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的娜拉,出走的夏娃 国内台湾文学研究者曹惠民先生以“出走的夏娃”隐喻性地归纳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台湾女性文学。暂且不论曹先生体大思精的论述,“出走的夏娃”本身便极具启发性。夏娃自上帝赐予的伊甸园出走,不再自甘作为亚当的肋骨而承担出生“原罪”,不再被父权社会视为第二性的存在,出走伊甸园的夏娃开启了另类的婚恋与生活的可能。其实,我们对于“出走”的说法实在是耳熟能详,五四女性解放的议题便始于易卜生“娜拉出走”的引入和改写,然而独立的娜拉将走向何方?——在鲁迅的追问之下,我们不难看到娜拉们的命运,不过是一脚迈出父家,一脚跨入夫家。当社会结构仍然是父权至上,文化结构中女性仍然是消费性和第二性时,女性解放,仅仅发生于跨出家门的一刹那。在陈雪早期成名之作《蝴蝶的记号》中,小说结尾处不无深意地让原本愤而出走的丈夫回归,并理所当然将主人公小蝶与她的同性恋人驱赶出家门,小蝶与恋人站在“伊甸园”门外徘徊而犹豫,叛离伊甸园放弃妻子的“合法”位置,也就意味着放弃作为母亲和女儿的权利,遑论为人师长的社会权利。30岁的陈雪对此无法回应,她只能质询和自我麻痹,只好沉醉于“梦”中——“我只想好好地睡一觉”,小蝶说。 女性解放如何从瞬间到达永恒?欧美女性主义们从学术到社会实践,都在这个议题上花费无数心力。女同性恋议题曾经被视为有效的“政治”手段,甚至有了“女性主义是理论,女同性恋是实践”的口号。然而,在这种过分强调“性”自身的过程中,女性主义的初衷——强调差异性和反抗二元对立的性别压迫,同样面临着一种新的话语权力机制。正如陈雪的小说同性恋文化虽溢出了异性恋的轨道,却也不免受到异性恋模式的深厚影响,她的同性恋小说中随处可见对异性恋模式的复制——总有一个魅惑、神秘的女性主导叙述者/“我”的情感,并对“我”施以救赎之援手,“性”启蒙与救赎,正是父权文化偏爱的想象结构。1995年,陈雪出版了《恶女书》,台湾学者杨照在《何恶之有》一文中不无遗憾地说:“在陈雪笔下,每一段女同性恋情欲都是充满罪恶感的。这种罪恶感其实诉诸的是背后未明说的社会制约”。时过20余年,陈雪在《迷宫中的恋人》中借着“病”谈论“爱”,却也依然未见杨照孜孜以盼的书写女性同性情欲时“理直气壮存在的合法性”,与之相反,主人公一再宣称自己已经失去了与伴侣之间的情欲冲动,“悔愧”仍是小说《迷宫中的恋人》核心关注的命题,“悔愧”仍然与旧日情侣的牵挂爱恋的纠葛叙述缠绕在一处,所不同的是,悔愧的天平越来越倾斜于“爱”与爱的对象,而不是那来自伊甸园内审视的目光。陈雪写“爱”,依旧怯怯然毫不理直气壮。然而,爱情从来不是理直气壮的,很可能是气短情怯,恋人的心绪很可能是支离破碎的——否则,罗兰·巴特不会以解构主义者的姿态撰写一本难以解读却轻易作用于人的感性的《恋人的絮语》。 说到底,陈雪的小说也不过是关于“爱”诸多形式之一种而已。《人妻日记》之书写情欲流入日常,还原其爱的本质,《迷宫中的恋人》剥离“疾病的隐喻”,赎还女性真我。陈雪可能摆不出决裂的革命姿态,她哀婉柔弱,怯然如良人淑女。然而正是她小说中柔弱平易的力量,让决绝叛离父权藩篱的瞬间拥有了一种可能——过渡到天长地久的永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