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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婚”民俗传承与搭救的主题展开——新中国民间文艺进程中的《阿诗玛》(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现代中文学刊》2014年第 殷晓璐 参加讨论

    二、移风易俗:民间伦理的“纠缠”
    在1954版《阿诗玛》中,地主的“抢婚”是暴力的、非正义的。抢婚时“人马像黑云,地上腾黄沙”,“狂风卷进屋,竹篱挡不住,石岩往下滚,草房立不稳”,阿诗玛被抢走后,“春天草木不发芽,五月荞子不开花”,地主的“抢婚”使得整个乡村生活变的惨淡愁云,村民盼望阿诗玛的早日归来。与此相对的是地主闯入之前,“兄妹一齐去做活”“只知道高兴,不知道悲伤”的安定祥和的自然生活世界,相较于朱德普对阿诗玛被抢之前生活场景的描写,1954版更为详细的描写了阿诗玛出生与成长的过程,其用意在于“借此衬托出阿诗玛这一善良、纯洁、天真无邪的少女的无忧无虑的心情,从而作为一根伏线,与突然覆盖到她头上来的命运的乌云作成鲜明的对比”(14)。只有作为民间伦理秩序的敌人,热布巴拉才有可能进而成为现代政治的敌人。作为一种民间嫁娶风俗,“抢婚”的本质是被美学化的掠夺婚,是男性对女性的暴力掠夺,地主的“抢婚”正是利用了“来客”“吃酒”“抢人”这种撒尼民间的婚嫁习俗,以尊重民间伦理的形式来干尽坏事。在这个意义上,热布巴拉家的“抢婚”打破了原有的富足、祥和、安定的乡村生活,破坏了民间社会的生活秩序,民俗“抢婚”被剥夺了道德上的合法性,使得“抢婚”成为现代政治事件。
    与此同时,在关于抢婚的其他场景中,热布巴拉与民间秩序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首先,在地主“抢婚”之前,整理者加入了“说媒”的情节,“热布巴拉家,商量一天整,决意去竹园地方,请海热做媒”,可见热布巴拉十分重视说媒这件事,我们不禁要问地主为什么还会找人说媒?为什么是先说媒再抢婚而不是直接抢婚?说媒是中国婚姻传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的重要一环,而民间秩序的破坏者热布巴拉竟然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宗法社会中的婚姻秩序,在这个意义上,民间秩序与热布巴拉的对立似乎模糊了。阿诗玛被“抢走”后,她在路上“和海热的对话,原材料中是阿黑追上她以后阿黑和她的对话”(15),整理者将其改为“媒人海热和阿诗玛的对话”,一路上海热“捧出金银一大堆,对着阿诗玛笑嘻嘻”,然而,地主既已粗暴的抢走阿诗玛,为什么海热还要对着阿诗玛好言相劝呢?海热的“劝”客观上模糊了抢婚得“恶”,同时,炫耀金钱财富使得贫富分化的叙事得以展开。在整理本的“抢婚”中,热布巴拉的“抢”,同样不似歌剧《白毛女》中黄世仁借逼债之名强行闯入的“抢”,而是有礼有据:他带着“九十九挑肉,九十九罐酒,一百二十个伴郎,一百二十匹牲口”的“抢”,这种“抢”似乎没有那么“恶”,甚至还带来了聘礼,地主作为一方恶霸的形象似乎被暧昧化了,但是,这些丰盛的物却并不是沉默的,这不是民俗人类学中的“礼物的流动”,男方的丰盛对照的是女方的匮乏,物的铺陈带来了强大权力,其压迫性和吸附性力量面前,女方家族失却了尊严。
