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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叫《高邮传》 作者是汪曾祺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北青艺评 杨早 参加讨论


    汪曾祺很爱自己的家乡。
    不去摘录那些直白的思乡文字,单说他1982年发表的剧本《擂鼓战金山》,第四场末韩世忠对着金兀术有一段唱词:
    江水滔滔向东流,二分明月在扬州。
    抽刀断得长江水,容君北上到高邮。
    抽刀断不得长江水,难过瓜州古渡头……
    第二句“二分明月在扬州”其实是有点凑数的,跟全场的气氛也不大合,倒是“容君北上到扬州”,韵也对,气势也更妥帖:扬州、瓜州对举,都是自古的军事重镇。而两宋之际,高邮一直在军、州、县之间切换,重要性摇摆不定——总之,我觉得汪曾祺这里有一点私心,在作品里嵌入了自己的家乡。
    高邮不仅是汪曾祺的生身故乡,也是他的精神故乡。有研究者指出过汪曾祺小说对地域文化的依赖,联系他居住过的地方:在上海住了一年多,有1篇,在张家口四年,有10篇,昆明7年,亦有10篇(加上新发现的佚作应该不止),北京34年,小说有18篇。高邮从出生到离开,19年,他写高邮的小说有46篇。
    汪曾祺笔下的高邮人物中,官职最高者大概是打死陈小手的团长、勒索八千岁的八舅太爷,哦,还有《皮凤三楦房子》里的奚县长与谭局长。而其余都是中下阶层的市民:
    “和尚、尼姑、炕鸡的、赶鸭的、车匠、锡匠、瓦匠、棺材匠、银匠、画匠、小贩(卖卤味、熟藕、馄饨、水果、菜)、货郎、药店店员、小店老板(米店、绒线店、炮仗店、酱园、糖坊、豆腐店)、挑夫、地保、打鱼的、吹喇叭的、水手、卖艺的、卖唱的、跑江湖做生意的、收字纸的、保安团长、医生、兽医、画家、中小学教师、小学校工。”(方星霞《京派的承传与超越》)
    汪曾祺自己算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但他小说里对《徙》里面写到的浪荡子弟(仗势欺人的申潜、没出息的谈幼渔)深恶痛绝,他关注的大多是“善良的、有古风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关注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卖蚯蚓的人》)这让他的高邮小说常常被称为“浮世绘”与“风俗画卷”。
    乍看起来这有些矛盾,但其实是一种文学传统。如鲁迅之于绍兴,沈从文之于凤凰与湘西,萧红之于呼兰与哈尔滨……一位作家成为一个城市的传记作者,笔触避开《县志》里热衷的行政区划、人口财税、达官显贵、历任长官,而是深入到民间社会,描述市井百态、日常哀乐、风土人情、奇闻轶事。这是一种透肌浃肤的描述,它甚至能够将所写的城市抽象出来,变成一个“中国城镇”,同时钉入小说史与城市史。
    往前追,这样的传记作者还有曹雪芹、蒲松龄、吴敬梓和兰陵笑笑生——史景迁的微观史学名著《王氏之死》便是用《聊斋志异》与《郯城县志》、《费县志》等相参照,还原了清代山东的小人物生活。向后看,这类传记作者有陆文夫、王安忆、冯骥才、方方等等。这些作者,大抵不是豪富之家,但也不是真正的底层出身,他们的家庭,基本属于“士绅阶层”。造就他们关注社会习惯与审视城市眼光的,恰恰是中国的士绅传统。
    传统中国,士绅阶层掌控着县城以下社会的“公共领域”,学者把他们的角色分为三种类型:维持秩序的角色(组织防卫、民事仲裁、赈灾济贫)、经济角色(引进外贸、修建水利、调控物价)、文化角色(主持祭祀、书院讲学、主导舆论)。士为四民之首,他们在各个方面扮演着人民代表的角色,他们秉持的主流价值观,是“民胞物与”的儒家精神。
    举一个例子。汪曾祺在《故里杂记》里写一个地保兼更夫李三:
    一进腊月,李三在打更时添了一个新项目,喊“小心火烛”:
    岁尾年关——,小心火烛——!
