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方铭与王锺陵教授的题为“我们该不该回去——‘文学史研究是否应该回归中国文学本位立场’”的对话实录。“我们该不该回去”这个问题的讨论预设了一个大前提,那就是文学史研究已经偏离了中国文学本位,否则何来“回归”一说呢?问题是这个大前提真的存在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那么“该不该回去”就是一个虚假的命题,丝毫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如果回答是肯定的,现在文学史研究的内容又是什么? 文学观念并非一成不变 现今文学史主要探讨先秦诗、骚,秦汉散文,魏晋骈文、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俗文学,能说这些偏离了中国文学本位吗?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不仅没有,相反却完全符合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早在元代即有“一代之文学”的概念,元代罗宗信在《中原音韵·序》中写到:“世之共称唐诗、宋词、大元乐府,诚哉!” 之后经李开先、 息机子、焦循等人的发展,至王国维终于集前人之大成,1912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开宗明义地说道:“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已经进入对文学规律的探讨。这就说明中国古人对于文学的认识与现在文学史的内容是相近的,现今文学史的阐述完全没有离开中国文学的本位,既然如此,又何来“回去”、“回归”一说呢? “中国文学本位”是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情况。方教授“包括‘六经’、诸子在内的文学”观自古确有之。自孔子《论语·先进》言“文学,子游、子夏”始,至近人章太炎《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这里的“文学”均包括典章制度在内的各种文献知识。 然而中国文学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不断演进的。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人认识到六经性质和功用是不同的。《庄子·天下》篇言:“《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汉代,文学与学术的分界变得明朗化了。刘歆的《七略》始将“诗赋”单列为一类,与包括儒学典籍的“六艺略”、囊括儒、道、法等诸家学说的“诸子略”并列,已经认识到“诗赋”和“六艺”、“诸子”的不同。萧统《文选》选文标准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该书没有收入经、史、子的篇章,只收诗赋和一些构思精致又富于美丽文辞的序文、赞论。这时的“文学”已经脱离“文章”、“文献之学”,走向美辞佳言与个性情感。元代之后,中国的俗文学、戏曲、小说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到了清初金圣叹“六才子书”观念的提出,将诗歌、散文、戏曲、小说并举,说明那时已然有了与现在所谓“西洋化”的“四分法”相近的文学观念。 方教授所说的要“立足于中国‘文学’本位立场,复原中国‘文学’的全貌”,所用的乃是中国最早的“文”的概念,但最早的并不代表最优的,也不代表是最终的。中国古代文学的观念有一个分析——离析——新的总合的过程。既然中国“文学”的观念已然进步,为什么非要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中去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