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把公平正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公平正义来推进社会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道出了公平正义与全面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也道出了历史发展的逻辑内涵。 坚持公平正义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化改革,一是要缩小收入差距,完善分配体制。设计收入分配体制,既要超越既得利益,又要考虑既得利益,既要考虑中国现实实践,又要考虑人类社会近二百年来的历史和挑战,这的确需要大智慧。二是大胆探索。公平正义常常会牵扯对社会发展历程的基本评价,对于思想史的基本判断,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思想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知识储备,在认识方法上需要有博大的包容性和历史的纵深性。三是要深入研究贫富差距和分配体制问题,必然会碰到诸如所有制、市场机制、社会保障、政府职能以及社会参与等问题,需要战术和技术上的社会创新。 公平正义与社会体制改革 公平正义的原则要求在社会体制改革中关注人民群众社会生活中富有生气的价值观念,诸如公正与权利、义务与同意、荣誉与德性、道德与法律,等等。公平正义要求社会有一种善良生活以及支持这种善良生活的共同价值——公共善。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在这里,公平正义涉及福利最大化。一是继续探索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努力打破双轨制。二是努力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的核心就是确保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各类社会群体有支付社会保险的财政能力,标准是保证基本生活。三是把基本社会保障的差异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实现城乡、地区、部门,甚至个体之间的差异协调与统一。四是坚持社会政策兜底,保障民生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在中国,建立在公平正义基础上的法治社会必须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和完善吏治制度。如果说建立在事业单位改革基础上的社会共同体重构是法治社会的骨骼的话,那么,建立在吏治制度改革基础上的价值重建则是法治社会的灵魂,二者缺一不可。□丁元竹(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本文为特邀撰写,系首次刊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