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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考证和史湘云说的历史地位及其他 ----与刘梦溪同志商榷

《红楼梦学刊》常委刘梦溪在《学刊》1986年4期发表了《考证派红学的危机和生机 》 一文。其中以胡适为考证派红学的创始人,以周汝昌为集大成者,以1962年卒年辩为高潮, 以 后便走向没落,现在已是衰落期了,考证派红学已至穷途末路。在这篇总结性的文章中,把 红研的许多重要成果,包括周汝昌先生的脂砚斋系史湘云说通通定为谬误,并以史湘云说为 周先生“主观臆断”的“最突出”的例子,宣称这“无论如何和脂批接不上榫”。同时又把 许多谬说,如畸脂二人说,叔叔舅舅说,宝玉原人说,还有曹雪芹卒年“新说”等奉为真理 。这些看法无论如何是本人绝难附会的,因撰此拙文以就教于广大读者及梦溪同志。
    坦白讲,我作为一个芹红的业余研究者,就是受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的影响,尤其是 “湘云说”的影响而走上研红探曹之路的。在前人主要是周先生研究成果的启示下,逐步弄 清了“一芹一脂”的生平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缘起、内情和写作及评注过程的。我认 为周先生确实是考证派红学的集大成者,他在红学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对脂批 和脂斋的研究给红学和后人的启发尤为重大。他的脂砚史湘云说或脂砚雪芹爱人说是继胡适 之 石头曹雪芹说之后,红学考证的最重要的成果,是颠扑不破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科学结论 ,其意义是无法估量的。
    然而刘文却说这是周先生的“主观臆断”,“无论如何和脂批接不上榫”。如第四十九回写 史湘云 “鹤势螂形”,脂批:“近之拳谱有坐马势,便拟了螂之蹲立。昔人爱轻捷便俏,闲取一螂 ,观其仰颈叠胸之势。今四字无出处,却写尽矣。脂砚斋评。”刘说:“批语中大讲拳谱, 自然不会是女性,许多研究者指出了这一点”,“但周汝昌先生继续坚持己说,这反映了他 的红学体系的封闭性”,云云。(红刊P:151)
    第一,“大讲拳谱”本身即是神话。“翻残脂砚三千注”,仅此评提到拳谱,也仅此一句而 已,即武术常识中的“马步”,哪里有什么“大讲”呢?刘先生这样夸张其词是什么风气呢? 第二,知道拳谱怎么就定非女性呢?这到底“自然”在什么地方呢?是因为现在和当时没有 女人知道拳谱,更不会有女子会拳术或剑术吗?推断的大前提究竟在哪里呢?第三,曹家本是 武职出身,许多族人都任武职:宜、颀都任参领佐领,寅亦“善射”, 顒“有文武才”,雪 芹身后也有宝剑横于破匣,光芒照眼,脂砚斋作为曹雪芹的爱人,知点拳谱,会点武功,有 何不能呢?何况“鹤势螂形”原是雪芹写来形容湘云的,就算批书人不识拳谱,她也会问及 “玉兄”,雪芹也会告诉她“近之拳谱中坐马式便似螂之蹲立”,她又从而写入批中启发观 众,注明四字由来,不也是很有可能吗?刘的理由究竟在哪里呢?说人家固执己见,主观臆断 ,自己又如何呢?结论下得那么肯定,而证明又这样毫无道理,不识自省反而责备人家,要 人家放弃“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科学论断,服从他和他们的裁判,怎么可能呢?
