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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叙事研究的丰硕成果——评《红楼梦叙事》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中华文化论坛》2016年第 藏策 参加讨论


    提要:
    五四以后,中国文学样式全盘西化,中国传统文学被边缘化了。但是,有一点应该指出,分析中国小说的叙事经验,传统小说的叙事经验十分重要,从中梳理出中国的叙事经验,是一个非常重要、紧迫的历史性课题。
    为此,有人提出“中西转化”,也有人提出“古今转化”,核心是“本土话语”的建构问题。《红楼梦叙事》正是这个语境下的优秀产物。《红楼梦叙事》在吸收传统“红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现代叙事学的方法,对《红楼梦》的文本做了深邃、精微分析,进而以《红楼梦》为载体,游弋于叙述语与转述语,叙述者、叙事动力、话语漫溢等范畴,提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新观念与新方法。
    其中,“动力元”与“漫溢话语”,是对叙事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理论创新。西语theme在汉语中译为主题,而motif则被译作母题,然而theme其实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汉语语境中的所谓“主题思想”,而motif更兼有动力、动机之意。母题是情节的最小单位,其直接构成了故事与人物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把motif译为“动力元”应该说是更为贴切的。“动力元”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叙述者动力元”,即由叙述者出面讲述来推动情节;另一种是“人物动力元”,即叙述者隐退,由文本中的人物来推动情节发展。这与格雷马斯所谓的“施动者”有某些类似的地方。《红楼梦叙事》以“动力元”来分析古典小说的故事与叙事,让我们看清了“中国叙事”中的经络。
    在小说的观念上,中国传统小说与西方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的传统中,小说并不是单纯讲故事。《红楼梦叙事》指出,“漫溢话语”不仅是有价值的,甚至可以成为衡量一部小说“文学性”的重要标准之一。因为文学是语言的一种自觉,而“漫溢话语”则是这种语言自觉过程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可以说,《红楼梦叙事》对“漫溢话语”现象的发现,弥补了西方经典叙述学的一个重要缺失,从而更逼近了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叙事、叙述者、漫溢话语、动力元
    一、小说与fiction
    中国的古典小说与西方的“小说”不完全是一回事,西方的叙事文体fiction在汉语中找不到对等的文体,而只有“小说”一词与之相近,于是fiction便译作了小说。小说与fiction只是近义词而非同义词。中国作家真正按照西方的fiction文体作起小说来,还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的,此前的小说,为了区别于后来的小说(fiction),汉学家浦安迪给它提了个名字,叫“奇书体”。
    文学的形式,尤其是文体,其实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一种外化,是人们长期以来认知世界的一种心路历程。小说也好,fiction也好,背后都是有深层的人文历史和文化心理作为支撑的。比如西方的fiction,在精神的层面是以基督教文化为背景的,所以更关心灵魂的救赎问题。其对现实的批判,也往往不是简单的就现实说现实,而是站在超越于现实的精神的彼岸的层面来审视和批判现实的。在对小说人物的处理上,因为在基督教看来,人都是有罪的,只要真诚忏悔,灵魂就能得到救赎。所以西方的fiction在对人性弱点的揭示以及灵魂的剖析方面,往往是不加掩饰的。Fiction虽然是给读者看的,但忏悔的意识从根本上说,却是对神讲的,对于全知全能的神而言,唯有敞开灵魂的每一个角落,才能得到神的宽恕以及心灵的解脱。反观中国的小说,这种文体也同样是建立中国人千百年来对于宇宙人生的基本认知上的。章回体的结构,以及回目的那种整齐对偶的句式,其实都是中国人文化心理深层中循环宇宙观的体现。中国的小说,源自史书的写作传统,而史是写给后人看的,不是讲给神忏悔的,遵循的是道德伦理立场,而非天国及彼岸的关照。