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主币单位“圆(元)”之由来(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4:11:26 《中国钱币》1995年第1期 金德平 参加讨论
开始,定货币单位时,“圆”也曾简写作“员”。两字在古书中本通,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但到后来,“圆”字简写就一般都写作“元”了。 “圆”开始被使用作货币单位的时间 1.民间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 彭信威先生曾指出:“圆和元的名称不是自外商银行发行钞票开始。早在乾隆年间就已使用。例如乾隆五十四年闽浙总督奏明厦门到鹿耳门的船价就是以圆计算。西藏铸的银币,在当时的公文中也称圆或元。”⑨西藏铸币事比船价事应更晚,“乾隆五十六年(1791)许西藏自行设炉鼓铸银币”。因此彭书两例都是乾隆晚期事。从所见资料考察,民间始用单位量词“圆”计银圆数,似不晚于乾隆十年。《台湾南部碑文集成》中有几条材料值得注意,台南市中区民权路北极殿,雍正八年(1730)《上帝潮店屋地租碑记》“本廓地税番银四两”;高雄市左营区旧城国民小学的乾隆十二年(1747)《新建明伦堂碑记》其中捐银记录计35条,记以“两”的有13条,记以“员(圆)”的有22条;台南市开基武潮内,嘉庆二十三年(1818)《重兴开基武潮碑记》捐银以“员(圆)”计的有52条,以“两”记的有3条。雍正时用“番银”而仍按重量记值,应是称重行使银圆,乾隆十二年捐银记录以“两”记的只占37%,以“圆”记的已达63%,说明计“圆”使用番银已较普遍,故“圆”的使用应已有了一段时间。所以,说乾隆初民间已开始使用货币单位“圆”应无大问题。 2.官方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 清政府长期欲将银元的计量纳入到银两制的规范中去,道光十六年七月对两广总督邓廷祯的上谕中即说:“著该督等即行文移知沿海行使洋钱各省督抚,务须严伤所属晓谕商民人等,嗣后行使洋钱,必以成色分两为凭,不得计枚定价。”[10]即使在中国自铸银圆之后,清政府仍是“计元计两,尚持两端”,各省督抚也意见不一,自铸的银币上,时而写“圆、角”,时而写“两、钱、分”,直至光绪三十四年九月的上谕中,仍在说:“中国两钱分厘习用已久,实难废改。”终因民众的使用习惯不可逆转,新的货币单位远优于银两制单位,使得清政府在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公布了政府的《币制条例》:“中国国币单位,著即定名曰圆,暂就银为本位。以一元为主币……元角分厘各以十进。”至此,单位“圆(元)”在政府法令中得到了正式的承认,取得了国币单位的地位。 3.在货币上开始标注“圆”单位的时间 在《币制条例》定“圆”为国币单位之前,一些硬币、纸币已在本身标以“圆”。中国自造的机制银币中,首先在币面注明“壹圆”、“一角”等字样的大约是北洋机器局光绪二十二年(1896)所造银币;中国纸币上最早使用“圆”单位的是同治元年(1862)的“台湾筹防总局银员票”[11];中国自办银行中首发银圆票的是“中国通商银行”发行的光绪二十四年版壹圆、伍圆、拾圆、伍拾圆、壹佰元票。 4.货币单位“圆”地位的逐渐巩固 宣统二年四月的《厘定币制拟定则例》第六条,对大清银币的形制作了统一规定,“一元银币一面铸龙纹,一面铸大清银币一圆字样”,明确改变了以前龙洋多铸“七钱二分”、“一两”等字,使用计重两、钱、分单位的情况,银币上铸“圆”,此后即成为标准形式,这更推动了交易中货币以“圆”计价流通。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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