(三)两者对待自杀的态度不同 在索洛古勃那里,自杀式的死亡同样得到赞美,只要是具有创造新生的意义。无论是奥尔特鲁达女王的赴火,还是柯里亚的投水。 鲁迅对此的态度则较为复杂。从形而下的意义而言,他对自杀持不同意见:“我是不赞成自杀,自己也不预备自杀的。但我的不预备自杀,不是不屑,却是因为不能。……自杀其实是不很容易,决没有我们不预备自杀的人们所渺视的那么轻而易举的。”[55]鲁迅不赞成自杀,同时指出自杀之不易,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从中我们发现了鲁迅对于死亡的此岸的、现实的认识与观照。而索洛古勃对自杀的赞美,则完全是一种宗教神话语境的赞美,其更具有宗教的、哲学的、彼岸的意义。 上文是仅就鲁迅的现实日常生活(形而下)对于自杀的基本态度而言。若是从形而上的意义而言,对于以自杀(死亡)来进行复仇或实现救赎,鲁迅并不异议,在他看来,“唯有死才是对人生苦痛的最快意的复仇方式”[56]。如《野草·复仇》中的基督,《孤独者》中的魏连殳,《铸剑》中的黑色人、眉间尺等,分别以甘愿被杀、慢性自杀、同归于尽的方式获得了复仇的快意。从而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为人类救赎,抨击社会与庸众,消解被欺凌的无量痛苦和人我所加给自己的伤痛。事实上这是先觉者的“自觉”死亡,他们以此种死亡方式不独疗救或救赎众生——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而且获得自身生命的永恒。在这些人身上,显而易见,死与生的界限已经泯灭,他们向死而生,在最后死亡的瞬间,实现了自己生之全部价值。这些,都与索洛古勃的死亡观相一致。鲁迅在自杀问题上的本体论与实在论的悖论,确实使我们再次认识到竹内好关于“鲁迅在本质上是个矛盾”的说法的正确性。但若深长思之,又会感觉到两者的统一:本体论上的肯定自杀,是基于人类的前途;实在论上的反对自杀,是基于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前者反对苟活,后者反对滥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个体生命与人类命运的统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