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创网络文学存在的问题 (一)作品质量良莠不齐,影响网络文学作品整体格调 目前来看,各类网站都拥有海量的原创网络文学作品,但由于网络文学创作的自由性和随意性的特点,使得大量作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少作品单纯追求“眼球效应”,以低俗内容吸引网民关注,格调低下。一些网站和作者为吸引用户阅读,作品中夹杂大量淫秽色情内容,甚至宣扬有违社会公德的血腥暴力,影响了原创网络文学作品整体质量。除了故意吸引眼球的恶俗作品,写作过程中的注水现象也影响了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一般而言,作者是依靠与网站的协议分成获得付费阅读收益,按字数计价的方式只有长篇幅、高更新速度才能保证收入的增加。这使得不少作者成为专业的码字工人,走入了网络文学“靠人气,人气靠字数,字数靠更新,更新靠速度”的怪圈,使得原创网络文学创作成为一种“体力劳动”。同时作品规模畸形发展,出现了大量“文学注水肉”。故意拉长人物名字、相似情节不断反复、不断增加剧情分支、不加节制地渲染环境等注水方法,使作品离“网络文学精品”越来越远。 (二)盗版侵权现象严重,成为制约原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瓶颈 版权运营作为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的重要盈利途径,是建立在版权清晰的基础上。而在原创网络文学的发展过程中,盗版现象和网站权益不明的现象制约了对网络文学产业链的进一步拓展。 盗版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运营造成障碍,对其商业化发展带来致命危害。据盛大文学出版的《2010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调查显示:“经常阅读盗版”的用户占到了受调查用户的48.47%;在“盗版泛滥会对网络文学造成什么影响?”问题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7.41%的用户认为会“降低作家写作积极性”[3]。同时,盗版问题也造成了网络小说消费群体的大量流失。据盛大文学总裁侯小强估计,各类盗版给盛大文学带来的损失,估计每年超过十亿。面对猖狂的盗版行为,网站和网络文学作者追究侵权责任和维护版权利益的行为却缺乏法律支持。《版权法》等相关法律没有出台针对网络盗版行为的惩处措施,相关网络技术难关也是造成法律保障无法健全的原因之一。 另外,广大读者的电子阅读免费观念以及网络文学地位和价值低于传统文学的现状,都影响着网站对自身平台上作品资源的利用。在大多数网民心中,互联网内容都是免费获取,因此即便售卖价格低廉,电子化阅读的付费依然面临着网民认可度的挑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释为何绝大部分网民都有反对盗版的意识,但超过八成网民仍选择阅读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现象。 (三)网站在多版权经营中获益不多,缺乏拓宽经营渠道的积极性 在原创网络文学产业化过程中,网站往往扮演居中代理的角色,只拥有作品的数字版权,作品转向线下实体出版等盈利方式后,基本就与网站无关。尤其是门户网站的读书频道,由于编辑人力不足等原因,无法全面及时掌握自己频道产生的所有内容,传统出版商及影视公司一旦有看中的内容,往往绕开网站直接联系作者。网站作为平台提供者和作品传播者的身份显得尴尬,所应享有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对网络出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进行规范,尤其是对网络出版中与著作权相关的邻接权(即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作明确的界定,对于传统出版资源利用过程中如何合法、合理地平衡著作权人(作者)、互联网出版者(网站)以及消费者(读者)的利益关系,也没有有效的操作模式,互联网出版对版权保护的缺失制约了产业的持久发展。 (四)网络文学评论相对滞后,与发展规模不相匹配 目前来看,网络文学评论基本上还是由传统文学的作家、评论家来承担,甚至连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大赛的评委都是由对网络文学怀有偏见的传统作家担任。这些作家不熟悉网络环境,不可能构成网络文学评论的主体。而活跃在网上的文学人大多都是网络文学的书写者或阅读者,且多数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其评论依然存在于感性的方面。有时会一味褒奖和赞扬,有时则会谩骂、诋毁。在这种环境中,网络写作是浮躁的、矫情的、缺乏思想深度的。因此,这些批评本身也是浮躁的、非理性的,破坏性多于建设性。学者陈思和曾提出过“媒体批评”与“学院批评”的概念,现行的网络文学批评还属于前者,缺乏一种真正严谨的态度。所以不只是网络文学作品需要沉淀,网络文学评论也需要很好的积累。[4] (五)缺乏社会认同感,人才流失较为严重 现阶段,不少人士对于网络文学依然存在偏见,认为原创网络文学作品仍难登大雅之堂,还有不少作者的网络创作是以获得传统文学界认可为目的,一旦凭借网络文学得到关注,往往会选择转行。中国网络作家最早的代表,是由李寻欢、宁财神和邢育森组成的“三驾马车”,现今这三个人仍然活跃,却都不再以作家为主要职业。而最近知名网络写手、《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的“退出江湖”,则凸显了网络写作之困。[2]这些现象也造成了原创网络文学界人才的流失,影响了网络文学整体的创作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