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他国化与“变文格义”:隋唐佛学中的变异思想(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10:11:56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曹顺庆 王熙靓 参加讨论
三、格义: 变异方法的中国哲学基础 ( 一) 狭义格义: 佛经翻译中的译介变异 上文已经介绍了学者对于广义“格义”和狭义“格义”的区分,而狭义“格义”如常亮先生所言,是一种翻译方法。比较文学界对于翻译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梅雷加利曾言: “翻译无疑是不同语种间的文学交流中最重要、最富特征的媒介”,“是自然语言所形成的各个人类岛屿之间的桥梁,是自然语言非常特殊的研究对象,并且还应当是比较文学的优先研究对象”。狭义“格义”作为一种佛经翻译方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创造性叛逆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是纯语言学层面的,在其背后是两套迥异的话语体系。笔者认为: “翻译本身就是一种异质文化与话语的潜在对话。” 佛经在“格义”翻译阶段,译经者为了契合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在翻译佛经时多有删改。陈寅恪先生的《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考证研究。陈先生在翻阅敦煌写本《诸经杂缘喻因由记》第一篇莲花色尼出嫁因缘时,发现前文中所提及的七种咒誓恶报却只描写了六种。陈先生首先考证认为这个“七”非误写,因为“七”字在文中有“设盟作七种之誓”和“作如是七种咒誓恶报”两处先后出现,所以误写的可能性不大。那是否是传写时无意脱漏了呢? 陈先生又分析认为文中所写的六种恶报都详细反复叙述,如果是无意的传写脱漏不至于全部遗漏,一字不载,而且前面六种恶报的描写都意义连贯,并没有缺漏的痕迹,所以不太可能是传写无意脱漏。于是“仅余一可能之设想,即编集或录写此诸经杂缘喻因由记者,有所恶忌,故意删削一种恶报”。随后,陈先生引征了印度佛经的原有材料即巴利文涕利伽陀 ( 此名依善见律毗婆沙) 及法护为此经所作注解,研究发现这些记载的莲花色尼出家因缘与敦煌写本大抵相同,但有一点与其有出入,就是印度佛经中有写到莲花色尼多次改嫁以至于不认识自己的亲生孩子,而后导致了与亲生女儿一同嫁给亲生儿子的悲剧,这是导致莲花色尼最终出家的关键因素,然而这一点却在敦煌写本中被删除了。“佛法之入中国,其教义中实有与此土社会组织及传统观念相冲突者”,“橘迁地而变为枳,吾民族同化之力可谓大矣”,陈先生据此推论认为因为删除章节涉及乱伦,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相悖,所以译经者在翻译时故意漏译了这一段。这种有意识的漏译正是翻译创造性叛逆的体现。 翻译的创造性叛逆在佛教的翻译中还有诸多例证,如汉晋间广为流传的佛教经典《安般守意经》,汤用彤先生认为,意字在梵文中有两层意思: “一指心意( 谓末那也) ,一谓忆念。所谓安般守意者,本即禅法十念之一,非谓守护心意。”之所以会造成这种误读,正是因为在翻译的过程中存在误译,因为中国的意字“本谓心之动而未形者”。这种误译鲜明地体现了两种异质文化在交流过程中的扭曲和变形。有意识的漏译有译者背后深层次的文化动机,这是两种异质文化在交流中出现的文化过滤现象。所谓文化过滤指的是“文学交流中接受者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对交流信息的选择、改造、移植、渗透的作用。也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发生影响时,接受方的创造性接受而形成对影响的反作用”。而翻译的误译则是因为译者在面对异质文化时,由于自身固有文化结构图式的局限,会在理解上出现偏差,而译者的误译就会进一步造成接受者的文学误读现象。而在跨文化的交流过程中,文化经过过滤、译介和文学误读之后,就有可能出现更深层次的变异即文学他国化。 ( 二) 广义格义: 从译介变异走向文学他国化 广义的“格义”则在初期翻译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方面去阐释佛学思想,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去“化”佛教,使得对佛教的阐释从译介变异走向了佛教中国化的进程,而佛教中国化正是文学他国化的典型例证。“文学的他国化是指一国文学在传播到他国后,经过文化过滤、译介、接受之后的一种更为深层次的变异,这种变异主要体现在传播国文学本身的文化规则和文学话语已经在根本上被他国所化,从而成为他国文学和文化的一部分。”可以看到,文学他国化最核心的一点是文化规则和文学话语的改变。禅宗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其文化规则和文学话语的改变最为突出。 与西方以“逻各斯”为核心构建哲学体系不同,中国以“生成论”的本源之道作为最高哲学范畴。西方哲学在发展的过程中,语言的地位不断上升,认为语言是存在之家。但以“道”为核心意义生成和话语言说方式的中国哲学则认为语言只是传达的媒介,是用来体悟“道”的工具,它甚至会妨碍意义的表达。“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作为万物的本源而呈现的,而语言有时并不能去追问作为宇宙本源的“道”,正如庄子所言: “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 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 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道”的这种不可言说性生成了独具中国哲学特色的话语言说方式规则,这个规则“从言说者来讲是‘言不尽意’,从表达方式来讲是‘无中生有’与‘立象尽意’,从接受者来讲就是‘得意忘言’。” 自诩“教外别传”的禅宗认为自己是不同于传统佛教的另一种佛教,它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话语规则下彻底“本土化”和“民族化”的中国佛教宗派。胡适先生和钱穆先生都曾用“革命”一词来形容禅宗,如胡适先生曾言: “禅宗革命是中国宗教内部的一种革命运动,代表着他的时代思潮,代表着八世纪到九世纪这百多年来佛教思想慢慢演变为简单化、中国化的一个革命思想。”这种革命首先体现在禅宗顿悟的修行方式上,在印度佛教中要想修证成佛,要按照从“初住”到“十住”的阶梯一地一地渐悟,这是一个十分繁杂且困难的修行过程。但竺道生则提出了“顿悟成佛”的观念,他认为凡夫俗子只需悟得其中一乘之理就能立地成佛。这种“论‘悟’不讲因缘,取‘自然’义,又近于《庄子》的‘体尽无穷’、‘体性抱神’的‘睹道’方式”。禅宗不重语言的顿悟之说,显然是受到了中国以“道”为传统话语规则的影响。其次,禅宗讲求“不立文字,以心传心”,这与注重语言的印度文化规则相悖。竺道生曾言: “夫象以尽意,得意则象忘;言以诠理,入理则言息。自经典东流,译人重阻,多守滞文,鲜见圆义。若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这种认为文字只是用来表达意义的符号,若已经得到意义,语言符号均可以舍弃的言论与中国“言不尽意”“得意忘言”的话语言说规则是一致的。顾敦鍒先生认为: “佛教中国化是与中国佛教化同时进行的。”而佛教中国化正是用中国的话语规则来转化佛教,“这才是真正实现‘转换’,真正实现佛教的中国化,形成了中国的佛教——禅宗,形成相关的禅宗文学与‘不落言诠’的禅宗文论。” 综上所述,经过“格义”等一系列“他国化”的改造之后,实现了佛教的“中国化”,注重因明逻辑的印度文化,其规则被慢慢改变,成为“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的中国佛教——禅宗。通过“变 文”等文学的变异,最终形成了中国的佛教禅宗文学与文论。可以说,“变文”即为研究变异学“他国化”最佳的文学文本他国化的例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