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0年代,在新英格兰乃至全美,刚毕业的年轻人如果选择作家作为职业,无疑需要巨大的勇气。霍桑日后的朋友、康科德“圣人”爱默生,经过数年思考才作出这一艰难决定;霍桑的康科德邻人、哈佛学院的毕业生梭罗不幸也走上这条道路:其处女作《河上一周》总共印行1000册,到他临终时尚有700多册留在书架上;他的另一位友邻、哲学家奥尔科特推出《与儿童谈福音书》,结果却因部分内容有碍观瞻而身败名裂。就连美国史上第一位职业作家查尔斯·布朗,最终也不免死于贫困。正如亨利·詹姆斯总结的那样:作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职业。 霍桑出生于波士顿附近的塞勒姆小镇。祖上虽曾显赫一时,但到了父亲一辈已家道中落。全靠亲友的资助,才完成了学业。毕业之后,他的同学兼好友皮尔士选择了律师职业,后来又投身政治(美国第14届总统);另一位同学布里奇当了海军将领;还有一位同学朗费罗游历欧洲后回到学院担任了语言学教授——他们在作家穷困潦倒之际都曾施以援手——不仅出于友情,更出于对作家天才的信任和崇敬。同样,作家本人对自己的文学天赋也颇为自许:在新世界充满了文学素材,同时这片“诗歌的土地”也期待着天才问世——这是当代“最崇高的职业”。怀着这样的信念,霍桑摒弃一切私心杂念,投身到毕生热爱的写作事业中。“写作,是我的职业”,他不止一次在日记中宣称。他毕生孜孜以求的,就是能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天赋才能发挥到极致,从而得以在美国文学史上留下与之相配的具有永久魅力的艺术作品。 由此霍桑开始了勤勉的创作生涯。在霍桑的家乡,人们相信他看完了当地图书馆的每一本书。他姨妹回忆说,他“使自己彻底熟悉了家乡萨勒姆的古老历史,尤其是巫术时代”。他儿子则回忆说父亲“细心阅读了过去岁月记录的每一页——报纸、杂志、年刊、审判记录。新英格兰年鉴是他心爱之物,他从中获取了不少材料”。1840年代,受爱默生邀请,霍桑与新婚妻子索菲亚一道迁居康科德。除了偶尔散步,他将自己的主要工作设定为阅读:从古希腊、罗马经典到殖民地早期历史。通过笔记、摘抄,他不仅充分汲取了传统文学的养分,也为自己的创作收集、整理了大量素材。对于与他祖先有关的清教早期历史文献,他特别加以留意。因为他深信作家的使命不只停留在对事物表象的描摹,更应深入事物的内部核心,通过抽象反映其普遍本质。 为了保证作家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闲暇,朋友帮他在塞勒姆海关谋得测量员的闲差,每天只需上半日班,其余时间可自由支配。如此机遇霍桑自然倍加珍惜。“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像一个囚徒。”他在日记中写道,但这显然是作家自觉自愿的行为。按照友人的描述,作为“隐士”的霍桑虽然不擅言辞,但所有与之交往的人都不得不承认他是最佳的倾听者和一流的观察家。亨利·詹姆斯曾将他和爱默生作过对比:爱默生是“拜火教”的信徒,善于发现光明;而霍桑则别具“猫眼”,惯于在黑暗中冷眼相看。确实,作家也承认他对人性中丑陋、邪恶的一面似乎更感兴趣:善,时或有之;而恶,却无处不在。文学的功能,必须将隐藏在人内心深处的恶全面揭示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只有善恶分明的对照,才更有助于人认识自身道德的不足,并不断改进,在增进个人道德的同时,也能增益社会福祉。跟爱默生一样,他相信,单凭外力无从推动社会的改造与进步,社会改造必始于个人内心道德的完善。 霍桑的创作天才虽然在文学界广受推崇,但论及当时的知名度,不仅不及朗费罗,甚至也远不及同时代的女作家斯陀夫人。