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曾颇为赞同地引述克罗齐的象征理论——象征与被象征之物水乳交融来对抗寓言模式:当彭斯说“我的爱人是一朵红红的玫瑰”的时候他的爱人就是玫瑰,爱情就被直观为玫瑰;当布莱克说“玫瑰,玫瑰你病了”的时候,被邪恶或错误侵蚀的爱情就直接体现为病玫瑰;庄周梦蝶,他就是进入蝶的世界,蝶梦庄周,它就是进入人的世界,不是比喻,不是寓言,在本体论上存在着两个世界以及两个世界的交织,通过梦的通道,他们成为彼此的梦中存在。而当象征与被象征之物分离的时候,文本便降格为寓言,叙事就会被寓意分割,读者在前面建立起来的对叙事2的信任就荡然无存,只剩下对叙事1的信任,幻想的实质消失了,不确定性缠绕而成的世界就不复存在了,于是,整个文本又为现实原则所主导,丧失了幻想文学的魅力。 “庄周梦蝶”最打动博尔赫斯的无疑正是其不确定性:两个叙事,两个角度缠绕在一起,是庄周梦中的蝴蝶还是蝴蝶梦中的庄周,还是蝴蝶与庄周各各有别?依据幻想原则(“跟随我的幻想”),庄周乃蝴蝶的化身,蝴蝶乃庄周的化身;依据现实原则(“我作为一个人的个体性”)庄周就是庄周,蝴蝶就是蝴蝶。在这个文本里,那让人疑惑的句子阻止了读者的选择,读者不得不交替地经验这两个原则下的世界而无所适从,达到了幻想文学的最强烈的效果。 博尔赫斯不看重最后的寓意,不看重物化,而是将原文的美学效果最大化。去掉议论的层面,去掉冗余的修饰,在简单的一句陈述(做梦)之后,只有疑惑:“他说他不知道自己是一个曾经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的庄子,还是一只此刻正梦见自己是庄子的蝴蝶。”是不是因其单纯朴素的行文,反而唤起了更强烈的不确定性呢? 在博尔赫斯看来,一切神学和哲学都是幻想文学,现实是一端,哲学家构想出来的理念、实体、时间、空间、变化、永恒等等是另一端,哪一端是真实的呢?还是每一端都是真实无妄的?在实际生活中这是个或此或彼的问题,在博尔赫斯的叙事中,两端却扭结在一起,亦此亦彼,呈现出不确定性的梦幻效果——幻想文学的理想形态。两个叙事的不确定性,两个世界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引发出本体论层面的疑惑,所以,这不仅仅是一个美学效果问题,也是关于世界是怎样构成的本体论问题。 博尔赫斯的作品充满观念,甚至被称为“形而上学小说”(metaphysical story)(21),其作品始终没有摆脱寓言的纠缠。一方面他积极倡导“从寓言到小说”,让小说成为有趣味的小说,而不是观念的传声筒;另一方面,他又反对现实主义的原则,鼓吹想象为先的魔法原则(22),让小说成为充满观念的景观,而不是现实的再度呈现。从这个意义上看,寓言与小说又是互相补充促进的。“抽象事物拟人化了:所以在一切寓言中都有一些小说因素。小说家提出的个体因素都竭力成为普遍因素(杜宾就是理智,堂塞贡多·松勃拉就是高乔人),小说中就有寓言成分。”(23) 就“庄周梦蝶”而言,虽然他删去了“物化”寓意,却丝毫没有弱化其蕴含的深刻思想。在《时间的新反驳》一文中,博尔赫斯将“庄周梦蝶”作为核心例证来讨论他的感知观念和时间观念,从而极大地深化了这个故事。博尔赫斯先用了很长的篇幅讨论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哲学,然后将其结果运用到“庄周梦蝶”上,一个独出心裁的诠释,博尔赫斯思想的灵动性于此可见一斑。 “存在就是被感知”是贝克莱哲学的核心命题,也是博尔赫斯倾心的思想。我们对外间世界的一切知识都来源于感官知觉,不能被感知的存在是不存在的。“各种感觉,即各个感官形成的概念,无论是以什么形式组合(也就是说,无论他们组合成什么客体)都只能存在于感觉它们的思维中。我说这张桌子存在,即意味着我看到了它,我摸到了它。如果桌子远离我的书房,我说它存在,我只是想说,假如把它放在我身边,我就能感觉它,或者想说,另一个灵魂能够感觉它。”(24)贝克莱用感觉经验否定了物质,却保留了实体化的感知主体,休谟则进一步将感觉经验贯彻到底,不赞成贝克莱对主体的保留,因为感知之外有无实体存在那是不可知的。休谟对物质实体的怀疑与贝克莱的理由相似,这些理由是:我们只有关于感觉性质的观念,对性质的寓所或支撑没有任何知觉。