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时候往往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很强大。一个世界在我手中从无到有被建构起来,类似于生产的快感。“难产”的时候也有,虚弱得不行,感觉自己因为无知而受到神的惩罚——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非得等到虚空中那尊神的笑劲儿过去了,才能文思泉涌,自圆其说地完成那个笑话。对于写作,其实没有什么野心,就是挺有趣的一件事儿,顺手拿来做了,掩耳盗铃地造梦,自以为是地思考,希望无趣的人生变得有趣些。 《世家英雄撰》这部小说,断断续续写了两三年,原因就在于我企图作出某种深入思考时,往往天怒人怨,那尊神大概认为我这种审美趣味的人写东西,有点意思就得了,干吗非往有意义那个层次整呢?所以一度心慌气短,一部中篇竟让我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感觉。现在倒回去想想那段儿,犹有余悸。 故事脱胎于偶然。事实上人生大多数的故事都具有偶然性,在命运的大逻辑上更像是兴之所至的一次性消费,但它偏偏致命地影响着人生的走向。这也是我写小说的契机。 是夜,无故不成眠,脑海中突然就翻腾起一个年代久远、然而精神无比现代的故事。起初这个故事源于我伯父的手记,后来我把它移植到我姥爷身上,我发现我对姥爷的感情有点莫名其妙的深厚。论起来,他在世时、我记事起,总共加起来的那几年里,他没跟我说过一句囫囵话,但我有几分神奇地、固执地相信他是一个并不平凡的人。在我开始这部小说创作的时候,手头上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但忽然平地而起的那股冲动让我不能自已,我决定放开所有羁扰,集中有限的一点点时间,搞个灵感式的突击,把它一举拿下(后来证明这个想法多么不靠谱儿)。故事的梗概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所有的材料也都白纸黑字,我需要的只是把这些整合起来诉诸笔端,然后推导出这样一个荒谬的结论:我想创作一个有成就的流氓,但最后却得到一个湮没于无名的英雄。 故事完成的那一天,我长出一口气。个中曲折,言之不尽,冥冥中兴许有鬼魂相助也未可知,要不它怎么写到最后无端变成了鬼魂叙事?关于这部三段式的历史,本质上可能是一种危险的杜撰,但即使是杜撰出来的生命也一定是有意义的,只是我们在日复一日的机械性和自动化里钝蚀了对意义的感觉。这种感觉必须要在尽头、在极致处才能震撼地发现,这就是死亡。关于英雄,每一代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死亡的看法却大同小异。死亡就是死亡,不管是英雄还是屌丝,只有平静的死亡才是福气。我们追逐的,三世都看不清,但是面对死亡,一刻就明白了。我不知道有没有把想说的话说清楚。我只是尽力地去写作,把有意义的东西写得有意思。写作让我把自己看清楚,至于别人怎么说,我就算在乎,也管不着。每个人都有解读世界的方式,附和从来不是美德。对于自我的解读也是一门功课,我希望在小说里完成自己在生活中未竟的事业——做一个纯粹的梦。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但我更愿意妥当地安放自己,一辈子有短有长,且做个有趣的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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