于是对于可以体现道德伦理高度的贤者,要有所“讳”;而对于“乱臣贼子”,更重要的是让其知畏惧,而不是试图拯救其灵魂。从根本上说,西方的fiction和中国的小说,并不仅仅是形式及文体的差异,在其精神内涵上也是不同的。近代中国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从西方“拿来”了fiction这种文体,但却无法“拿来”其背后精神层面的历史人文。也就是说我们“拿来”的仅是fiction的”壳”,而不是“魂”。这也正是中国新文学以来小说写作中诸多问题的一个深层原因。然而这个源自文化深层的问题,一直以来却并没有被研究者们所觉察。所以研究中西小说,以及西方文体fiction对中国小说的影响,需要从形式层面的研究再到精神层面的研究,缺一而不可。但形式方面的研究,毕竟是一个起点,是文本分析的依据。
    对于“奇书体”,也就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中国学者历来的看家本事就是传统的历史学方法,搜求,索引,考据……无非是围绕着作者的生平、故事的本事、作品的版本等进行的,至于作品的文本分析和文体研究,就乏善可陈了。以至于中国学者的这些研究成果,作为学术“半成品”,被西方汉学家利用先进的理论方法“深度加工”后,成为了西方汉学研究的皇皇巨著。国内的古典文学研究者要么被偏重考据的传统治学方法所囿,要么被“苏联模式”的庸俗社会学分析所蔽,面对迅猛发展的海外汉学渐渐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而那些对现代小说理论颇具研究的学者,又因为对古典小说不够熟悉而只能埋头于现当代小说的研究了。这实在是国内古典小说研究的悲哀!而其后应用西方叙事学理论来分析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又因为忽视了中西小说文体方面的巨大差异,往往流于生搬硬套,说不到点子上。西方的叙事学理论,固然是一把可以深度解析小说文本的钥匙,但在应用于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时,必须加以改造和创新,方能更好地适用于中国古典小说的文本分析。而这也正是王彬先生在这方面所做研究的价值所在。
    王彬先生1998年出版的理论专著《红楼梦叙事》(中国工人出版社,1998年),在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研究方面显得尤为珍贵。但这部领先于时代的学术专著,直到今天才引起了学术界的应有重视。这是一本真正可以与那些西方汉学大师一较高下的著作。而将之放到国内的学界来看,当称之为是一部开山之作。《红楼梦叙事》将传统的“红学”研究,与现代叙事学实践进行了成功的接轨,在对待传统的小说研究方面,作者不仅没有抛弃以往学人的研究成果,而且予以了承前启后发扬光大。也就是说这不是一本“新”得让人感到面目全非的书,而是一本具有传统治学功底的有“根”之作。在运用叙事学等新的理论方法方面,作者也没有照搬西方理论去套用中国文本,而是针对“奇书体”的文本特点有的放矢灵活运用。《红楼梦叙事》的主要研究对象虽然是《红楼梦》,但在分析过程中更凭借着作者对古典小说深厚的学识,旁征博引举一反三,对《三国演义》、《水浒传》、《三言》、《二拍》等有代表性的文本都作了精妙的分析,由此而形成了一整套有系统的“中国叙事”研究。因此可以说《红楼梦叙事》实质是一本以《红楼梦》为载体的中国古代小说的叙事研究,或者说是一部凸显中国古代小说叙事特征的理论著作。
    近年,作者在原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于2004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二、从叙述者出发
    传统“红学”由于受中国传统治学方式的影响,总是把工夫都花在了“考据”、“校勘”等等方面。这些自然都是必要的,但却又是有缺憾的,因为《红楼梦》毕竟是一部小说而不是历史,是虚构的叙事作品而不是史实记录。《红楼梦》既然是小说,就该用研究小说的方法研究,就该从文本切入,从叙述者出发,研究文学而不研究文本,充其量也只是一种“外部研究”而已。
    王彬先生的《红楼梦叙事》在吸收传统“红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而以现代叙事学的方法,对《红楼梦》的文本做了非常精深的分析,这是对传统“红学”的一大超越。《红楼梦》的价值,说千道万,是其文本的价值,是对中国古典叙事文学在文体的发展与流变上所做出的重大贡献。否则,即便《红楼梦》承载了再多的历史信息,表达了再伟大的“思想”,也是不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文学经典名著的。然而《红楼梦》的叙事到底高妙在什么地方?对中国古典叙事文体的贡献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对此,传统“红学”语焉不详的,而《红楼梦叙事》则以精湛的叙事分析,将《红楼梦》置于中外古今叙事文学的坐标之中,锁定其特有的位置,使我们对《红楼梦》在叙事文学话语流变中的超越与局限,能够一目了然。