纵使我们把注意力移至身外,伸展到宇宙尽头,也超不出感知范围之外,想象出一种感知不到的存在。同样,对于心灵实体,我们也没有任何知觉。如果认为“自我”是一个心灵实体,那么,对这样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我们是不可知的。“自我”并不像贝克莱所说的那样,是感知的寓所或感知活动的承担者,理由很简单:我们没有这样的知觉。休谟在否定实体化的主体存在之后,承认存在另一种意义上的“自我”,即可以感知到的“自我”。休谟说:“我们就是一串或一组以难以想像的快速互相接续的感知……思维是一种剧场,感知在那里出场、退场、返回并以无穷尽方式组合。”(25)换言之,精神实体的存在是不可知的,可知的只是正在进行中的知觉连续。 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否认在感官印象之后有一个客体;休谟的怀疑论则否认在对变化的感知之后有一个客体。前者否定物质,后者否定精神;前者不希望我们在印象的连续中添加对物质的形而上学概念,后者则不希望我们在心灵状态的连续中添加对一个“我”的形而上学概念。博尔赫斯《时间的新反驳》一文中运用贝克莱的学说论证了做梦瞬间的真实经验,而无必要假设外物的支撑;应用休谟的理论表明自我不过是一串感知束,而无必要假设一个感知主体。 然后,博尔赫斯充满激情地转向“庄周梦蝶”:“在每种感知(真实的或推测的)之外不存在物质;在每种心灵状态之外不存在精神;在每个现在瞬间之外也不存在时间。我们选取一个最为简单的时刻:例如庄子之梦的时刻。”(26) 我们永远不知道,庄子是否看到一个他觉得在其上空飞舞的花园,或一个移动着的黄色三角,那无疑是他自己;但是我们很清楚,这个形象是主观的,尽管它是由记忆提供的。心身平行论可能会断定,这一形象应该是做梦者神经系统中某种变化产生的结果;根据贝克莱的观点,在那个时刻不存在庄子的身体,也不存在他做梦的黑暗的卧房,除非作为神圣思维中的感知。休谟把上述事件更加简化。照他所说,在那个时刻不存在庄子的精神;只存在梦的色彩和一只蝴蝶的确切信念。其存在是由“一串或一组感知”构成的瞬间项,在基督之前四个世纪时就是庄子的心灵;感知的存在是作为一个时间无穷序列上从n-1至n+1之间的n点。对于唯心论来说,除了心灵过程外没有别的现实;把一只客体蝴蝶加入一只被感知的蝴蝶似乎是种徒然的复制;把一个“我”加入到过程中也有嫌过分。唯心论判定有一次做梦,一次感知,但却没有一个做梦者,甚至没有一个梦。(27) 庄子梦见自己是一只蝴蝶,在那个梦中他就不是庄子,而是一只蝴蝶,准确地说是“一个移动着的黄色三角”,除了梦的时刻感知到的瞬间知觉,不存在任何实体。博尔赫斯的这番诠释带来的思想后果就是:如果论证了做梦时刻真实无妄,庄子做梦成为蝴蝶的感知、蝴蝶做梦成为庄子的感知便是自足自在的世界,在本体论上是真实的,无须依托一个外在的对象(蝴蝶或庄子),也无须依托一个外在的主体(庄子或蝴蝶),作为个体的庄周和蝴蝶全然是醒觉后从梦的时刻中推演出来的,在感知之内经验不到它们。有论者认为经验论混淆了感知和感知对象的区分才会推演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题,但这已不在本文论题范围之内了。我们认为这种推论对现实主义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有效动摇,可以让我们以另外一种方式感知现实,并对其他世界保持开放,不然的话,我们就进入不了贝克莱和休谟给我们打开的思想空间,也欣赏不到博尔赫斯的幻想文学展示给我们的奇异风景,自然也领悟不到“庄周梦蝶”所蕴含的深刻思想。 博尔赫斯进一步推想“庄周梦蝶”所包含的时间问题,如果可以经验时间不存在,也就可以经验由时间构成的做梦主体的不存在: 在中国,庄子之梦广为人知;我们可以想像,在其不计其数的读者中,有一位做梦成为蝴蝶,然后就成为庄子。我们再想像,由于一个并非不可能的巧合,这个梦完完全全地重复了大师的梦境。提出这一同一性后,有必要问:那些巧合的瞬间不是同一时刻吗?“单一重复项”不就足以打乱搅混世界的历史,并宣称没有这种历史吗?(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