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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对立形式与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外国文学评论》2012年第 冯季庆 参加讨论

    三
    小说中一家之长的安斯和艾迪的品质形容最具代表性。安斯虽然没有像艾迪那样重病在身,却也是一副衰败样,他年轻时就像“一只寒天弓着背的高高的大鸟”,老来更显颓势,“自从他牙齿掉了之后他一吸鼻烟嘴巴就不断慢慢往里瘪陷。胡子茬使他下半个脸看上去像只老狗。”(第27页)更要命的是安斯的行为品质。他占据了属于死亡系列的诸多品质,如冷酷、仇恨、虚伪、懒惰等等。妻子艾迪病重,他一直拖着不肯请医生,说,“还让我为这个破财。”“现在我非得付给他诊费不可了,可我自己呢,嘴巴里连一颗牙都没有,老盼着家业兴旺起来可以有钱给自己配一副假牙,吃起上帝赐给的粮食时也像个人样……”(第44-45页)待到艾迪去世时,做丈夫的满脑子想的还都是自己:“上帝的意旨要实现了,现在我可以装牙齿了。”“这也算是一种安慰吧。那倒不假。”(第57页、106-107页)在为艾迪送葬的过程中,几个孩子几乎都做出了牺牲(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只有安斯一人从中捞到了好处,他配上了牙,还找到了新太太。新太太是在给艾迪下葬的当天,安斯去借把铁锹的一会儿工夫对上相的,此人的冷酷确如死亡之冰冷。安斯对子女也毫无感情,卡什曾在干木匠活儿时摔断了腿,安斯怨天怨地的只是因为卡什几个月中不能干活儿,错过了许多赚钱机会。达尔在送葬的路上为结束这次荒诞的行动,放火烧了停放棺木的谷仓,被家人送入了疯人院,以逃脱连带责任。面对亲生儿子后半生就要在疯人院度过,作父亲的抱怨的依旧是让他缺了人手。安斯搜刮子女钱财更是有一手,卡什、朱厄尔以及杜威·德尔的血汗钱都不能幸免。他抢杜威·德尔的男朋友给她堕胎用的10块钱时,杜威·德尔警告他,“你不能动!你动了就是一个贼。”结果当爹的不依不饶地说:“我自己生的白白养了17年的女儿,竟舍不得借给我10块钱。”(第234-235页)说着就把钱抢走了。安斯的毛病很多,他还出奇的懒,一个庄户人,衬衫上没有一点汗渍,还美其名曰:上帝的本意是让人像一棵树或是一株玉米那样呆着。(第43页)谁都知道是劳动使生物进化到了人类,在语义学的分析实践中,生也是被定性为活动的区域,而死被定性为静止的区域,安斯的所作所为都带有生物学上的退化意义。而且,安斯具有的品质描写词汇如冷酷、无情、吝啬、自私、懒惰等等依照结构语义学的描写,均属吮吸类动物的功能,这种动物的行为方式与安斯一样,就是吮吸一切,剥夺他人的所有。
    当然,安斯本人倒也不能为本德仑家的衰败负全责。根据本德仑家中的情形,他们家的各个成员对此都有相当的责任。艾迪的孤独、虚无和厌世倾向是这个家庭不能成为幸福之家的根本原因。而她早年与惠特菲尔德牧师的婚外情和由此带来的私生子朱厄尔,就已为这个家庭的语义不纯洁性打下了基础。属于正项的同一性(纯洁)与作为负项的不纯洁之间会形成对立的冗余,产生语义学的复合结构。反映在这个家庭中,就是出现了情感和感觉上的复杂现象。做母亲的在心目中把孩子分成是属于自己的,或者是属于安斯的;而做为私生子的朱厄尔则处处显得格格不入,与这个家庭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便是这种对立的冗余所带来的复杂情况。与艾迪相似的情况也表现在杜威·德尔身上。即使是本德仑家人性稍微高尚一些的卡什,他的身体的和品质的描写信息汇聚在一起,也有许多和生命相逆反的倾向。首先从他多灾多难的身体(两次断腿)提取出的疾病这一词位,就是标准的形成死界的序列词;其次他对亲兄弟的背叛(帮助家人把达尔送入疯人院),表明他品质中的虚伪和冷酷的一面。本来,他心里也明白达尔的所作所为“在某种意义上是做对了”,但还是出自本德仑家的自私本性,出卖了达尔。