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写“自然风景”以表现“天人合一”的“中国精神”,一直都是中国文学的重要传统,张承志、贾平凹、王蒙、张炜、韩少功、阿来、周涛、马丽华等新时期作家以大量笔墨描写了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并在“自然风景”中展现了“究天人之际”的精神追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国精神”的复苏是新时期文学起源与发展的重要标志。 自古以来,文学与自然一直存在密切关系,自然不仅是文学书写的对象,也是人类审美经验和哲学思想的重要载体。中国文人也特别注重表现自然,在《诗经》《楚辞》中就已经产生了对自然的审美意识,而在《道德经》中也已经产生了人与自然相互统一的哲学观念。虽然孔孟和老庄哲学具有重要区别,但儒家和道家都认同“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天人合一”最基本意思就是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人合一”不仅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体,也是中国传统精神的核心。通过书写“自然风景”以表现“天人合一”的“中国精神”,一直都是中国文学的重要传统,张承志、贾平凹、王蒙、张炜、韩少功、阿来、周涛、马丽华等新时期作家以大量笔墨描写了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并在“自然风景”中展现了“究天人之际”的精神追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国精神”的复苏是新时期文学起源与发展的重要标志。 土家族作家田冯太在《民族文学》发表散文《人法地》,这部作品在2016年度的文学创作中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此文讲述自己的父亲通晓阴阳五行学说,坚守“人法地”的人生哲理,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实践着“人法地”的宇宙真理。“人法地”是老子《道德经》中的句子,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观点,其意思是“人要尊重宇宙、自然规律”;然而父亲却从自己立足的“土地”世界观出发,认为“人法地”指的是人要去田地里耕耘,最后他把自己的墓地选在菜地里,表明了他对土地的信仰与固守,体现了中国农民对“人法地”最朴素的理解。《道德经》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强调了道与自然的相互统一,蒙古族作家曼娘的散文《人在草木间》也直接引用了《道德经》中的观点,指出大千世界万物运行自有其规律,强调“道法自然,真心常静”。可以看出,以田冯太和曼娘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作家是在向中国传统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致敬。总体来说,少数民族作家在2016年度描绘了多彩的自然风景,他们在“自然风景”中感悟了宇宙的规律和生命的奥秘,揭示了自然与存在、自然与生命的复杂关系,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哲学观念和美学精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