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作者利用唐诗原始文献探索唐诗题注的类别与特征,主要分为以下六种: 一,注创作体式,是对诗歌用韵、字数、诗体等方面的说明。 二,注作者官职,是对作者作诗时担任官职的记录。这种注释方式在唐诗中非常普遍,是后世诗歌研究者们依据诗人的仕宦履历为诗歌编年的重要依据。 三,注创作时间,是作者对作诗年月的真实记载。 四,注创作地点,是作者对诗歌创作时地理位置的记载。这样的题注有三种书写方式:第一种直书“在某地作”,或者“某地作”;第二种书写为“时在某地”;第三种同时标明创作时间和创作地点。 五,注创作缘起,是对作诗因缘的相关说明。 六,注创作背景。相比创作缘起,创作背景内容更为广泛,可以是作者本身的遭遇、行迹、交游,也可以是诗中所涉及人物的命运、遭际,还可以是家国时事等时代背景。 再次,作者对唐诗题注蕴涵的时空要素进行了分析。 唐诗题注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许多题注并非诗人创作时所注,而是明显带有事后编辑的痕迹。就时间而言,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注明担任官职的时间,其书写方式为“时任某某(官)”或“某某官时作”;二是注明创作时的年岁,其书写方式是“时年某某(岁)”,或者“年某某时作”;三是注明创作缘起和创作背景,常见“时某某”的书写方式。就空间而言,题注中注创作地点如“时在某地”的表达方式,亦为编集时所加之注。 但问题是,唐诗题注为何会出现与诗歌写作时间同步或不同步的情形?数量如此庞大的与诗歌创作时间并不同步的题注是如何加注的?是诗人根据回忆补写的么?当然,不排除有些题注为诗人后来补写的可能,作者认为,对大多数唐诗题注来说,自有其文本来源,并非是补写,而是根据原有的信息改写。 最后,作者从署名、题记与诗记方面分析了唐诗题注的形成。 相对于书写方式较为整齐和稳定的诗人别集而言,唐诗在最初题写、寄赠和传播过程中,由于书写体例和社交礼仪的需要,除诗题、诗文、诗序之外,往往还包括署名、题记及诗记,涉及创作时间、地点、缘起等各方面的信息,并部分地保存在唐诗写本和唐诗刻石中,而它们恰恰是唐诗题注的文本来源。 一、署名与注作者官职 以官职署是唐代诗歌自署的常用方式,这些诗歌在编入别集时,根据别集编纂体例,原有的署名都要删掉,于是编者将诗人姓名删掉,将官职改写成“时任某某官”,以小字题写在诗题之下,成为题注。这就是唐诗题注有相当数量注作者官职的原因和来源。 二、题记与注创作时间和创作地点 唐代诗人们在创作诗歌时,会在诗末写下某年某月某日作于某地的题记,记载诗歌刻石的时间、撰者和书者情况。这些题记正是唐诗题注注创作时间和创作地点的来源。 三、诗记与注创作缘起、创作背景 唐代诗人在创作诗歌时,会在诗前或诗后以或长或短的文字记下创作缘起和创作背景,相较于诗序,诗记在诗题之中并没有标示,内容长短也较为自由随意,这些诗记就是唐诗题注注创作缘起、背景的文本来源。 四、题注流传过程中产生的错讹 唐诗题注有从题写到编集的过程,在此流传变化过程中也会产生错讹,情况大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是题注误连为诗题;二是题署误连为诗题从而影响诗作归属的判定;三是并非作者自注的题注在编集时也会形成错乱。 作者在文末指出,揭示唐诗题注的特征和形成过程,是今天重新认识和研究唐诗自注的起点和基础,同时这一观察也为探索唐诗别集的编辑过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原文刊于《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05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