以霍桑的才情,倘若他能做到紧扣现实、面向大众(市场),或许也能创作出同样具有轰动效应的作品。但这显然不是他的艺术追求。相反,几乎和斯陀夫人的名著同时推出的,是他针砭带有空想社会主义性质的布鲁克农庄——此类乌托邦社团在新英格兰一度相当流行——的小说《福谷传奇》。小说描写的场景方圆不过十余里,人物也只五六人。与斯陀夫人笔下波澜壮阔的场面相比,可谓微不足道。但相对于后者流于平面化的描写,他的笔触深入人物内心,如手术刀将人内心的复杂、阴暗之处一一刻画、展示出来。在一时的轰动效应与恒久的艺术魅力之间,深具历史使命感的作家霍桑作出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抉择。 作家的使命意识还体现在他对当时盛行的科学至上观念的质疑。在霍桑看来,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够改善生活,增进福祉,这是人类理性的胜利,也是培根“知识就是力量”最有力的证明。但问题是,除了理性,人还有情感的需求,这种温情显然是冰冷的科学知识无法取代的;而且理性倘若不加以节制,很可能将人引向疯狂并最终导致人的覆亡。小说《通天铁路》是英国作家班扬名作《天路历程》的现代翻版。故事讽刺现代基督徒们利用科技手段,连朝圣都可以乘火车舒舒服服直抵天国城下,从而免却了徒步之苦;香客们中途在“名利场”徘徊流连,不惜出卖灵魂;最后还可以登上现代化的汽轮横渡冥河——然而掌舵者却正是魔鬼本人——可见科技力量仍需道德伦理的引导。又如小说《胎记》中,科学家阿尔默为寻求“尽善尽美”,同时也为满足冷酷的好奇心,证明自己拥有无穷的智慧,便挖空心思造出灵丹妙药,旨在去除妻子脸上与生俱来的一块小小胎记——由此证明科学的力量强大无比。结果胎记被祛除,妻子也一命归天——如此强大的科学力量,如果不加约束,任其蔓延开来,岂不是可怖至极? 再如小说《拉帕其尼的女儿》中的拉帕其尼医生,精心培育出各种毒花毒草熏陶亲生女儿,使其浑身充满毒素,连呼吸都能令鲜花枯萎、昆虫丧命。这也是一幅典型的现代科学家画像——医生代表着理性与客观,绝不允许主观情感妨碍他的科学追求。奇花异草只是他的研究对象,他精心地培植它们只是为了更好地认识、控制并利用它们——他对待女儿的态度也一样:用他的同行巴格里奥尼的话来说,“他的确是位真正的科学家,连自己的心也像在蒸馏器里经过提纯一样……只要能给他巨大的知识积累再增加哪怕一粒芥子,他情愿牺牲人的生命,包括他自己的生命,或者任何他最亲爱的人的生命。”故事结尾,这位医生最终不但毒害了女儿的心上人,也害死了女儿:她喝下情人的解药,可是“她的机体已被拉帕其尼超凡的技术彻底改变——毒药就是生命,所以烈性解毒药就是死亡”。 根据小说中人物的观察,拉帕其尼医生的问题在于——“他对科学的关心远远胜过对人类的关心。他对病人的兴趣仅仅是把他们当作某种新奇实验的对象。”他自以为客观公正,事实上却极度自私且冷酷无情。他自称从事科学研究是为了“让人怕”——是为保护女儿长大后“不受侵犯”,并且为了这一目的不择手段:置人性于不顾,视亲情为羁绊。由此在对所谓的“客观科学”的追求中扭曲了人性,迷失了自我——这也是霍桑对科学至上观念的最峻切的反思:缺乏道德情感的理性活动是刻板、片面和危险的。对于内在世界而言,它将导致情感世界的萎缩,甚至败坏人性;对于外部世界而言,工具理性的肆虐无可避免地会引起事实和价值的分裂,不仅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且随着人类对科学技术的失控,可能导致一种新的奴役。霍桑最担心的是——用他的邻人梭罗的话说——即“人成为他所制作的工具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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