    反过来,从正面说,如周先生《新证》所云批书人对作书人有非常深厚的感情,几次痛哭失 声,雪芹泪尽,她哭得“泪亦待尽”;多次参加书中描绘的众多女儿的宴集,把自己和众女 儿类比,甚至“凤姐点戏,脂砚执笔”。第二十六回又明说作者把她“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 ”等等, 不论怎样,周先生的“湘云说”比起什么叔叔舅舅说,宝玉原人说之类的胡说八道来(都受 到刘先生青睐),真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如批书人明白称贾敬、赦、政为“老”:“敬老”、“赦老”、“政老”;称邢、王为“夫 人”:“邢夫人”、“王夫人”;称琏、玉、环、蟠等为“兄”:“琏兄”、“玉兄”、“ 环兄”、“阿呆兄”;称钗、黛、晴、袭、凤、妙等为“卿”:“宝卿”、“黛卿”、“袭 卿”、“晴卿”,甚至称“我袭卿”、“我颦卿”等,多次与众女儿相比和她们玩笑,人家 笑她“也要笑”,人家哭她“也要哭”,人家恼她“也要恼”,人家热她此时也“太热”, 人家宝钗把黛玉脸一拧,她“我也要拧”等等。其中虽然文学加工,但许多人都是“真有” 的,有“真体”的。“政老”额外赐主事职衔,现已升员外郎是“嫡真实事非妄拥(拟或用) 也”,实为曹頫职务,“端方”、“清肃”也是頫的定评。 而 “玉兄”也即是“石兄”,是书之记者、著者即曹霑曹雪芹。他“实生于 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也早“较然彰明”,“确定”久矣。
    由此,批书人的身份、年龄、性别都清清楚楚。而有的人却责难周先生“不问年龄,只好胡 猜”,因她自称“老朽”、“老人”、“叟”,又有“命芹溪”字样,就断言她真的是老头 ,是雪芹(她“玉兄”、“石兄”)的长辈,是叔叔、舅舅,或“即曹頫”, 真被赐主事、升员外郎的曹頫。他不但不是主事、员外郎贾政的原型,而是 员外 郎儿子宝玉的原型,不是获罪被罚的老爷,而是少年无知的公子。而这位叔叔、舅舅或父亲 又口口声声把宝玉和作者同时称为他的“玉兄”、“石兄”----一个人把自己称为“兄 ”已够滑稽,而一个叔叔、舅舅或父亲竟然把自己的亲侄、亲外甥甚至自己的儿子称为“兄 ”,则是天下奇闻!至于对侄妇、甥女那样称呼戏谑,更是闻所未闻了!
    称宝玉为“玉兄”、“石兄”的例子,批中随处皆是,不予征引;称作者为“玉兄”、“石 兄”的例子如第一回标题诗处批:“芹为泪尽而逝,……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 头和 尚何?怅怅!”第二十七回葬花吟处批语:“非石兄断无是章法行文,愧杀古今小说家也。畸 笏。”“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客亦石头记化来之人,故掷笔以待。”第十六回:“想玉兄 在青埂峰经锻炼后参透重关至恒河沙数,如否,余曰万不能有此机括,有此笔力,恨不得面 问果否,叹叹。丁亥春。畸笏叟”。第二十六回:“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主张老人者 看此),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总共五六处,其他语意含混者皆不引录。这里有“如此机括”、“笔力”的“玉兄”,著 “后文”的“玉兄”,如是“章法行文”的“石兄”,把她比作钗颦等的“玉兄”,雪芹死 后她痛哭得想上 青埂峰去觅的“石兄”,都是指的作书人而非书中人是无法再证的事。 把这么明显的真理定为“最典型”的谬论,把这么明白的谬误又奉为“无疑义”的真理,如 此总结,又怎么能令人心服口服呢?
    红学,考证派红学,只能沿着胡适和周汝昌两先生确定的四条基本结论向前发展 ,倒退是不 会有出路的。这四条结论是:(1)作者是曹雪芹;石头、情僧、空空道人都是他的化名。(2) 曹雪芹即是红楼梦主宝玉真人,贾宝玉是他的假相。(3)脂砚、畸笏都只是一个批者的不同 化名。(4)批书人是雪芹爱人。一切离开这四条基本结论的企图都是枉费心机,不会有结果 的。红学只能就此前进。这就是“门”,就是“径”,就是“突破口”。循此前进,就不难 “登堂入室”,弄清“一芹一脂”的生平、《红楼》内幕,及《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撰写 和 批注过程,为反照《风月宝鉴》,深入领会《红楼梦》,进而发掘出“一芹一脂”即雪芹、 梅溪的文集奠定基础。否则,就只能使自己陷于极端难堪的境地,并贻笑大方。即或得意于 一时,被封或自定为真理,毕竟纸包不住火,终有一日真相大白,那时就不知自己把自 己置于何地了!
    红学或考证派红学根本未达到高潮,什么从“高峰上跌落下来”,进入了“衰落期”云云也 都是无从谈起。事实是至50年代初,周先生发表《新证》,吴恩裕先生等起而响应(后来 他又变卦了),红学已接近高峰,但很快受到冲击,不得不停止发展,至1962年因雪 芹二百 周年祭到来,红学(考证派红学)略有回升,但很快又被打下去,卒年商讨及《生平丛话》都 被限令停止,接着又开始了全面“文化大革命”,许多重要论著被洗劫一空,红学(非帮学 的红学)就更 无法发展了。1979年后随着《红会》和《红刊》的创立,考证派红学才开始恢复发展,但尚 未 形成眉目,一大批批判文章又接踵而至。我实在难以理解,一些人鉴于《红 楼梦》一书的内情,作者、批者的生平 及他们写作、评注《石头记》的过程等等问题一概不清,怀着澄清红楼真相的历史责任感, 从而不避艰难繁琐,花大力气去搞红学考证,究竟有什么问题,犯了哪些天条,为什么要 一而再再而三地组织围剿和攻击?
