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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点理论在批评话语中的运用——以高尔吉亚《海伦赞》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 汪建峰 参加讨论

    【核心提示】争议点理论所倡导的修辞发明手段不仅“在修辞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还被广泛地应用于公共和学术话语领域。
    争议点理论所倡导的修辞发明手段不仅“在修辞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还被广泛地应用于公共和学术话语领域。
    在西方,作为一种话语实践,文学批评(literary criticism)从古典到中世纪时期一直隶属于广义上的修辞批评(rhetorical criticism)。伊格尔顿在《瓦尔特·本雅明或走向革命的批评》一书中指出,最早的批评并非我们当下所谓的美学意义上的批评,而是一种被称为“话语理论”(discourse theory)的批评模式。它以“分析特定场合下特定的语言运用(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为己任,是一种“极为精致的特定的表意实践”,其正式称谓是“修辞”(rhetoric)。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7世纪中后期。随着现代主义话语体系的兴起,修辞批评逐渐式微。本文试图以争议点理论(the theory of stasis)为例,说明修辞批评在西方批评话语中的重要性。作为古典修辞发明理论的一座丰碑,争议点理论由公元前2世纪古希腊修辞学家赫尔玛格拉斯(Hermagoras)所创立,是从当时的法律话语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理论总结。它所探讨的主要是庭辩修辞(forensic rhetoric)的发明流程、方法以及策略。争议点理论所倡导的修辞发明手段不仅“在修辞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还被广泛地应用于公共和学术话语领域。
    “争议点”衍生为公共和学术话语领域中的“话题”
    据昆提良在《言说者的教育》一书中所言,在拉丁文中,status与希腊语中stasis一词意思相当。“争议点”一词原为constitutio,但在《论修辞发明》一书中,西塞罗用status一词将其替换,其词义相当于英文strife或immobility,意为僵硬、静止,原指法庭中控辩双方僵持不下或争论不休的“争论点”,后衍生为公共和学术话语领域的“话题”,也即修辞发明的“策源点”。从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定义(“在特定场合发掘一切可资利用的说服手段的能力”)来看,所谓话题,是指修辞者在任何情况下针对某一争论的焦点,发明出的各种可资利用的说服之策的总称。刘亚猛在《西方修辞学史》中将话题解读为“有助于修辞者就所面临的修辞情境作出富有说服力证明的一切资源”。
    按照争议点理论,话题的发明可以分别从所涉事件的事实、定义、品质以及程序(机构)安排等四个流程展开,实施步步为营、分进合击的话语策略。其中,事实争议点(conjectural issue)指的是所涉指控的事实性地位。其常规的互相诘问是,一方指控“你干了某事”,另一方则以“我没干这件事”或“我之所以这么做,是有正当性的”来回答。定义争议点(definitional issue)指的是所指控行为应如何加以“界定或定性”;品质争议点(qualitative issue)指“行为的价值观及其属性或品质”;程序/转移争议点(translative issue)则指所指控行为可能涉及的各种(特殊)情形。例如,原告身份是否合适,原告的指控有张冠李戴之嫌,受理法庭不合适,受理时间不恰当,适用法律条文有误,指控不实,量刑不当,等等。此外,庭辩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争议点,如书面材料(合同、遗嘱、法律条文等)的解读,等等。解读有效性的确立,必须通过“非形式论辩”(informal argumentation)这一论辩模式,于是基于或然性的修辞三段论的介入就是不可避免的。尽管争议点理论是从当时的法律实践中提炼出来的,但其适用范围不止于法律领域,即便在学术话语领域也大有用武之地。例如,对在学术话语领域业已确立其权威地位并广为流通的各种论断、结论、断言以及宣认等,修辞者都可以对其“事实性”地位发起挑战,在承担举证责任的同时,也获得了发声的机会。
    《海伦赞》是最早的文学修辞批评的成功实践
    我们以高尔吉亚的《海伦赞》(The Encomium of Helen)为例来看文学修辞批评。这是西方迄今最早的修辞批评文献之一,自然也是最早的文学批评文献之一。海伦打破婚约,抛夫弃女,愚弄丈夫并使其蒙羞,与人私奔,最终引发了一场战争。在西方的传统文化中,“海伦”这个符号所承载着的含义,是与忠诚、母爱、诚实、敏感、怜悯等传统女性美德背道而驰的。在古希腊,这起“私奔”事件,通过“神灵附体的诗人”之口,广为散播,从而在公共话语领域被宣认了其“事实性”。因此,任何人若试图为海伦辩护,不仅要承担繁重的举证责任,还要冒巨大的人格和道德风险。然而,在《海伦赞》中,高尔吉亚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列举出可能导致海伦的特洛伊之行的四大原因,并逐一论辩,企图为海伦翻案。正如高尔吉亚所言,“我将会提出四个理由,海伦可能就是因为这些原因而去了特洛伊”。这表明,《海伦赞》是一种基于或然性的论辩。
    首先,假如海伦的特洛伊之行是上帝的旨意,而不是个人的意愿,那么,由于这种旨意是一种不可抗拒力,芸芸众生只能遵从,不容违抗,海伦不过是为了顺从天意。这是事实争议点。其次,“亚历山大强暴了她,且非她所愿地将其掠走”,若如此,这就是一起刑事案件(定义争议点),海伦不过是受害者,非但不应受到道义上的谴责,相反,人们还应给予同情。再次,是言说的力量使然。高尔吉亚认为,“言说是有权有势的王公,以其最为精致和最不起眼的身躯,却可以办到最为神圣的事情:它可以停止恐惧,抑制悲伤,产生愉悦以及弥补缺憾”。他把“言说对人类灵魂所产生的效果”比作“药物对身体所产生的疗效”,有些“使人忧愁”,有些“让人欢喜”,有些“引发恐惧”,有些“使人无所畏惧”,有些则“以一种邪恶的说服来麻醉心灵并使其走火入魔”。假如海伦是“为言说所打动”,那么,海伦非但在主观上“没有犯意”,从客观上说还是“不幸的”。在这个意义上,海伦的出走,就是一种受到言说蛊惑的意外事件,并非她本人不守妇道,道德品质出了问题。最后,假如这是由于爱情的力量,海伦同样是无辜的。爱情的力量比之神的力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海伦来说,这是她“受困于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而不是她耍弄心计的结果,她是“为情所困”,而不是“艺术的设计”。爱情是一种疾病,也是心灵的无知,因此,错不在海伦,她应免受责难。这是争议点的转移。
    从文类来看,《海伦赞》既属于表现修辞(epideictic rhetoric)的范畴,也可算是庭辩修辞。从谋篇布局来看,全文包含“前言”、“问题概要”、“事实陈述”、“论点和论据”以及“结论”几个部分,是当时表现修辞和庭辩修辞的惯常套路。由于《海伦赞》是对神祇诗人的传唱之词加以驳斥,它可以说是最早的文学修辞批评的成功实践之一。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的是,从高尔吉亚所列举的四大理由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争议点理论的原型及其在批评话语中的运用。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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