    其次,“抢婚”破坏了撒尼民族世代相传的“舅舅为大”的伦理原则。地主的“抢婚”是在阿黑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阿诗玛的婚姻不仅没有征得格路日明夫妇的同意,更没有征得“舅舅”阿黑的同意。在撒尼民族的传统习俗中,“舅舅”指的是女方的兄长或兄弟,即女方孩子的舅舅。他们对女方的婚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凡是妹妹遇难,或者遭到其他困难,哥哥总是尽力援救,甚至倾家荡产”(16)。“舅”在古汉语中有六种释义,其中之一即指母亲的兄长或兄弟,《尔雅·释亲》曰:“母之昆弟为舅”,《说文》载:“母之兄弟为舅,妻之父为外舅。”“舅舅为大”意为“舅权”为上,是用来描述母系氏族社会中,男子对其姐妹的孩子所拥有的权威。在母系氏族社会时代,人类尚处于原始群婚阶段,在“子只知母,而不知父”的家庭关系中,舅舅与母亲的血亲关系则使得他们分得了一定的附属权力,充当了“男人—丈夫—父亲”的替身。随着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原始群婚开始向对偶婚转变,即婚姻中已经出现了“主妻”和“主夫”,这也就意味着“父—母—子”新型家庭关系的产生,父亲不再只是从属的“夫”,同时还是“子”的抚养者,母亲开始丧失领导者的地位。随着男子开始在社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便开始出现抢劫和买卖妇女的现象”(17),母权制的权威受到进一步的挑战,在母权与父权的对抗过程中,母权逐渐衰微。而舅权则作为母权的权力转移被逐渐强化,甚至代行母权的职责,“舅舅为大”也就由此产生,并作为女子权力的象征与男子的“抢婚”一直对抗、共存,他们“一个要保存自己在家庭中的崇高地位,另一个则要削弱前者的这种地位。”(18)随着父系氏族社会结构的完善与成熟,舅权逐步丧失其实质性权力,仅为一种象征形式流传于民间。“舅舅为大”作为一种民间遗俗,不仅流传于少数民族地区,也一直流传于汉族地区中,如清代扬州地方志《邵伯镇志》中就曾记载“邵伯舅舅”的故事,“邵伯人是刀笔,遇疑难之事,要与‘舅舅’商讨”。
    《阿诗玛》产生的年代“是在阶级社会已经形成以后”,舅权已经丧失了其实质性权力,但“在撒尼人的习俗中,对舅舅很尊重,一群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时,若任何一个女方的哥哥或弟弟到来,大伙就得停止嬉笑玩闹,在《阿诗玛》的原始材料中,就有许多显示舅舅威力,渲染‘舅舅为大’的描述”。“这就意味着阿黑对妹妹的苦难必须抱什么态度;尤其在阿诗玛嫁人这个问题上,他的身份是如何与众不同。巴拉家不仅依仗财势进行实际上的婚姻掠夺,应该也必须遭到阿黑的反抗,而且辱没‘舅舅为大’这一传统的习俗也必须遭到相应的反抗”(19)。“甚至有些原始材料就把‘舅舅为大’的胜利作为全诗的尾声,如十八号材料最末一行的结论是:‘……从此再也不敢得罪舅舅家’”。在这个意义上,阿黑的反抗不仅是现代政治中农民对地主婚姻掠夺的反抗,更是“舅舅为大”遗俗与“抢婚”遗俗的对抗,“抢婚”对“舅舅为大”权威的挑战使得热布巴拉“在政治身份明确之前早已是民间秩序的天敌”。然而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撒尼人民如此尊崇“舅舅为大”的民间遗俗,为什么在它与“抢婚”遗俗的对抗中,“舅舅为大”竟然会失败呢?或者说,整理者为什么没有采纳阿诗玛原始材料中“舅舅为大”习俗胜利的结局呢?在南京、扬州一带,民间一直流传有“舅舅理,没得理”的说法,在说某人不讲理时通常喜欢用“舅舅理”一词,而“舅舅理,没得理”或许正是《阿诗玛》中“舅舅为大”与“抢婚”对抗失败的原因。人类进入父权制社会后,“舅权”在与“父权”的对抗中,已经逐渐丧失实质性的权力,仅作为一种民俗上的象征存在。这也就使得“舅舅理”不再具有权威的合法性,在“父权”权威的时代,“舅理”甚至有“强之为理”之义,那么在《阿诗玛》中阿黑“舅理”式的反抗是否真的合理呢?在父权权威的封建社会中,象征着母权的“舅舅为大”与象征着父权的“抢婚”的对抗能取得成功吗?“舅舅为大”的失败或许已是必然,传统的民俗或乡村伦理在现代社会已经无法维持乡村秩序。而整理者对原材料中“舅舅为大”胜利结局的改编,是新文艺对这一民俗的改造,或许这也是1964年电影版中“舅舅为大”被删去的原因之一。