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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范附缀理论


    附缀从积极的角度讲就是介于词与词缀之间的语言单位,从消极的角度讲就是既非词也非词缀的语言单位,如He’s lying中的’s。Zwicky&Pullum(1983)、Zwicky(1985)等提出了多种方法来界定附缀,白鸽等(2012)据此总结了共15项指标。Spencer &Luís(2012)在典范类型学(canonical typology)的框架下提出新的附缀研究方法——典范附缀理论②。他们认为功能词和词缀构成两个维度,而附缀处于交叉位置,因此典范附缀兼具二者的特点:(i)由一个单音莫拉(monomoraic)CV构成;(ii)韵律上不显著同时依赖于另一成分;(iii)携带功能性特征,其位置是相对于短语而言的;(iv)对并列结构取宽域。比如英语助动词is附缀化后的’s就是一个典范附缀,它只有一个辅音/s/,符合(i),它依附于前面的宿主he而且拼读为一个韵律词/his/,满足(ii)。也就是说’s具备了词缀的形式特点。同时,’s在分布和位置上具备功能词的特点。比如它是句子的系动词,是功能核心词,它的位置是相对于其后的短语而言,满足(iii)。当它后接并列成分如lying and crying时,取宽域(指’s同时管辖lying和crying),满足(iv)。一般认为,如果一个附缀同时具备的词缀形式特点和功能词分布特点越多,就越能成为典范附缀。反之,只具备其中一个,比如只具备词缀形式特点,而具备的功能词特点少,那就是非典范附缀。Spencer & Luís(2012)还专门比较了Zwicky等人的理论,认为典范附缀理论看似简洁,实际上不但包含了Zwicky等人的主要思想,而且更突出了附缀的功能性,因而更有实践价值。 
    ②根据Spencer &Luís(2012),canonical不同于prototype。我们据此把canonical译为“典范”,以区别于“典型”。 
    (本文摘自《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文双月刊)》2014年第46卷第5期,全文名称“把字句中‘给’的句法性质研究”) 
    作者介绍: 
    叶狂,宁波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潘海华,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