    火塘扑熄——,水缸上满——!
    老头子老太太,铜炉子撂远些——!
    屋上瓦响,莫疑猫狗,起来望望——!
    “岁尾年关,小心火烛……”
    店铺上了板,人家关了门,外面很黑,西北风呜呜地叫着,李三一个人,腰里别着一个白纸灯笼,大街小巷,拉长了声音,有板有眼、有腔有调地喊着,听起来有点凄惨。人们想到:一年又要过去了。又想:李三也不容易,怪难为他。
    汪曾祺在这一段加了个注,说:“清末邑人谈人格有《警火》诗即咏此事”,诗有小序,说是“送灶后里胥沿街鸣锣于黄昏时,呼‘小心火烛’。岁除即叩户乞赏”。诗中云:“铜钲入耳警黄昏,侧耳有语还重申:‘缸注水,灶徙薪’,沿街一一呼之频,唇干辞燥诚苦辛,不谋而告君何人?”
    汪曾祺说:“从谈的诗中我们知道两件事。一是这种习俗原来由来已久,敲锣喊叫的正是李三这样的‘里胥’。二是为什么在那样日子喊叫。原来是因为那时灶王爷上天去了,火烛没人管了。这实在是很有意思。不过,真实的原因还是岁暮风高,容易失火,与灶王的上天去汇报工作关系不大。”
    谈人格的女儿是汪曾祺的祖母。我实在很怀疑汪曾祺是从外曾祖父的诗中得到灵感,才写出李三这么一个打更的角色——至少,谈人格的诗是一个重要的参证。其中更夫呼唤的语句,听到呼唤的“人们”的情感,都何其相似,几乎可以将《故里杂记》中这一段看作是谈人格诗句的扩写与白话化。
    然而,我更关注的是汪曾祺从谈人格诗里去除了什么,改写了什么——主要是“喊叫的原因”:“烛双辉,香一炷,敬惟司命朝天去。云车风马未归来,连宵灯火谁持护?”谈人格记录这种警火之吁是“送灶”后里胥(地保)的加班工作,一旦除夕过后“回宫降吉祥”,这种“警火”就终止了,“烹羊酌醴欢除夕,司命归来醉一得。今宵无用更鸣钲,一笑敲门索酒值。”这种“警火”其实是带有宗教色彩的一种仪式。
    谈人格这首《警火》,在《再续高邮州志·艺文志》中的原题是《岁暮结诗社于里中分咏风土得乐府五首》,这是一种“诗史”的写作,真实性可以保证。那么,在汪曾祺真实生活经历中,李三“警火”是因为什么?考虑到李三还是庙祝,住在土地祠,我倾向于他是如谈人格所写,传承清末的这种类似年节放鞭炮的习俗。那为什么汪曾祺要把这种习俗改成“一进腊月”的惯例呢?揣想一是他受过现代教育,愿意探究习俗之后的实情;二来,汪曾祺更看重的是李三喊声中的“有点凄惨”和“也不容易”。去除了习俗的限制,这一层况味就浮现得更明晰了。
    汪曾祺对高邮水灾的记忆,与谈人格诗作中的记载,也几乎可以互相参证。汪曾祺在《我的家乡》(1991)中写道:
    “阴历七月,西风大作。店铺都预备了高挑灯笼……轮流值夜巡堤。告警锣声不绝。本来平静的水变得暴怒了。一个浪头翻上来,会把东堤石工的丈把长的青石掀起来……终于,我记得是七月十三(可能记错)(按:1931年8月26日,阴历正是七月十三,汪曾祺一点没记错),倒了口子……西堤四处,东堤六处。湖水涌入运河,运河水直灌堤东。顷刻之间,高邮成为泽国。”
    “我们家住进了竺家巷一个茶馆的楼上(同时搬到茶馆楼上的还有几家),巷口外的东大街成了一条河,‘河’里翻滚着箱箱柜柜,死猪死牛。‘河’里行了船。会水的船家各处去救人(很多人家爬在屋顶上、树上)……水退了,很多人家的墙壁上留下了水印,高及屋檐。很奇怪,水印怎么擦洗也擦洗不掉。全县粮食几乎颗粒无收。我们这样的人家还不至挨饿,但是没有菜吃。老是吃慈菇汤,很难吃。”
    而谈人格描述同治五年(1866)夏运河堤决的《清水潭决纪事》写道:
    “危堤乍欲溃,惊走鸣鼓鼙。河弁讵弗闻,夜半贪安栖。涓涓不早塞,后悔乃噬脐。可怜千万村,浊浪迷高低。富家得船去,余劫归犬鸡。贫者不及迁,汩没如凫鹥。”
    谈人格一向认为决堤前后的灾祸,既有天灾,亦有官吏颟顸造成的人祸(参见《保坝谣》),因此他在诗末讽刺地写道:“父老泣且跪,双膝沾涂泥。一纸张通衢,似欲慰灾黎。此灾天所为,胡用长号啼?”
