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时候,阅读一篇小说,我愿意从一个关键词入手,比如“错位”,比如“反思”,比如“人性”,比如“解构”,等等等等。对我来说,这些关键词,不是简单的价值取向,而是一条秘密通道,顺着它,可以窥见作者的创作风格和精神向度,正如从“迷宫”一词抵达博尔赫斯的写作世界一样。然而,读完向本贵的《花垭人家》,我竟然一度迷失,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表达我的阅读感受,所以,只得“另辟蹊径”,从贯穿作品始终的《谁不说俺家乡好》这首歌开始。 众所周知,《谁不说俺家乡好》是电影《红日》的主题歌,是写山东的。然而,在《花垭人家》中,主人公曾子齐却固执地认为,这首歌唱的就是自己的家乡——畔溪村。因为,在曾子齐眼中,这里也有青山白云,有梯田果树,有河水与歌声,有歌里的幸福感与自豪感。这当然是一种误解。然而,这种误解背后却是一种深度的价值认同,是一种浓烈的家乡情怀。高中没毕业的曾子齐当然无法说清这种文化上的脉络与精神上的修辞,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一种朴素的情感皈依和伦理坚守。然而,恰恰是这种没有掺杂太多欲念的纯朴,成就了曾子齐的人生,也成就了一片让人返璞归真的“花垭人家”。 曾子齐、钱兴业和陈大杰,这三个一块长大的小伙伴,他们虽然性格各异,但却喜欢同一个女孩儿邹歌琴。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一种美好的人之初。因为,一切都很简单,一切也还完整。即使钱兴业和陈大杰唱不好《谁不说俺家乡好》也不会影响他们的情感,即使三个人都喜欢邹歌琴也不会让他们心生芥蒂。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喜欢着,表达着,成长着,像山里的野花与溪水一样,自由而烂漫,天真而无邪。然而,当少年变成青年,为了爱情,也为了生计,他们必须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在邹歌琴因父亲辞世而辍学之后,三人也中断了学业。钱兴业和陈大杰去了城市打工,而曾子齐却留在了家乡。 应该说,在最初的人生选择上,曾子齐的想法并不复杂,他没有什么扎根家乡、开创事业的长远规划,他只是想离邹歌琴近一些,离爱情近一点。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他只是围着自家的责任山转,围着邹歌琴转。他养竹鼠,养乌梢蛇,但因为缺少技术,都没有成功。最后连邹歌琴也走了,家里的房子也卖了。从世俗的意义上看,曾子齐的人生是失败的。然而,他没有因此而破罐子破摔,没有随波逐流,更没有绝望,而是依然坚守着他的芭茅垭,依然唱着他的《谁不说俺的家乡好》。当然,即使这样,我们依然无法赋予曾子齐人生的自觉性。从某种意义上,他的坚守只是一种本分,一种恬淡的人生态度,是农耕文明在他身上自然的流淌。 是的,曾子齐没有“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觉悟和前瞻性,但他有一种对青山绿水的感情,有对青山绿水的信赖。所以,无论别人如何看他,他都不为所动,而是始终如一,在那片山坡上耕耘,在那片山坡上歌唱。因为养竹鼠和乌梢蛇,芭茅垭的土地都翻了一遍,曾子齐不再种芭茅,而是听从苗圃师傅的话,在芭茅垭种上了桃花。正所谓“有心插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当桃花开遍山野的时候,曾子齐却迎来了他人生中的最大转机:他的芭茅垭成了城里人周末度假的好去处。在农业大学毕业生朱卉的帮助下,曾子齐的桃林成了年轻人娱乐休闲的“花垭人家”,桃花盛开的时候有人来赏桃花,桃子成熟的时候有人来采摘。人们在这里流连忘返,不是因为这里有高楼大厦和酒绿灯红,而是因为这里的青山绿水,是因为这里让心灵安静的鸟语与星空。 仿佛是一种轮回。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人们终日奔波,物质生活丰富了,但灵魂深处,总还有一种乡愁,指向曾被一度遗忘的田园生活与自然风光。这乡愁不属于哪个人,而是所有人内心世界的一抹绿色。而曾子齐,却在遥远的乡下不自觉地经营着这属于整个人类的世外桃源。而他自己的人生,也因这份坚守获得了世俗与灵魂的双重馈赠。这不是我们常说的好人好报、是非因果,而是一种永恒的天道。因为,无论世界怎样发展和变化,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与天空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不能过度要求她,不能无休止地攫取,我们应该尊重她、善待她。