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之美”是中华美学精神的组成部分,其强调情感的表露要自然而然、居中克制、恰到好处,悲喜不要过度,情绪不宜宣泄,艺术表达与审美诉求尽量处于平衡、和谐、圆融的格局和状态中。在传统社会里,“中和之美”既是艺术的创作原则,也是生活的伦理准则,体现了儒家文化秩序中文艺观和道德观的统一。今天重提“中和之美”,不是要在官方的文艺倡言中寻找可靠的艺术法则,也不是对中国古典美学强加新意,而是在于其与当下凡俗生活本相的同构性,在于其与当下中国文化境遇及大众心灵感受的脉息相通,在于其有对当下文学创作某些消极惰性倾向的平衡抑制功能。 首先,“中和之美”切近当下日常生活经验的主体部分。文学是现实的镜像和反映,文学是历史处境与社会精神的折射,有什么样的时代气氛,就有什么样的文学基调。文学的审美取向始终随社会机制的外在变化而变化,始终随社会主流现实的变化而变化,当然不乏旁逸斜出者,但毕竟是少数。一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并不缺少激烈狂暴和强悍血腥。“五四”时期,中国文学借助悲剧叙事对封建文化与传统生活进行强烈控诉,虽然很多指控今天看来并不真实,但非如此,不足以扭转强大的文化惯性和思想惰性。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文学充溢着大灾难与大悲哀,这是民族苦难和不幸历史的真实写照。新时期之初,文学通过付诸于“血与泪”的书写完成了对左倾时代的全面认知与彻底剥离。而今天,中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震荡与观念不适后进入了平稳有序的发展期,社会变革的步伐虽从未停歇,但改革是温和渐进式的,罕有社会结构的大幅调整与价值观念的剧烈变迁。无可否认,任何一个时代都不乏悲欢离合,任何一种生活都不能完美无缺,但在平衡和平稳的社会大格局下,生活不再是荆天棘地和虎狼扑面,经历的大多也不是惊心动魄和生死抉择,大爱大恨、大起大落、大喜大悲、大善大恶是极端化体验。“暴风骤雨”与“疾风劲雨”不是感受的普遍状态,“和风细雨”和“微风小雨”方是生活的主旋律。固然,人生难免有波折不平,情感也必会有波澜起伏,人格也要顶天立地,批判的锋芒也自不可缺,但就中国社会生活的主流气质而言,横眉冷对、歇斯底里、咬牙切齿明显是不自然和非常态的。中国传统美学在20世纪失去影响力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丧失了阐释力,不能全面而有效的诠释现代中国社会的生存体验。今天我们重提“中和美学”,不是要在文学创作中建构生活的应然状态,而是它本身就切近生活的已然状态。以中和美学直面人生,钩沉世态,能较为准确地融构当下的存在经验,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个通向“中国故事”的路标,凭借它,文艺更容易到达“非虚构”生活的临界状态。 其次,“中和之美”符合当下大众的审美习惯。中和美学是中国传统中庸文化心理与审美意识的有机组成,无论我们在思想史维度和价值判断上如何评断它,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它已沉淀到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的最深处。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逻辑、审美喜好讲求含蓄、适中、平稳,不喜狂放、愤激、极端已成不争事实,它是中华民族性格中的超稳定部分,而当下中国社会生活与伦理生活的日常性与渐变性又巩固和强化着这种心理。应该说,“中和”的思维逻辑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百年来中国对西方文化接受的心理前提之一。近代以来,西方的思想文化与美学观念不断传入中国,使中国的知识分子感受到了全新的知识,像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尼采的超人哲学进入中国都比较早,对文学创作的思想内容与形式选择也确有影响。但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创作中,真正将之作为精神资源与表现对象的并不多。究其原因,不是因为这些理论学说缺少系统性和解释力,而是因为在中国这个伦理本位的国度中,人们的情感欲望和生命诉求多在理性的、伦理的、秩序的规范约束之下,根植于绝对意志与强调生命本位的美学思想与中国人对社会人生的理解体验有相当距离甚至彼此矛盾。毫无疑问,付诸于象征体系的营构和意义表达方式的选择的文艺创作不仅要贴近社会,而且要切近心灵;不仅要有思想的张力,而且还要有精神的深度。一些文艺创作固然可以通过欲望煽情与极致人格书写产生的强烈风格而获得某种吸引力,但其影响只能是暂时性和有限性的,因为它的本质是刺激性的和消费性的。真正不沉于时间渊薮的富于成就的文学都是关注人的生存,歌颂人的天籁的作品。这类创作有对人的价值生活和伦理处境的深度关注,有对人的存在的发现与询问,有对群体意识的体察和共性精神状态的从容抚摸。在这个意义上,“中和美学”更符合国人的审美习惯和欣赏心理,它与当下中国人的心灵生活天然凑泊,与大众生活精神主脉互息互通。自觉贯彻中和美学的文艺创作传递的观念和经验,可以令艺术创造者和接受者分享共同的情感与理念,获得真正的共鸣和相似的联想。这种艺术力量带来的不是隔阂陌生或是与现实经验的巨大反差,而是自由自在、持久动人的审美愉悦。 最后,“中和之美”有利于抑制当下中国文学的某些偏颇。虽然,新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坛出现了诸多新气象,中国作家接连获得有分量的国际奖项,文学创作与阅读的渠道更加多元化,中国文学的国际传播速度更广、更快,但毫无疑问这并不是个令人满意的文学时代。在我看来,中国文学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摆脱不了文学惯性的牵扯与羁绊,这有诸多表现。比如,中国作家习惯在“暴力”、“血腥”、“非理性”的维度中想象和虚构历史。曾几何时,莫言、余华、苏童、格非等人的新历史主义的先锋之作,给中国文学的历史观和历史意识带来了根本性的解放,使中国文学的历史叙事逃离了历史本质论与整体观的先验牢笼,极大拓展了文学表现历史的深广度,但今天,此类历史叙事已经司空见惯、俯拾即是,它不再是一种觉悟的洞见和美学的开拓,而是一种因循与新的模式化。再比如,中国作家习惯在受难和失贞的情感经历中表述乡村人的“城市化体验”,在“另类的生活”和“极致的情感”上表述“城市经验”,这其中就有根深蒂固的农耕文明的乌托邦情结和“十七年”文化反感和厌恶城市的无意识影响。此类文学观念相对于时代精神无疑是滞后和错位的,毫不客气地说,今天很多作家还停留在90年代文学观念的理解认识水平上。而上述两类文学创作的倾向又显然与文学商业化相交媾,因为残缺的、暴力的、非常态的、审丑的文学比其他类型文学更容易满足大众阅读的趣味与期待。当下文坛,无论是文学观念上的陈陈相因,还是创作意图上与商业文化的亦步亦趋,都要借助血泪涕零的悲戚煽情、正邪价值的激烈对抗,高潮迭起的戏剧夸张、自我撕裂的感官本能以及疯狂诡奇的文本格调来实现,这明显与习见的日常生活相抵触,意识偏见与美学偏执不证自明。“中和美学”有抑制当下文学创作惰性的能量,以其为原则和参照进行艺术选择和艺术升华可以创生出敦厚平和与豁达俊逸的审美韵致,能在叙事的奔放与理性的约束间获取某种平衡,能规范和治理文学创作中失之节制的欲望写作与个人化倾向,能对那种通过戏剧性情节获悉的历史观与生活观的简单认知有所牵制,能赋予当下文学创作以自觉的分寸感和节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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