    说到雪芹卒年,我以为壬午、癸未两说都不失为一家言,惟有梅挺秀的“新说”实在没有道 理。我在以前关于卒年问题的文章里比较了两说可能性的大小,最后结尾说:“至于超脱于 壬午、癸未两说之上的‘新说’,本来就极牵强,这里我就不论及了。”没想到人的认识相 距是这样遥远。我认为不值一提的东西,刘们却认为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解决 了”“卒年公案”,“红学爱好者可以无憾了!”
    事实是胡适、周汝昌先生等的标点及对此批的理解,虽被断为“讹”为“误”,毕竟还是有 道理的。第一回标题诗处的脂批毕竟只有两段,系一条批语,而 不是像梅、刘想象的那样分成三段,更不是“三条批语”。前一段是想过去,后一段是望将 来。想过去知音渺漠,真正能解《石头记》从而有辛酸之泪的基本上只有他二人。作者最解 ,辛酸泪也最多,他是“哭成此书”的,正因为此,以致“书未成”,未最后完成,他就在 壬午除夕“泪尽而逝”了。此外(“大都作者一人”外),就只有一个脂识得红楼内情,懂得 “眼泪还债”是怎么回事,因而她的辛酸泪也很多,加之石兄谢世,常常哭芹,眼泪自然也 快流尽了,想再问石兄也已永不可能了!望将来,在即将离开人世的今日,展望将来红界, 残稿飘零,知音难觅,才痛切地发出了“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 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的感叹。希望上天再生出和我们相同的两个人来,接下去把是书写完 批完,那就不但是书何幸,我俩亦虽死瞑目了。在这里前一个“成”,“哭成此书”之“成 ”,指的是前八十回已完成部分,后一个“成”,“书未成”之“成”,指的是未完成的部 分,全书未最后完成。只要不是小学生都易“理解”,并不感到有什么“困难”。说有“语 病”而分成两批(如梅刘)也无不同,只是前句后句换为前批后批的区别而已。前句后句矛盾 ,前 批后批也一样矛盾;反之,前批后批无矛盾易理解,前句后句也是一样。刘的这种论辩也是 无理可言的。第二,从款式上看,如《鉴真》指出的,原文批于眉上,总计九十字十三行。 全批只在第八行末“怅怅!”下才空格分段,而“壬午除夕”四字刚刚分跨第二、第三两行 的末始,“壬午”为二行末,直接“哭成此书”,而“除夕”为第三行起始,下紧接“书未 成”,实在无法断成梅说那样。未见过甲戌本,凭想象或可如彼,但从原本款式看,却只能 如此。 没有那么多的主观随意性。第三,把“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断为一批,未免有 头无尾,语意不全,没有展开,而下半开始即“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则未免有尾无头 ,起得突兀,缺少开端。事实上本批原是就第一首标题诗“谁解其中味?”而来,其中“能 解者方有辛酸之泪”一句是全批纲目,下面的“芹为泪尽而逝”及脂之“泪亦待尽”,都由 此而来,也是此一句的具体化或展开。现在像梅、刘那样把它断为两截,正是身首异处,还 成 什么呢?何况脂砚(即梅溪)作为雪芹爱人蒙受了作者无限的恩爱,她除了注明自己作批的年 月日外,应该,有责任,也必然会记下她“玉兄”逝世的时间,以为千秋纪念的。因此“壬 午除夕”是记的雪芹泪尽的日子而不是什么批的属年,则是绝无疑义的。
    其他什么“旁证”之类,我就不说了,不外是形式类比和想当然而已。这种方法之不能发现 真理是不待说的事。
    红学考证走过了六十多年的路,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作者是谁,评者是男是女,都未解决,都无确定答案,不是它已经到了“衰落期”,面是除了政治冲击学术外,主要是一些人沽名钓誉,节外生枝,“蔽于偏见,不能醒悟”,对明显的真理不肯伏首承认罢了。
    以上仅就刘文中的两个问题,重点作了论辩,不知能引起刘梦溪等同志重新认真思索否?
    作于198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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