    在对叙述者的分析中,《红楼梦叙事》下了很大的工夫,因为在叙述者的运用方面,《红楼梦》较之其他古典小说,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正是《红楼梦》独具匠心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红楼梦》不是简单的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事,而是虚构了一系列的叙述者和转述者,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叙述集团”,即:1、“顽石”(自称“蠢物”);2、空空道人,手稿的抄录者;3、吴玉峰,改《情僧录》为《红楼梦》;4、孔梅溪,改书题为《风月宝鉴》5、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6、脂砚斋,抄阅、再评,复改回书名《石头记》。
    这种复杂的叙述方式,在中国的古典小说中实在是不多见的,甚至都有几分接近所谓的“后现代叙事”了。这样的叙述集团,从单一解构为复杂,王彬认为,为对叙述者的解放,提供了一条通道。小说形态的发展与变化,归根结底是叙述者的变化。王先生认为,叙述者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其文本必然发生变化。以叙述者做切口从而颠覆小说的叙述模式,是作家的基本手段,这是一个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真理。
    在分析《红楼梦》叙述结构的基础上,王彬先生进而与《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他古典小说相比对,分析了《红楼梦》在从传统的“拟书场格局”向文人化写作过度的文本特征,他指出《红楼梦》中的超叙述者虽然在总体上依然没有摆脱“拟书场格局”,但又与传统的“拟书场格局”不同,让“顽石”以“按语”的形式显身出现,这对于传统的“拟书场格局”是一大重大突破。《红楼梦》在白话小说的叙述模式中引进了文言小说的超叙述结构,从而开创了一种新的叙事方式,是对“奇书体”小说的重要贡献。在叙述者变化的基础上,关于《红楼梦》的原作者与续写者问题也便轻松地迎刃而解。传统“红学”对这个问题所能做的,只能是利用少得可怜的一点历史材料去考证,但当史料严重不足时,考证也便成了猜想。虽然传统的“红学家”也曾根据《红楼梦》的写作风格去推断作者问题,但终因不懂系统的文本理论而停留在浅表的层面,有时甚至会误入歧途。比如,某些“红学家”就因为弄不清《红楼梦》中那个虚构的“叙述集团”,结果落入了曹雪芹的“叙述圈套”,竟真的相信作者另有其人而对曹雪芹的著作权产生了怀疑。
    《红楼梦叙事》则从叙述者出发,对《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以及续写问题,进行了现代的阐释,这在《红楼梦》研究中无疑是一个突破。尤其是在后四十回的“续写”问题上,书中以大量坚实的文本分析做出结论:后四十回为高鹗续写无疑,因为高鹗根本就没弄懂“顽石”作为叙述者在《红楼梦》中的作用,不仅将原有的顽石自述删略干净,而且在他续补的后四十回中再也没有出现过。
    三、“奇书”之“体”
    《红楼梦叙事》还对中国古典“奇书体”小说特有的叙述特征和文本关系,进行了极为全面而精到的分析和研究。在对“拟书场格局”、“开科诗与煞尾”、“诗赞”等的分析中,从《红楼梦》而至《三国演义》、《水浒传》乃至《十二楼》,详细地分析和比较了这种特定的“叙述格局”的发生、发展以及演化。作者不同意某些红学家将《红楼梦》视为网状结构的小说,因为《红楼梦》也同大多数的古典“奇书体”小说一样,通过“且说”、“不提”、“休表”等不厌其烦的起止叙述标记,在文本中构成了线性叙述的清晰与完整,即便是网状的事件时间,也被编织成了线性的时间。这一分析无疑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传统的红学家不懂叙事学,他们的分析往往靠的是个人的阅读感受而非文本分析,极容易被《红楼梦》中纷繁复杂的时空关系所迷惑,将阅读过程中想象出来的时空关系误认为就是文本的结构关系。作者还就此深入探讨了古典“奇书体”小说中的“填充与叙述满贯”问题,详细分析了《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中为了保持故事时间与叙述时间的完整合一,而以“当日无事”、“一宿无话”等对叙述时间所做的“填充”。