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曼:《无用堂文存》 “好心难得躲过了一回恶报。” 《天才捕手》上映,《纽约书评》掌门人罗伯特·希尔弗斯故世,“编辑居然是有用的”这件事,大家奔走相告,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编辑。就想到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埃德温·弗兰克(Edwin Frank)——“经典重现”(NYRB Classics)这套或许近年来最迷人的英文书系,以及“纽约书评图书”(NYRB)这个出版品牌,就是1999年他亲手打造的。这套书选题虽然越来越多元,但精髓还是把那些别人卖不掉、最后绝版的好书重新发行,并且赚钱。在这个时代,你很难想象一种更优美的成功方式。 去年年底,他在莎士比亚书店做了场活动,谈“经典”系列的书目是怎么一本本建起来的。猝不及防提到Simon Leys(比利时汉学家李可曼),说澳大利亚的出版人给他推荐了一本五百页的散文集——《无用堂文存》(The Hall of Uselessness),心想这种书怎么能出,但一读之后觉得是四五年来最让他激动的作品之一。我2013年读到这本书沉醉不已,那时刚进出版社,就从来没有弗兰克的眼力和底气想到可以引进它。李可曼写中西文学、文化,气象万千,既有西方大知识分子无所不懂的气派,也有鲁迅所说那种看了中国书就不想做事的沉静、飘逸。书名用的是“潜龙勿用”,意思是纵然有大能耐,也要等待自己的时机。后来这书果然卖得不坏,弗兰克用引在上面这句话形容自己这次善举。英文那句谚语本来是“做好事难免不遭报应”,说给卖书人听很恰当;好的艺术有时等不及自己需要的民众,所以好编辑顺便受累也很正常,就跟书店、超市会遭小偷一样,应该算在成本里。 “不耐烦渐渐变成一种愉悦,又变成读者的一种自得,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作者看得更明白。” 弗兰克和他的同事如果喜欢某个作者,往往都会试着建起一小簇他的作品集;但此时正在开展的一个计划之前没有先例,那就是“重现经典”系列要出齐亨利·格林(Henry Green)的所有小说。想来我读格林的《聚会》(Party Going)都是十年之前的事了,几乎没留下任何深刻印象,只记得作者待人极不殷勤,好像我欠他的一样。但在那个莎士比亚书店的活动里,弗兰克描述格林的方式实在诱人,我决定再试一次,把据说是他最为和善的那本《爱》(Loving)读掉了。弗兰克那几句话是这么说的:“格林在书页上移动字词的方式,就像是画家在画布上移动色彩……他在对话中可以让文字在空中移动,于是它们就偏离了本意。” 发现很多我看得起的作家写亨利·格林都写得诱人。厄普代克说正经卖文为生之后,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格林,“说到让书页上的印刷方阵活起来,本世纪的英文小说中几乎找不到能与他相匹敌的”。福楼拜说美是对幸福的承诺,所以我一向认为对书的吹捧最为妖冶;荐书文字一旦有蛊惑力,其实就是要我们托付一段生命给它。比如排除万难总算完成的《爱》,写的是二战期间爱尔兰一幢大房子,主要是众仆人间的微妙互动,的确像《唐顿庄园》,但小说读来,还是感觉演员的话筒只收到一半的台词,而摄影师腿脚慢,每每只拍到次要的剧情。手上这本Vintage小说合集,塞巴斯蒂安·福克斯(Sebastian Faulks)的导言写得也精彩,但里面一小段在我看来,却像是被我逮到了把柄。上面引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再连着往下一句:“于是作者就被遣散了,甚至是带着鄙夷被遣散的——只有文字留在那里,读者必须接管它们了。”我想,这已经很接近于承认:正因为文字太过精简、寥落,读者需要填补的想象太过艰巨,到头来不得不形成了一种人物生动的幻觉。当然亨利·格林没有那么简单,我也几乎能理解对它独特小说机制的种种讴歌,但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是很欣慰自己的阅读水平赶上了二十一岁的埃德温·弗兰克——他说自己年轻时读格林不理解,觉得“这未免也太做作了吧”。 “如果让他进来,我们就会变得像这个世界。” 约翰·威廉斯:《斯通纳》 不管是对粗鄙的我,还是对公众来说,似乎重振格林的时机尚不成熟,或是早已过去;“经典”系列里当然也不是本本大卖,但至少他们还有《斯通纳》。这本全球热销书,弗兰克介绍,在荷兰好卖到霸占畅销榜首数月,直到败给丹·布朗。他还说,这本书2013年由NYRB重新发行,刚开始卖得也中规中矩,直到《纽约客》称它为“不只是好,而是完美”,以及“你从没听说过的最伟大的美国小说”,才一下子势如破竹。2016年中文版面世,也陆续收到几乎同样不很节制的赞誉。我完全认可这部小说技法高超,阅读体验迷人,但始终有一点微弱的不适让我无法对这本书彻底佩服,那就是文人自诩为受害者太容易了。 我一向把两种小说视为作弊,一种是极简,全靠读者补,其实读者才真的是“天才补手”;另一种是写阅读,写文青,特别是失败的文青,太讨巧。《斯通纳》里每写到顺应主人公开展文艺活动的段落,如沐春风,可一旦做学问受到干扰,基本都是坏人的错,下笔也顿时冷若冰霜。这种感觉最为明显的是他突然提起亡友,把保卫精神家园的“唯一希望”放在不录取一个作弊的学生上,并把学问和“世界”对立起来。文化人喜欢把自己的不得志归咎于世界的没文化,好像上帝专门创造了一个时代的百姓来气他;“好心恶报”是玩笑话,写作的奖赏是写作本身。更何况,我也不相信“幽怨体”能承载真正了不起的作品,小说家不能惧怕世界。不过话说回来,约翰·威廉姆斯并不真的惧怕世界,(和我一样)喜欢《斯通纳》的文青,一定要读《屠夫十字镇》和《奥古斯都》,它们比当代名著《斯通纳》更好。 “创作需要一种神赐的状态。要成功需要太多事情促成了——刺激和镇静,内在的平和与一种甘苦参半的兴奋。” 玛格达·萨博:《门》 终于读了匈牙利女作家玛格达·萨博(Magda Szabó)的《门》(The Door),2015年被《纽约时报》选为年度十大好书之后,一直是“经典”系列里我非常期待的一本。它记录了两个中年妇女是如何成为生死之交的过程,其中一个是叙述者,匈牙利知名女作家,很像萨博本人,另一个是女钟点工埃莫伦赛,很像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吉夫斯(Jeeves)。一方面,这位强大到只在民间传说中才有的钟点工替女作家(以及整个街道)料理生活杂务,好让她安心写作,拿文学大奖;但另一方面,因为埃莫伦赛的诡谲性情,两人的心理战有时会让女作家生活瘫痪。 埃德温·弗兰克说,一本好书会修改你对“好书”这两个字的体会。这固然有道理,但我依然吃不准,被《门》修改了之后,我对“好书”的体会发生了什么变化。或许只是:写多么难以名状的人和事,语言依然可以是通透的(对亨利·格林依旧耿耿于怀)。但不管是读格林还是读萨博,乃至NYRB能成功的一个关键,就在于:听信荐书之语,把不大不小一块生命割让给一本书的时候,最好还是要有些冒险精神,要打开门让世界进来。最好还是要把书想成活生生的人,就像女作家让埃莫伦赛成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一样,没有一本书是“神赐”的,没有一个人进入你生命的时候说好了必须是暖融融一团欢喜,他们都携带着心碎、愧疚和浪费的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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