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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砾或小蟹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小说月报微信 乔叶 参加讨论


    
    1. 第一个短篇小说
    《一个下午的延伸》是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写它时我还在县里工作。县是修武县,单位是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我1994年从乡下上调进来,一进来科长就教育我说:“脚板子底下出新闻。”于是我整天忙着出去采新闻。可是一个县就只有那么大点儿地方,有多少有价值的新闻可写呢?多余的能量无处释放,我就写小散文——现在看来,小是真的,散文不散文的倒不确定。众所周知,散文的金科玉律是不能虚构,可那时候我也就二十出头,正是热爱虚构的年龄。于是我一起手写散文就开始在散文里写故事,而且有很多不是真实的故事,是虚构的故事。我那时太年轻,不知道这是散文行当的大忌,不过幸好我也没有准备在纯文学刊物发东西,能接纳我的都是一些发行量巨大的社会期刊,以某些标准看,他们不懂文学——至今还有小小说之类的杂志会把我那些旧作重新拎出来转载发表,我看了不禁汗颜,同时也颔首。还真是的,还真是很像小小说呢。
    都是些什么故事呢?想来也无非就是类似于《一块砖和幸福》的那种款式:一对夫妻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离了婚,吃完了离婚饭,从饭店出来,路过一片水洼,女人过不去,男人捡起一块砖头给女人垫在了脚下,女人走一步,男人就垫一步,走着垫着,两个人便都意识到了彼此的错误:“一块砖,垫在脚下,不要敲到头上。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我的故事也就是这么简单。“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许多评论家都这么说我那时候的散文或者说是美文写作,也就是说,二十出头的我是通过讲故事来总结所谓的哲理。那时候每当接到陌生的读者来电或者来信,对我的称呼都是“阿姨”或者“老师”,可见我多么少年老成,过早沧桑。
    就这样,那时候,我挂着散文的羊头,卖着不伦不类的狗肉,居然也颇受欢迎。不过社会期刊的版面尺寸都有定规,所以我的故事都很短,最长的也不过三千字。写着写着,就觉得散文已经不能满足了,于是就一直琢磨着该怎么把散文盛放不下的东西给倾倒出来。1997年夏季的一个下午,天刚刚下过雨,空气清新,办公室里就我一个人,我突然特别想不限篇幅地写个故事,于是就在宣传部统一印制的淡绿色方格稿纸上一字一字地写下了这个小说,那时候,我还没有电脑。小说很快就写完了。写完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小说,就两眼一抹黑,自由投稿给了《十月》。两个月后,我收到编辑的回信,说用了。这个短篇就是《一个下午的延伸》,发表在《十月》1998年第1期,责任编辑是田增翔先生。几年之后的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他。他很瘦,喜欢收藏石头。
    不过写了也就写了,发了也就发了,我没怎么在意——十年之后,我才知道自由投稿被《十月》这样的杂志发表的概率有多么低——人也没有在小说面前停住,仍旧被散文推着往前走。亦知道再往前走也不过如此,可热络的编作关系,边角料的时间,轻车熟路的生产流程……都滋养着我的惯性。以后的三四年时间里,我依然写着小散文,直到2001年我调到河南省文学院当专业作家之后,各种条件都已成熟,我才开始正式去琢磨小说。起初两年,我野心勃勃地写了个长篇,后来有了自知之明,2004年便上鲁院去练习中短。别人问及我何时开始写中短,我总是会把《一个下午的延伸》给忽略过去,是因为相隔时间太长的缘故,也是因为缺乏面对少作的勇气:随意设置的段落,没有质量的形容词,泛滥平庸的抒情……如今重新去看,我的心态倒是慈祥了许多。毕竟那是1997年的作品,对于小说而言,那时的我确实太过年轻。
    2. 第一个长篇小说
    2001年2月,我从县里被调到河南省文学院当专业作家,资本是七本散文集。在文学院听李佩甫、张宇、李洱、墨白等小说精英们谈了一年小说之后,2002年,我决定转型写小说。怎么写?不知道。写什么?也不知道。干脆一蒙头,傻子买鞋——冲大的去了,要写个长篇。记得佩甫老师听说我的想法之后,显然有些吃惊,他停顿了片刻,道:“还是先写写中短篇吧?”我断然道:“我觉得我能写长篇。我已经准备好了。”他笑了笑,不再说话。
    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写下了这个长篇的初稿。在写作过程中,我无比真切地认识到了佩甫老师当初给我的建议是一种多么委婉的劝导。作为一个优秀的小说家,他心如明镜:对于一个完全不知小说为何物的懵懂者来说,没有中短篇写作的技术和经验作底,一个长篇小说的创作会出现多么严重的障碍和困难。回忆起来真是有些后怕:我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态,经历了一次冒险。