作者指出:“从现代虚构叙事作品的角度看,《红楼梦》也好,《三国演义》也好……都不过是某种填充,都可以略去的。但略去了,也就没有了《三国演义》,没有了《红楼梦》。中国古典白话小说之为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红楼梦》之为《红楼梦》的叙事特征就在这里。总之,以各种各样的文字填充保证线性叙述的完整,实质上是对拟书场格局的一种努力。说到底,是传统白话小说的一种叙述满贯。……这是我们在研究古典白话小说,包括《红楼梦》在内的拟书场格局时,不能不注意的问题。”(《红楼梦叙事》,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65页)
    作者还对《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中的“不可靠叙述”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说到“不可靠叙述”,自然离不开“反讽”,英国小说的“反讽”是举世闻名的,但中国古典小说中的“反讽”,学界却一直研究得不够深入。其实中国古代的小说批评家是很注意“反讽”的,但大都是以眉批的形式点到而止,没有进行系统性的理论研究。而《红楼梦叙事》则对中国小说中的“反讽”以及各种“不可靠叙述”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为古代汉语白话小说中这种微妙的叙述方式,进行了一次盘点。此外,《红楼梦叙事》还对古典小说中的“聚焦方式”、“伪时间”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分析。
    值得一提的是,《红楼梦叙事》的附录部分,附上了作者还文本时间为故事时间的浩大工程——《红楼系年》,这也是“红学”史上第一次从现代叙事学的角度,为《红楼梦》故事所做的最为完整的年谱,不仅系年,而且更精细到了系月、系日。《红楼梦叙事》即是一本以现代叙事学方法研究红学的开山之作,同时又是一部有关“小说”的中国叙事学研究的具有填补学术空白意义的标志性著作,随着国内学术研究在“语言学转向”上的日趋深入,其学术价值也必将为学术界所有目共睹。
    四、“动力元”与“漫溢话语”
    “动力元”与“漫溢话语”,是王彬先生在《红楼梦叙事》一书中提出的全新观点,是对叙述学理论的重要创新。我们知道,西语theme在汉语中译为主题,而motif则被译作母题,然而theme其实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汉语语境中的所谓“主题思想”,而motif更兼有动力、动机之意。母题是情节的最小单位,其直接构成了故事与人物行动之间的因果关系,把motif译为“动力元”应该说是更为贴切的。“动力元”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叙述者动力元”,即由叙述者出面讲述来推动情节;另一种是“人物动力元”,即叙述者隐退,由文本中的人物来推动情节发展。这与格雷马斯所谓的“施动者”有某些类似的地方。《红楼梦叙事》以“动力元”来分析古典小说的故事与叙事,让我们看清了“中国叙事”中的经络。首先,《红楼梦叙事》的作者站在中西小说发展史的高度,分析了小说文体发展与不同的“动力元”之间的密切关系,指出“不同的动力因素,决定不同的小说文体特征。”进而又深入到《红楼梦》中“动力元”的具体分析中,发现了许多用传统方法所难以弄清的关键问题。比如,同属“人物动力元”,在《红楼梦》中就有着若干种不同的微妙用法。作者更比较了程乙本在对“动力元”处理上的简陋。此外,作者还以“动力元”、“次动力元”、“辅助动力元”与“非动力元”的不同组合方式,来比较《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与《红楼梦》的差异,其话语分析之精到,在国内学者中堪称罕见。
    对“漫溢话语”的分析,是《红楼梦叙事》的另一个亮点。作者同样站在中西小说发展史的高度,分析了话语自身的独立,对于小说文体发展的重要意义。话语并非只是为了讲故事而存在的,话语会时常从故事中“漫溢”出来,比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大部分文字。以往的红学家一般都没有注意到中国古典小说中的这种“话语狂欢”,而《红楼梦叙事》则对此进行了极为精细的分析,为《红楼梦》的叙事研究,开出了一个新的领地。可以说“漫溢话语”是考察小说“文学性”的一个重要标志,不仅对研究《红楼梦》是必要的,对现代小说的研究更有着重要意义。张爱玲的小说为什么好看?钱锺书的《围城》为什么让人感到妙语连珠?还不是因为他们的叙述话语会时不时地从故事中“漫溢”了出来,而极尽“奢华”!