但整理者对“舅舅为大”的改编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整理者试图借用“舅舅为大”的民间伦理将地主他者化,并试图把民间伦理与新文艺团结一致,将革命合法化。另一方面整理者又在质疑“舅舅为大”本身的合法性,并使得“舅舅为大”与“抢婚”的对抗以失败告终,最终引导出新社会移风易俗的主题。在五六十年代,这一主题虽然在新中国已经被广泛认同,但在少数民族地区如何既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又顺利进行文化改造,依然是一个必须谨慎处理的难题。
    再次,在对“抢婚”的整理中,整理者也注重了阿诗玛作为劳动人民形象的刻画。整理本增加了抢婚之前阿诗玛出生、成长过程的描述,增加了她热爱劳动的描写,增加了“阿诗玛被抢时的态度”、“她和小伙伴的关系,以及她被抢走后群众对她的怀念”。(20)阿诗玛出生时,不仅阿诗玛的父母欢天喜地,整个“撒尼族的人民,一百二十个高兴”,阿诗玛长大后热爱劳动,“手上拿镰刀,皮条肩上挂,脚上穿草鞋,到田埂上割草去了”,“阿诗玛疼爱小伴,小伴疼爱阿诗玛,她离不开小伴,小伴离不开她”,青年们“没事每天找她三遍,有事每天找她九遍”。阿诗玛被抢时,“大霜压棵松,不能压一辈子,太阳一出霜就化”,阿诗玛被抢走后,“阿着底上边”“像春天草木不发芽,像五月荞子不开花”,所有人都在盼望阿诗玛的归来,“为了强调阿诗玛兄妹和群众的联系”,(21)整理者依照撒尼民歌的风格和口语,创作了“盼望”这一章。在圭山工作组的整理中,阿诗玛不仅是热爱劳动、心灵手巧的撒尼姑娘,更是整个撒尼民族的骄傲,整理者试图通过阿诗玛的热爱劳动、团结群众、勇敢反抗明确她的阶级身份,将阿诗玛的幸福与痛苦普遍化为整个撒尼民族的乐与苦。热布巴拉对阿诗玛的婚姻压迫不仅是对阿诗玛个人的婚姻掠夺,更是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阶级压迫,整理者试图在反抗阶级压迫的阶级情感中将撒尼人民与中华民族融为一体。然而在整理本中,“抢婚”所激化的矛盾始终是围绕格路日明家与热布巴拉家两个家庭展开,这究竟是家庭之间的矛盾还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阿黑对地主的反抗究竟是出于宗法血缘的家庭伦理还是出于阶级意识的觉醒?撒尼人民真的意识到这种共同的压迫和苦难吗?整理者在叙事上能否符合历史逻辑地唤醒阶级意识?
    卢卡契曾认为“阶级意识就是理性的适当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则要归因于生产过程中特殊的典型的地位。阶级意识既不是组成阶级的单个个人所思想、所感觉的东西的总和,也不是它们的平均值。”(22)也就是说,阶级意识本质上不是个别个体的心理意识,而是全体的群体心理意识。在整理本中,阿诗玛被抢走之后,不仅格路日明夫妇“伤心泪不住的流”,小伙也“放羊想起阿诗玛,想起阿诗玛来好伤心”,老年人“想起阿诗玛,又是叹息又是骂,万恶的热布巴拉家,好花他摧残,好女他糟蹋”,乡亲们都盼望“阿黑快点回家,救他的亲妹阿诗玛”。在阿黑回村之后,全村“一齐跑来叮咛”“赶快抢救阿诗玛,赶快上马飞奔”。如果说这里乡亲们的伤心愤慨是一种群体的心理意识,那么在阿黑回来之前为什么没有人去救阿诗玛呢?这种伤心究竟是出于对阶级压迫的愤慨,还只是旧的民间道义或人道主义的同情?所以阿诗玛的故事以阿诗玛死亡化为石像结局可能也是必然的,既是整理者尊重民间故事的原貌,也是故事的逻辑展开。因为它讲述的不是一个新人(新女性)的成长故事,甚至在旧的传说中完全就是一个争夺的对象,一个客观物。在这一点上无论是“白毛女”和“刘三姐”的改编都更为成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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