这是一种更高意义上的伦理,它不是血缘上的关系,而是生命与自然之间必须遵守的互惠承诺。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篇小说是主旋律的,是现实主义的。它没有剑走偏锋,也没有刻意弄险,而是中规中矩地叙事,四平八稳地传情达意。应该说,这样的作品不好写,更不容易写出彩。但这篇小说却因为扎实的细节与略带传奇色彩的故事写出了波澜。三个懵懂少年以他们的方式表达对邹歌琴的爱,曾子齐养竹鼠和乌梢蛇,钱兴业与陈大杰对曾子齐的揶揄,写得活泼生动;曾子齐捕竹鼠的细节,写得可触可感;而邹歌琴的父亲对歌声的悟性,邹歌琴的出走与回归,又写得颇具传奇性;最后曾子齐的花垭人家的风生水起,则写得极具浪漫色彩。这诸多元素放在一起,让这个本来不好把握的题材,竟然也摇曳多姿起来。这一切都得益于作家的深度观察与思考,以及那种从容不迫的叙事能力。 相对于曾子齐,钱兴业和陈大杰的人生轨迹则多了自觉性和当下意味。他们负责了小说主题的另一维度的构建,和曾子齐那条线达成一种意义上的对峙与结构上的平衡。他们进城打工,是追赶所谓的时代潮流,他们为了挣钱不顾一切,是打烙着欲望印记的时代思维。在曾子齐面前,他们有过短暂的辉煌,穿西装、打领带,在家乡盖起了气派的小楼。甚至,他们还曾一度同情过这位昔日的玩伴儿,因为他在芭茅垭的“落魄”与“困窘”。在他们眼里,曾子齐是一个怪人,他们无法理解一首歌和一片山坡对曾子齐的意义。然而,他们不是最后的胜利者,而是承载了这种欲望的恶果。钱兴业因为工厂污染身体垮了,陈大杰因为打架负债累累。 这当然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整个社会的症结。无论是在家乡,还是在异地,他们都没有投机倒把,没有坑蒙拐骗,他们善良,有情义,有追求。只是,他们的追求突破了生命的底线,缺少了灵魂的关怀。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他们失去了自我,迷失了方向。他们明明知道以伤害身体为代价的钱不好挣,却偏偏去挣;他们明明知道伤害别人自己也必然受到惩罚,却偏偏去做。这不是他们的本意,而是患上了一种急功急利的时代病。在这种背景下,他们的眼中只有世俗意义上的好日子,只有钱,而家乡的青山绿水,只是他们来来去去歇脚的客栈。 这并不是个案,而是一种相当普遍的认知。在当下,在广大的乡村,来自外面世界的诱惑,已经扰乱了年轻人的心,扰乱了乡村的伦理。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踏上了离乡之路,而相应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也早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作为作家的向本贵,用小说的形式完成了对社会的关注与反思,这是作家的良知,也是作家的责任与担当。他用曾子齐与钱陈两种人生做对比,既写出了乡村的真实现状,也表达了对这两种人生选择的意义重估与价值比较。在向本贵心中,人生最大的财富,绝不仅仅是物欲的满足,而是生命与自然的和谐,是生命灵与肉的融合,是生命的“有家可归”。 从整体上看,这篇小说比较圆满地实现了作家的意图,有现实的关照,也有生命的反思,有社会的批判,也有对人性的捍卫。一首《谁不说俺家乡好》,既是线索,也是对主题的暗示,可谓匠心独具。但小说也并非那么完美无缺。在我看来,大学生朱卉和曾子齐的情感纠葛便显得有些突兀,缺少生活细节的支持与感情火花的碰撞。据朱卉后来说,她之所以帮助曾子齐,是因为她把曾子齐当成了农村的联系对象,但又不想让对方知道,所以,她才会一直默默地帮助曾子齐一点点摆脱困境,一点点走向自己的“柳暗花明又一村”。但这个过程显得过于流畅,缺少生活与情感的矛盾与摩擦,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作品的可信度。还有邹歌琴这个角色,也显得过于观念化,缺少鲜活的个性与立体感,她和曾子齐的情感危机,她出走时的心情与回归时的心理,都缺乏必要的铺垫与暗示。当然,这可能是由于短篇小说的篇幅所限,无法展开,也无法面面俱到,所以,留下了这些所谓的遗憾。我愿意相信,如果这个小说写成中篇,那么,我所说的问题也许都不是问题,而会成为作品的看点或亮点。因为,这篇作品有中篇的容量,也有中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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