    在小说的观念上,王彬先生认为,中国传统小说与西方是不一样的。在中国的传统中,小说并不是单纯讲故事。比如宋代的短篇小说《碾玉观音》,叙述者在进入故事之前,先是引用了大量歌咏暮春的诗词。而最后王岩叟却又全盘否定,认为是:“也不干风事,也不干雨事,也不干柳絮事,也不干蝴蝶事,也不干黄莺事,也不干杜鹃事,也不干燕子事”,而是时间到了,春天只有三个月,九十天的春光已过,春天自然要回去了。那为什么还要援引如此之多的春归之词呢?作者的解释是,因为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咸安郡王,“怕春归去,带着许多钧眷游春。”从情节演绎的角度看,这样的解释,十分勉强。因为这些春归之词不涉及情节发展,不是情节变异的元素。但是作者却不避啰嗦,而娓娓写来,制造出一种阅读兴趣。当然,这种兴趣,不是由于故事而产生的,而是脱离故事,无关故事的兴趣。虽然如此,我们仍然饶有兴趣地阅读,说明读者并不是以故事为唯一阅读目的。而《碾玉观音》的作者之所以敢于如此大幅度地脱离故事引用诗词,原因是中国传统的小说观念与今人(也就是西方小说)不同,不是简单地视小说为故事,而将小说归入诸子百家之中。在他们的笔下,故事虽然重要,但不是唯一要素,是可以拿捏把玩的,从而将小说从故事中解放出来。立足本土小说的阅读与钩沉,是会得到一些与西方不同的叙事经验。
    五、文学何为
    有关“动力元”与“漫溢话语”问题,其实不仅是一个叙事学理论自身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由此而联想到文学的终极命题——文学何为?
