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陈桂芝作为人妻人母乃至公务员,其整个灵魂完全是利己主义私欲的膨胀体。在传统家庭关系的道德伦理中,她已经完全丧失了爱的基准点,一切皆从人的利害关系出发,把家庭关系中的亲情异化成商品交换的属性甚至是暗藏了邪恶的欺诈。陈桂芝这个害人者的悲剧角色,究其深处也是不自觉的受害者,她在“母亲”这个角色的扮演中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准确定位,肆无忌惮的贪欲蒙住了她为人母的理性视力。任何一个社会,母性的异化比他者的异化更为可悲,母亲的异化代表了一个家庭的异化,乃至一个社会的异化。修白在《证人》这篇小说中对“母亲”陈桂芝的灵魂的拷问是深刻的,人性恶的揭露是有力的,以至于在创作谈中呐喊出“我不想做自己”这样的人性角色定位的呼唤。她在呼唤那个我们熟悉的母亲、温情脉脉的母亲、慈悲为怀的母亲,也是在呼唤亲情真爱的回归。 与对陈桂芝的人性剖析入木三分相比,小说着力刻画的主要人物碧葭就显得性格单纯。虽然她朴实纯洁,直爽热情,富有同情心和进取心;但是,在所谓的“贪污”对簿公堂以及“一见钟情”的问题上,则表现出思想的简单轻率。如果对碧葭的刻画在情节设计上再完满一些,细节描写上再丰盈一些,那她的形象内涵就会更充实,人性的刻画就会更深切。 从小说《证人》可以体会到,写小说就是写人物,写活人物,写出人物的心灵史,写出人的性格史,写出人的生存史或生命史,这正是作为人学的小说创作的质的规定和审美规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