    还好,冒险者的运气不错。2003年年底,这部小说被《中国作家》头条发表,2004年初,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了它的单行本,并且入选了本年度的中国小说排行榜长篇榜,获得了诸多评论家的关注和读者的认可。两年之后又被《长篇小说选刊》选载。前一段时间,因为想要再版,我将这部小说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经过了这么多年中短篇小说的历练,这部长篇的硬伤更加显而易见:议论过多,概念先行,叙述方式单一,结构线性……但是,在重读的过程中,我还是涌起了一种深深的感动:感动于自己对于“小姐”这个特殊群体尽力细致的认知,感动于自己在认知中尽力诚实的思辩,感动于自己对小说创作无知无畏的热忱,感动于自己在这部长篇处女作里浸入的浓烈而美好的情感……而当年为这部小说写的后记里,一些话仍然是我不变的初衷:“……在更深的本意上,这两个女孩子的故事只是我试图运用的一种象征性契入,我想用她们来描摹这个时代里人们精神内部的矛盾、撕裂、挣扎和亲吻,描摹人们心灵质量行进的困惑和艰难,描摹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有过的那个纯净的自己,这个纯净的自己常常鲜活地存在于我们的内心之中,时时与我们现在的自己作着分离、相聚和牵扯。就象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有这样一个血肉相融的孪生姊妹,在生命的过程中始终不懈地镌刻着我们……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那种我认为生活中应当有而实际上却没有或者很少有的美好事物一直是我创作中最重要的激情和动力。文字赋予了我表达理想和描述理想的方式,我也将以自己的方式来回报他。我知道我做得不够好,但聊以自慰的是,我忠实地表达了一些我的认识和思考。我觉得自己的表达是认真和严肃的。”
    ——我知道我以后的长篇小说可能都比它成熟老道,却再也不会比它稚拙可爱。它是我小说创作的开端,是我小说创作青春期的产物,是我和小说的初恋。这样的青春期,这样的初恋,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最为特别,也最为刻骨铭心。
    3. 此散文,彼小说
    都说散文是我创作历程里的一个重要阶段,那么就再说说散文。自散文而小说之后,媒体最常提的问题有两个:
    一、你为什么会从散文转型写小说?我回答:我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多么必然。如果说我感受到的生活是一棵树,那么散文就是其中的叶子。我写叶子的时候,状态是单纯的,透明的,纯净的,优美的。但我写树叶并不等于我不知道还有树根,有树枝,有树洞,有鸟巢,有虫子等等其他的一些东西。我不可能把这些用散文的形式去表达出来,只好把它置放到另外一个领域里去,这个领域就是小说。李洱曾在文章里调侃我说:她的散文能使人想到早年的冰心,能让人感到自己的世故,就像吃了鲜鱼能让人感到自己嘴巴的不洁——如果说我的散文创作是鲜鱼的话,那么作为厨师,我怎么会不知道厨房里还有什么呢:破碎的鱼鳞,鲜红的内脏,暧昧粘缠的腥气,以及尖锐狼藉的骨和刺……这些都是意味丰富的小说原料,它们早就在我的内心潜藏。只要到了合适的时候,小说就会破土而出。
    二、对你来说这两种文体的创作感受有什么不同?不同是必然的。散文和小说是一个事物的不同棱面,如果说散文是阳光照耀着的树,那小说可能就是树背后拖出的长长的阴影,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只是相对来说,我觉得小说的空间更大一些,给人的尺度更宽一些。它是有翅膀的,可以任我把现实的面貌进行篡改,进行重组,带他们去飞翔。我觉得这更好玩。至于创作的难度而言,如果打个比方的话,我觉得小说是旗袍,散文是睡衣。旗袍选料讲究,制作精良,如果技艺不过关,穿上不仅不漂亮,还会使你瑕疵全现,出乖露丑。而睡衣呢,因它是睡时贴身的最后一层衣服,所以最重要的一个特点便是舒服。因此款式一定要宽大,便于最广泛围的肢体运动,用料不是纯棉便是真丝,而且穿得时间越久越觉得舒服,旧的,褪色的,磨了边儿的,开了线的……都可以加浓对它的依恋。
    这种形容似乎可以引申为小说是面子,散文是里子。——不,这不是我想说的,它们都是里子。又似乎可以理解为小说要严谨,散文要自由——不,这也不是我想说的,它们可能恰恰相反:小说因虚构和想象的因子流溢,所以有一双强劲的隐形的自由翅膀,而散文因是以写实为依托的,所以于外在的自由中又有着一些难以言尽的拘束……这话似乎又有些不对,抛却文体的形式不谈,从本质上讲,它们应该都是贴着心的,都是自由的,它们的区别只在于旗袍和睡衣的表象,殊途同归的是表象下的那颗心和那个身。
    4. 小说VS生活
    一直认为自己在生活中是个懵懂的人。那天,和一个朋友聊起为人处世的琐事,听他讲得头头是道,连忙把一些藏匿已久的困惑翻出来向他请教,不料他突然之间变得非常警惕:“你还问我?你小说写得那么聪明,不可能不懂。”
    我苦笑。已经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了——小说写得聪明。说实话,对此我仍是懵懂,不知道怎么会给人留下如此印象。反正我写的时候,是没有这种感觉。不过既然人家都这么说,我要是不认也太不识抬举,且也没有力气去反驳,于是姑且认为自己写得聪明。那么下一个困惑又来了:何以在小说中聪明而在生活中懵懂?