    少年汪曾祺自然还不会有这样的见识。但他对灾民的悲悯之情,与外曾祖父如出一辙。同时他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作为:“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蹚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着一根很粗的竹篙,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他在《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冒着生命危险,把自己用铁链与几个船工系在一起,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是父亲实际做过的事,只不过不是治病,而是去送赈灾的面饼。汪曾祺强调“这件事写进了地方上人送给我祖父的六十寿序里,我记得很清楚”。(《我的父亲》,1992)
    基于这样的童年经验与“实近儒家”的思想立场,汪曾祺在他的高邮小说里,很少写底层劳动者能得到政府与官吏的帮助与救济,而喜欢描写市民社会的互爱、互助,尤其是对情谊的看重。如《岁寒三友》中靳彝甫为帮助陶虎臣、王瘦吾不惜出售家藏田黄,《徙》里高北溟对恩师手稿的竭力保护,《鉴赏家》里叶三对季匋民画作的欣赏与守护,《八千岁》里众人作保救回了被勒索的八千岁。
    《大淖记事》里最为解气的一幕是兴化锡匠们的“顶香请愿”,这一举动源自古老的自然法:民有沉冤,官不受理,被逼急了的百姓可以香火把县大堂烧了。
    而县政府也并没有因为《六法全书》没有这条法律而强行镇压,反而“县长邀请县里的绅商商议,一致认为这件事不能再不管。于是由商会会长出面,约请了有关的人”,通过会商把这件事了结。
    即使是在故乡人人不齿的“拉皮条”的薛大娘,汪曾祺认为她能帮助别人与自己解决性饥渴,仍然是“积德”,笔下不吝赞美:
    “薛大娘身心都很健康。她的性格没有被扭曲、被压抑。舒舒展展,无拘无束。这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薛大娘》,1995)
    在20世纪80年代对汪曾祺的批评中,有一种说法是他“把旧社会描写得太美好了”。依照汪曾祺“使这个世界更加诗化”和“有益于世道人心”这两条写作原则,他完全有可能有意识地过滤记忆,选择性地描写那些他认为美的、有益人心的故事,甚至是他想象中的人格与结局——“诗化”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文人化”,其根柢还是汪曾祺得之于家族长辈的行事与心性。
    汪曾祺生母杨氏的祖父杨福臻,光绪六年进士,历官翰林院检讨、山东道监察御史、兵部给事中,曾因弹劾朝鲜战败的叶志超而得名。他写过一首诗《题张孝子传》,诗序里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高邮南村有一个叫张兆喜的木匠。他父亲得了绝症,不愿意拖累儿子,就打发他出门办事,自己跑到一家富户门前上吊自尽。旁人都怂恿张兆喜讹告那家富人,可得多少多少赔偿。“喜仰天叹曰:遭此大故,而又藉亲骸以开诈索之门,天良何在?”自去买棺葬父,并无别话。
    张兆喜的父亲跑去富户家上吊,可能是生前有仇,或许是希望儿子能借此得一笔钱。然而张兆喜遵义而行,非常高尚。杨福臻诗中赞曰:“张孝子,足千古,不知黄金知有父……父命毕,儿心急,人言徒纷纭,孝子不愿仰天泣。父死儿生,儿罪孔多。父死儿利,儿罪谓何?”如果汪曾祺来写这个故事,他的立场应与杨福臻无异。穷人也应该有他们的尊严,亲情、自尊当置于利益之上,既不巧取豪夺,也不摇尾乞怜。这是传统中国士大夫坚持的价值观。而且,“礼失求诸野”,当士林虚伪横行之时,有良知的士人会将眼光投向底层社会的美好闪光。《儒林外史》颂扬“酒水菜佣皆有六朝烟水气”,并以四位市井奇人作为《儒林外史》的结尾,吴敬梓何尝不是这种立场?
