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树》是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他的成名作和代表作。 《人树》叙述了斯坦一家从拓荒创业、生儿育女到最后斯坦去世的故事。斯坦和他的狗刚到达之时,这里是被森林覆盖的一片荒地,但是,随着迁居的人不断增加,这里成为悉尼郊外的一个城镇。斯坦和他的妻子艾米经历了水、火、旱灾的侵袭,度过他们的蜜月,也尝过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滋味。他们的儿子雷自幼乖戾,成年后堕落为罪犯,最终死在枪战之中。女儿塞尔玛顺着社会的阶梯爬了上去,做了律师的妻子,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故事脉络清楚,表面上看去,并未有什么惊人的起伏。 然而就是这么一部没有动人情节的小说,却让我耽读不已,至今已细读三遍了,爱不释手。 一般垦荒小说,容易写成人与自然的征服与被征服关系,而怀特却着眼于人在垦荒时与土地建立起来的亲和关系和根性关系:人不仅开发着土地,也开发着自己——人的情感、思想无不因土地的开发而生发,人能感受到土地的脉搏,人其实就是土地的神经。土地不仅是人的生存基础,更是人的心灵家园。 怀特正是以现代人的“家园意识”写这部小说的。他以极为精细的笔墨,叙述了人的心灵在垦荒中成长的过程,绵密的心理波动,幽微的情绪感觉,攫住你的心魄,让你忘掉阅读者的身份。准确地说,怀特的诱人之处,就是他抒写了业已被市井情感湮没了的土地情感。 市井情感,是表象的,做作的,也往往是功利化的,更表现在对美好感情的钝化。而土地情感,是本质的,率性的,非功利化的,不仅对美好情感有本能的亲和,更有对人性温度极其敏锐的感觉。土地情感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对美好的事物与情感,不仅敏锐地感受,而且真诚地感恩。 比如,女邻居到斯坦家拜访,斯坦的妻子艾米,以不设防的心理真诚地予以接待,并以敬慕的眼光看着邻居—— 这位女邻居的微笑很好看,用肥皂洗过的皮肤,对人们充满了友爱…… 又比如,斯坦与艾米初婚的日子里,她感动于他身体的结实,他望着她脸上的颧骨和心甘情愿地向他裸露着的颈上的锁骨,也漾起无边的柔情——他们无声地感激着对方,“连他们的皮肤都充满了感激之情”。 人最敏锐的感觉部位是皮肤,且是最真切的感觉,怀特的“皮肤语言”便很让人心领神会——他实际上写的是土地之上的人们的心灵感应。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加“土地之上”的定语,是因为这种情感产生的背景,是土地的原色,而绝非市井上的声光电色。 是的,他们的一切情感都因为脚下的土地而生—— 黑暗中,他们相互搂抱着,一起抵御死亡的可能。他们息息相通,精神上壮大了许多。他们爱抚的手使对方的身体又暂时获得了一种生命的活力。 垦荒者的夜晚,被无边的夜色所包裹的,是旷远的孤独,于是,他们的生命状态,只能是那样的“搂抱”—— 洪水的世界寂然无声,划船的人们也缄口不语。因为有一种庄重的感情攫住他们的心,也因为他们的肌肉和筋骨还不适应眼下的工作。他们激动不安的呼吸声和雨丝落在洪水上的唰唰声交织在一起,他们的心像桨叉那样单调而又十分沉稳地咚咚地跳着。 这种“庄重的感情”,生于此时此地,是那么地令人信服与感动——肌肉和筋骨虽然还不适应眼下的工作,但人们毕竟在工作着,桨叉划得单调而沉稳。对洪水的敬畏,使人们“激动不安”;承受灾难,寻求生路,又使他们有了几分从容。于是,没有洪水的冲击,人们无缘生发那样“庄重的感情”;灾害既毁坏,亦成就,人类本来稚嫩的心灵,正是在如此磨砺下,变得坚耐而成熟了。 最后我要说的是,与土地息息相关的人的生活,是一种朴质的、有节制的、自律的生活,是一种纯洁的生活。这里,可以抄录一段文字—— 她正在桑林里采桑葚,后来,丈夫来了。他们站在一起,在那棵闪着亮光的树的覆盖之下,绵绵细语,无端大笑,采集着果实。她突然在他那张惊讶的嘴上热烈地吻了一下。她还记得他们牙齿的相撞,弄破了软软的、熟透了的桑葚。他大笑着,看起来几乎吓了一跳。他不大喜欢白天接吻。于是她又静悄悄地收那树上的果实,很为自己旺盛的情欲和那被桑葚染成紫色的手而羞愧。 这里的情感是颇耐人寻味的:这不是一对初恋的情人,而是一对养育了一双儿女的劳动夫妇,情感已变得豁达而粗糙了。但女主人公却为对自己丈夫那情不自禁的吻而感到羞愧!这是一节圣洁之诗。 土地的庄重,使它的耕作者没有沦为欲望主义者。而且永远不会。 小说的结尾,斯坦与布道者的对话是异常精彩的——在布道者喋喋不休地讲了一段教义之后,斯坦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然后指着唾沫说:“这就是上帝。” 土地之子有自己的上帝,那就是对土地的膜拜;而土地感情,或曰土地情结,正是一种人间性的宗教感情。这种感情是神圣的、深厚的,是令人敬慕的(尤其是现代人)。它的核心所在,人与土地和万物和谐相处,互相依存,并且以土地道德、日月伦理为师从,不忘来路,不忘初心,不忘感恩,因此始终朴素而纯粹地做人,而不被物化,更不被异化。由此一来,说《人树》是一部土地人的《圣经》,便一点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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