其实,从作品中的情节看,达尔尽管在性格上沿袭了本德仑家的孤独、偏执和喜好抱怨的特点,但确是家庭中最为理性最长于思考的人,他始终在思考自己在世界、家庭中存在的位置,脑子里经常转着自己和周围世界究竟是否是真实的存在、自己是否真正拥有母亲这一类问题。而福克纳让达尔陷入此类困扰现代人的敏感问题,并又最终为他安排了一个悲惨的结局是有其用心的。是达尔最先觉察到,拖着母亲发臭的尸体长途跋涉的行为之荒诞,进而放火烧了在过路途中停放棺木的谷仓,以结束这个非理性的滑稽行为。有意味的是,在结构语义学的描述中,火与水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和状态,火是生命的等值物,其功能信息包括的是变化、热度、光亮这些有关生命表征的概念。也就是说,达尔本来或许能改变这个家庭的生与死之间的力量对比,引导家庭摆脱非理性行径,成为拯救本德仑一家的主要力量。但是他的理性敌不过本德仑家声势浩大的非理性力量,这股力量驱使他们毫不顾惜家人亲情,用武力制服达尔,将他送入疯人院,以避免家庭责任和财产的拖累。达尔在被押往杰克逊疯人院的途中,精神错乱、情绪激动,达尔被毁灭了,本德仑家也将陷入更为复杂的生存状态中。这个家庭本来是冷酷无情的,但作出送葬的决定和送葬的艰难困苦的过程客观上确实形成了一个契机,促使这一家人在人性的和亲情的感召下团结一致,共度难关(当然,我们也会清楚地意识到,福克纳在此设置了一个极为深刻的讽喻。因为送葬一事本是艾迪用来惩罚安斯的诡计。但以安斯之为人,他还能坚定地完成妻子早年的愿望,已属不易)。但达尔纵火这一突发事件,又将送葬逆转成了另一个负面的契机,本德仑一家又借助这一事件倒回到人人自私冷酷、彼此缺乏亲情的旧日状态。此外,瓦达曼是个弱智儿童,但也同样是辅助发展本书的死亡主题的人。呆傻愚笨亦属于疾病,会从内部对人的身体造成耗损,因而其信息功能也是与生命相对的“自反”。分析到这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本德仑一家所有成员的共同语义赋值,形成了小说以死亡为主题的稳定的义域。
    综上所述,结构语义学描写的生与死的二项对立,与我们这里探讨的《我弥留之际》中呈现的语义学意义上的生与死之间的二项对立,标示的是人类生存状态中的两项,它确立了相应的两个不同的精神空间。由于生与死的结构项可以被描写者和创造者赋予形象层和内容层上的某些品质,展示出语义丰富的义素衔接,从而体现角色分配和功能分配的主体性,最终使内在的叙述语言转换为外显的话语,因而,这一语义描写模型实质上是一个潜在的价值判断系统(诚如格雷马斯指出的,如果肯定和否定的两项只局限于单纯的叫法,而不包含任何的价值判断,就会产生混乱)。而福克纳的体现了生死对立关系的书写,也是充分蕴含了作者意识形态的和伦理道德意识的评判的。詹姆逊在评述列维-斯特劳斯和格雷马斯在语义描写中所运用的符号矩形时明确指出:“任何二元论都是一种意识形态。只要你有对立的两项,你就有了意识形态,”无论如何,“这个矩形起码是思考意识形态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14] 我们看到,《我弥留之际》的语言描写中对死的序列的有向运作,辐射到言语通讯的社会情景内容,生与死的价值结构的对立体现了“好”与“坏” 的伦理道德内容,这样,小说实际上是通过“个人与他者立场之间的差异……表明‘我们思想习惯上对伦理范畴的坚持’”,[15] 二元对立形式展现的是意义世界中的人类精神和历史意识的一般的语义学共相。当然像理论家们指出的,在这里“意识形态(表现的)不是一组推演性的陈述,……而是一种说故事的方式。”[16]因而,整个故事既是作者的意识形态结构对本德仑家为代表的一方社会利益进行的合理化安排,也是叙事主体“尝试对动机不明的态度、观念、感觉等做出符合逻辑或者伦理的解释的一种程序和过程”。[17]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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