    高邮底层民众不可能人人如张孝子,但正因张孝子难得,杨福臻才会专门为这个小人物题诗,这便是士绅担当的教化职责。汪曾祺在《使这个世界更诗化》中说:“我认为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给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样他就会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更好一些,更高尚一些,更优美一些,更有诗意一些。”这同样是某种文化责任的自觉承当。
    也正因此,汪曾祺很难处理小说中新时代的社会矛盾与人际冲突。没了时间的屏隔,光写世间的美好,总会显得不太真实。像《寂寞与温暖》里的赵所长,《皮凤三楦房子》里的奚县长,都带有理想化的色彩,不期然让人想起赵树理《李有才板话》中的“老杨同志”(赵树理也是汪曾祺很佩服的人)。可是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冲突,要指望领导来解决,这种思路与汪曾祺的创作观念、美学诉求都有点扞格不入,然而怎么办呢?高大头帮助了朱雨桥,自己楦了房子,但如果谭凌霄没被告倒,高大头照样随时会被穿上小鞋。
    跟他笔下的人物一样,汪曾祺自己很不善于向领导“陈情”。他在北京30多年,自1958年被划右派后,从来没有过自己的房子,都是在妻子或儿子分得的住房里当寄居蟹。他也被家人逼着写过一份请求分配住房的报告,被家人批为“毫无文采”,只有一句“我工作几十年,至今没有分到一寸房子”还过得去。(《老头儿汪曾祺》)
    以汪曾祺对故乡高邮的热爱,他不免一边在北京的蜗居中写着高邮,一边向往着回乡住个两三年,好好观察、研究一下暌违40多年的故乡。但是回乡住哪里呢?有一处分家后有房契的房产,每一次汪曾祺回乡,总会向当地委婉提出归还,甚至正式打过报告,但总是“我家的房子不知为什么总不给解决”。(致陆建华信)1993年5月30日,汪曾祺给当时的高邮市长戎文凤写了一封信:
    “近闻高邮来人云,造纸厂(汪家房屋被造纸厂所占)因经济效益差,准备停产。归还我们的房屋,此其时矣。我们希望房管局落实政策,不要再另生枝节,将此房转租,另做他用。
    “曾祺老矣,犹冀有机会回乡,写一点有关家乡的作品,希望能有一枝之栖。区区愿望,竟如此难偿乎?”
    据说读到此信者无不动容。然而在汪曾祺剩下的4年光阴中,他仍然没能等来关于房产的佳音,一封书函动九天的佳话终于没能上演。
    又是20年过去。今年听说高邮已将汪氏故居腾出,正在策划以文游台与汪氏故居两处,开建汪曾祺纪念馆。当地文化部门领导专程来京,征询诸位专家意见,修建、布展策划书亦几易其稿。汪先生泉下有知,当感欣慰。这一份来自故乡的深情厚谊,若能早个二三十年,该有多好?“许我十年闲粥饭,未知留得几囊诗”,那样的话,汪曾祺这位《高邮传》的作者,还不定能留给我们多少新的章节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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