    想着这个问题的时候,眼前正放在着一碗冬瓜排骨汤。就冒出一个比喻:小说是一块排骨,生活是一头猪。
    面对一块排骨的时候,我约略学过一些烹饪常识,知道什么作料什么配菜能把它作成一锅什么样的汤。酱醋盐,葱姜蒜,香菜木耳,文火武火,慢慢做来。若是做得不好,大不了换块排骨,重做。
    而生活,它真的是一头猪。它是活的,总是扑面而来。它在田野里啃青,在玉米秆子里睡觉,吃泔水,拉臭粪。它四处游移,哼哼唧唧,什么味道都有,各种形态兼备。它让你不好捉,不好逮。即使你把它赶到圈里,也无法下口。当我这种智力的人面对它的时候,我没有本领来固定它,解剖它。于是我只能用本能去反应。本能的反应就是懵懂。——我得承认,有许多人和我恰恰相反。他们有本事在小说中优美地失控,而在生活中保持足够平衡的理性。他们的手中握着锋利的刀子,能干净利落地把猪置于死地。
    我不能。于是我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拢着一窝灶火,慢慢地,尽可能地炖好一锅排骨。而在白天,面对一头头生气勃勃横冲直撞的猪时,我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狼狈逃窜。
    5. 写作的意义
    写作是我迄今为止最重要的精神生活。它一次次地改变着我的生活轨迹,也一点点地改变着我的内心。有人问我说是不是稿费啊获奖啊这些更能坚定你写作的信念,坦白讲,这些都是花。有花当然好,但对我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锦。这个锦,就是写作本身。没有锦,一切花香都没有依据,一切安慰也都没有背景。可以说,写作对我的最根本的意义就是:锦的存在让我的心得以自足。因此,写作很可能不需要我,但我是那么需要它。
    ——为什么它能让我的心得以自足?为什么我那么需要它?
    一天晚上,我上卫生间,发现下水道堵了。我冲了又冲,疏了又疏,还是不行。卫生间里开始弥漫出难闻的异味,但我却不反感。我想我可能已经不正常了。我已经变态了。我对异味居然也是那么留恋!我仿佛随时可以爱上一切,爱上我看到的看不到的经历过的没经历过的一切——走在大街上,看到柳树上萌生出的黄芽,我都会止步,不知所措。一切生命都在萌生,我却正在这一次次的萌生中永久地死去。而我又是如此热爱这个世界。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怎么好啊。我被这爱击中,被这爱打痛。我是个时时疼痛的人。我的心常常处在酸软状态。我会突然放下双手,任泪水汹涌而出。
    我热爱这个世界。仿佛也热爱所有人。凡事与人有关,就不会不与我有关。再丑恶,再阴暗,仿佛与我也有一种奇怪的亲切。我似乎是一个活了千年百年的人,似乎对每个角落都熟悉,对每个灵魂都容纳。他们似乎都可以被我理解,被我吸融,由我的手导入,成为我生命里的一个个分支。
    这种感觉很疯狂。——写作于我而言的意义,就和这种疯狂有着本质关联吧:让我在只此一次的生命历程中表达了最大可能的爱。在可以拥有的瞬间,这是权利,也是幸福。如果不表达,这个世界怎么能够知道我对它的爱?我怎么能够梳理对这个世界的爱?我怕自己会被这爱湮没。我怕自己会在这爱中崩溃。
    像一个潮汐膨胀的海,台风掠过,海浪冲天。等到海面平静下来,沙滩上总会留下一些细碎的沙砾和卑微的小蟹。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海。而我留下的文字——包括这些关于创作的杂谈——就是沙砾或小蟹。
    ——摘自《收获》杂志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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