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本文的“重复”概念借鉴[美]希利斯·米勒的定义,它不仅指语词、句式、场景等,一部作品与其他作品在主题、动机、人物、事件上的重复现象。他总结重复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称之为“柏拉图式的重复”,“以处于循环游戏之外的某个原型为基础”,强调真实性上与模仿对象的吻合一致,从而使文学与历史之间有一种模仿、再现、断言、因果的关系;另一种为“尼采式的重复”,假设世界建立在差异基础上,“相似以此‘本质差异’为背景而出现”,强调这个世界不是摹本,而是“幻影”或“幻象”。详见《小说与重复》。 ②④参阅余华《虚伪的作品》,《上海文论》1989年第5期。 ③⑤⑥⑦⑧(11)(12)(13)(14)(15)(16)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南海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14~15,132,115,8,4,246、248、254,5、4,2,132,208,236页。 ⑨余华:《长篇小说的写作》,《当代作家评论》1996年第3期。 ⑩余华:《韩文版自序》,《许三观卖血记》,第4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