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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不能“虚无”历史(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人民日报》2014年01月1 张江 陈众议 朝戈 参加讨论

    历史人物及其评价
    张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除了立场和价值取向不同以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有些创作者不理解什么是“历史人物”,以及应该如何评价历史人物。
    朝戈金:所谓“历史人物”,通常是指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到推动或阻碍作用的人。评价历史人物,必须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他们的历史行为和社会行为为根本,在具体的历史坐标中定位,衡量其所作所为是否顺应了时代大势,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愿望。
    过去,有些文学作品概念化、脸谱化,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对此,我们当然反对。英雄也有常人的一面,反面人物也有普通人的爱恨情仇。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从此描写英雄人物,便要尽情挖掘、渲染其所谓阴暗的一面;描写反面人物,便要肆意搜集、放大其所谓被遮蔽的一面。当下有些作品,在涉及历史人物时,仅仅凭借作者一己之好恶,以当下某些风潮甚至西方的所谓“人性”标准,来苛求或袒护历史人物,无论丑化还是美化,都是对历史的践踏。
    文学在处理历史人物时,必须区分主流和支流、公德与私德。历史上有一些人物,公德很好,私德也许并不完美。另有一些人,私德有可取之处,但公德却有很大问题。一个残暴凶狠、逆历史潮流而动,对国家和民族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对待父母、妻子、子女却又温情无限,这样的情况并非不可能存在。然而,作为“历史人物”,我们不能根据家庭私德,来遮掩、开脱他的历史行为上的罪过,进而博取读者对其公德方面重大缺失的同情。比如某著名汉奸,如果仅从家庭私德的角度去衡量,或也有常人所具有的家庭亲情,甚至不失为一个好儿子、好父亲、好伴侣。但是,必须明确一点,汉奸之为汉奸,不是因为家庭私德,而恰恰是因为这些人在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反动作用。在文学作品中,历史人物的小的人性不能被无限放大,并最终替代了人物大的反历史、反人性的一面。前段时间某部电影的叙事,就令我们痛切地感到这一点。
    对文学创作而言,历史人物的公德与私德都可以描写,通过这种描写在作品中展现一个立体的、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是符合美学规律的。但是更应该知道,历史人物以其自身的行为,早就写下了自己的历史。文学创作克服人物扁平化,并非是混淆甚至取消伟人与罪人、圣贤与恶徒、高尚与猥琐等评判标准之间的界限。是与非、好与坏、正与邪、公义与私欲等等这些人类善恶评价标准,是永远无法废除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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