    话语方式的不同,往往决定着言说者的思维方式。把theme译为“主题”,而且又常把“主题”与所谓的“主题思想”混为一谈,这自然也不仅仅是用词的准确性问题,而是代表着长久以来残存于人们思想中的某种功利性的文学观念。为什么总是要强调诸如“主题”、“主题思想”之类的概念呢?究其深层其实是与把文学当成教化工具的观念有关的。文学被当成一种宣传,一种说教,当然就要强调内容,强调主题思想,否则又让文学去宣传什么,说教什么呢?然而,这种工具化了的文学,其实恰恰是反文学的。
    文学何为?这是个有关文学的终极问题。为了把文学从一种教化工具的地位中解救出来,有人提出了“文学是人学”,有人把文学最首要的社会功能让位给了审美功能,而不再坚持以往的教育功能……但这也仍无法回答“文学何为”这一终极问题。
    文学,其实就是语言的一种奢侈,是语言的一种特殊的言语方式。在文学这种特殊的编码方式里,能指的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凸显,所以文学对语言的应用,完全不同于以传达具体信息为目的的日常语言。文学何为?文学就是语言的解放。文学当然是要有思想的,但这种思想源于文学解放语言之时自身所释放出来的新语义,而不是像工具一样地去传达某种既定的“思想”。文学不是思想的奴仆,而是思想的主人。文学的教化不是让人们从文学中去领会什么“主题思想”,而是让人们学会用文学的方式去发现,去思考,去破解自己的话语俗套。文学给人的是一种“文学”的能力,而不是一组有待破译的“真理”的密码。
    然而,中国的作家们却每每忘记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本分,而热衷于到哲学、社会学之类的领域去越俎代庖,其结果自然是沦落为二流的作家和末流的思想家。
    从这个意义上说,“动力元”与“漫溢话语”的提出,是有着正本清源的作用的。让motif摆脱传达“意义”的标签,而成为推动故事发展的“动力”,已不仅仅是一种翻译上的咬文嚼字,而更是为“文学”回归文学开出了一个理论的通道。
    文学不是传达思想的工具,这个道理现在的很多作家似乎都已貌似明白了,但却又往往把小说当成了讲故事的工具。小说被认为就是“讲什么”和“怎么讲”的问题,当小说的内容贫乏时,大家去研究“讲什么”,当小说的形式粗糙时,又纷纷去研究“怎么讲”。这无疑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可笑之举,是割裂了“故事”与“文本”之间深层关系的简单化思维。而导致了这种错误观念的始作俑者,恰恰就是西方叙述学中的相关理论。西方的经典叙事学为了文本分析上的方便起见,将小说分成了“故事”与“文本”两个部分(或故事、叙事话语与叙述行为三个部分,如热奈特的“三分法”),虽然作为一个理论模板对于小说的分析很有帮助,但却不符合发生学意义上的文本生成规则。因为“故事”本身就是话语,就是叙述,不可能脱离话语而独立存在。所以“故事”与“文本”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不过是话语的方式略有不同罢了。“文本”之于“故事”,绝不是一个“怎么讲”的问题,而是直接决定着“故事”的。因为“故事”深层的基本矛盾冲突,是由“文本”的语义二元对立构成的,简单的语义,如简单的二元对立,生成的是简单的故事,而复杂的语义则会生成复杂的故事。所以对语义的发现,就是对“故事”的发现;对语义的解放,也就是语言的解放,是文学的解放。
    作家忽视了“故事”与“文本”之间这种深层互动关系,不去发现语义解放语义,而只一味地在编故事上下工夫,那这个故事无论多么曲折,也都将是一个没有灵魂的故事。王彬先生指出:“当着话语不以传达内容为唯一宗旨时,叙述话语被获得了自觉性。进一步,当着叙述话语完全放弃了传达内容的功能,只沾沾自喜于自身的价值,话语便形成枝蔓而疯长开来,成为闲聊或没有什么意义的扯淡。也可以形成叙事的‘奢华’。”(《红楼梦叙事》,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20页)文学是语言的一种“奢侈”,文学既不传达思想,也同样不传达“故事”,因为文学不是工具。相反,文学这种“奢侈”的话语形式,却可以生成“故事”,也可以生成思想——生成一种属于文学的思想,而这一切都是话语的独立与自觉使然。于是,乃有话语“漫溢”出“故事”的现象。
    如果小说仅仅是“讲故事”,那“漫溢话语”便成为了毫无价值的废话。然而王彬先生在《红楼梦叙事》中,通过严谨的话语分析告诉我们,“漫溢话语”不仅是有价值的,甚至可以成为衡量一部小说“文学性”的重要标准之一。因为文学是语言的一种自觉,而“漫溢话语”则是这种语言自觉过程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可以说,《红楼梦叙事》一书对“漫溢话语”现象的发现,弥补了西方经典叙事学的一个重要缺失,从而更逼近了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根本所在。
    原刊《中华文化论坛》2016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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