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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乐舞赋”的音乐史料价值


    “赋”原本作为《诗经》六义:“风、赋、比、兴、雅、颂”中的文学表现手法,后来逐渐发展为一种文学体裁形式。在汉魏六朝时期,“赋”作为一种重要的写物、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深得当时文人的喜爱,这一时期的文人大多致力于这种文体的写作,甚至不少人为此花费了一生的精力,这就有了数量众多的赋文作品。由此,汉魏六朝成为“赋”这种文学体裁形式发展的鼎盛时期。
    丰富的汉魏六朝“乐舞赋”音乐资料
    那些具有相当音乐素养的文人,也竞相以“赋”这种文学体裁作为自己描写音乐和抒发音乐情感的载体。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描绘音乐、舞蹈、乐器的“乐舞赋”,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音乐研究资料。在笔者目前所收集到的1266篇汉魏六朝时期的赋文(包括只有篇名,内容已佚的作品)中,共有“乐舞赋”55篇(包括只有篇名,内容已佚的作品)。
    按照历史时代排列如下:
    西汉:枚乘《笙赋》,贾谊《虡赋》,刘向《雅琴赋》,王褒《洞箫赋》。
    东汉:刘玄《簧赋》,马融《琴赋》《长笛赋》,傅毅《舞赋》《雅琴赋》,张衡《舞赋》,侯瑾《筝赋》,蔡邕《琴赋》《瞽师赋》,阮瑀《筝赋》。
    三国:(魏):杜挚《笳赋》,孙该《琵琶赋》,嵇康《琴赋》;(吴):闵鸿《琴赋》。
    两晋:王廙《笙赋》,傅玄《琴赋》《琵琶赋》《筝赋》《笳赋》《节赋》,袁崧《歌赋》,成公绥《啸赋》《琴赋》《琵琶赋》,孙楚《笳赋》,夏侯湛《鞞舞赋》《夜听笳赋》,夏侯淳《笙赋》,张载《鞞舞赋》,贾彬《筝赋》,潘岳《笙赋》,陆机《鼓吹赋》,曹毗《箜篌赋》,杨方《箜篌赋》,伏滔《长笛赋》,郝默《舞赋》,顾恺之《筝赋》,陈窈《筝赋》,孙氏《箜篌赋》,谷俭《角赋》。
    南朝:(宋):王义庆《箜篌赋》。(梁):梁元帝《琵琶赋》,萧纲(简文帝)《舞赋》《筝赋》《金錞赋》,江淹《横吹赋》。(陈):顾野王《舞影赋》《筝赋》《笙赋》,傅縡《笛赋》,陆瑜《琴赋》。
    这是“乐舞赋”(包括“乐舞赋”序)产生数量最多的时期,也反映了汉魏六朝文人独特的“乐舞赋”赋文观,以及他们的音乐美学追求。“乐舞赋”中含有大量对乐器的起源、乐器形制、演奏或演唱技法、器乐或歌舞表演形式、乐曲内容以及音乐审美等方面的描写。
    “乐舞赋”:文人抒发音乐情感
    文学式写作手法
    虽说 “赋”是一种文学体裁,“乐舞赋”中对部分内容的描写也运用了文学修辞手法,尤其对演奏效果的描写有些夸大,但这恰恰是文人为抒发自己音乐情感对当时所见音乐的一种文学式的写作手法。我们还是可以在文章中发现大量具有研究价值的内容。这一观点在当时就得到了人们的认可,甚至在官方音乐正史的编撰中也较多引用“乐舞赋”文中的内容,如《宋书·乐志》中就有大量的引用。据笔者统计,《宋书·乐志》共有十处提及和引用“乐舞赋”内容,并且在书中各种参证引用材料中,始终将 “乐舞赋”内容的引用放在首位。具体引用情况如下。
    《宋书·乐志》对鞞舞的介绍中提及傅毅、张衡两篇《舞赋》,原文如下:“鞞舞,未详所起,然汉代已施於燕享矣。傅毅、张衡,皆其事也。”在介绍杯槃舞、公莫舞中直接引张衡 《舞赋》:“历七槃而蹝蹑。”在介绍八音之“革”中的“节”这一乐器时,直接引傅玄《节赋》:“黄钟唱歌,《九韶》兴舞。口非节不咏,手非节不拊。”在介绍八音之“丝”中的“琴”时直接引马融《长笛赋》:“宓羲造琴。”在介绍名琴时引傅玄《琴赋》中的内容,未直接引用原文,但在文后标明此话出自傅玄 《琴赋》,书中原文如下:“齐桓曰号钟,楚庄曰绕梁,相如曰焦尾,伯喈曰绿绮,事出傅玄《琴赋》。”在叙述“瑟”时直接引马融《长笛赋》:“神农造瑟。”在叙述“筝”时,引傅玄《筝赋》序曰:“世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体合法度,节究哀乐,乃仁智之器,岂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在介绍 “琵琶”时引傅玄《琵琶赋》:“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筝、筑,为马上之乐。欲从方俗语,故名曰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在介绍八音之 “竹”中的“笛”时引马融《长笛赋》中的内容,未直接引用原文,但在文中标明此话大意出自马融《长笛赋》,书中原文如下:“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於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在叙述“笳”时引杜挚《笳赋》:“李伯阳入西戎所造。”
    汉魏六朝以后的不少文献资料,在涉及乐器、形制、乐曲等方面的记载或论述中,也有对“乐舞赋”内容的引用。如沈括《梦溪笔谈·乐律二》中有对笛形制的描述,此处引用马融 《长笛赋》,具体引用为“融赋云:易京君明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
    朱长文《琴史·论音》中,有引用嵇康《琴赋》内容。虽未提到是引自《琴赋》,但确为《琴赋》中的内容。具体引用为“嵇叔夜所谓:初涉渌水,中奏清徵,雅昶唐尧,终咏微子。又言其曲引,有东武太山,飞龙鹿鸣,鹍鸡游弦。”
    郭茂倩 《乐府诗集》中也有不少引用,如《横吹曲辞》中对《梁鼓角横吹曲》的注文中引江淹《横吹赋》:“奏《白台》之二曲,起《关山》之一引。《采菱》谢而自罢,《绿水》惭而不进。”在《相和歌辞》中,对《梁甫吟》的注文中转引《古今乐录》中对蔡邕《琴赋》的引用文字:“梁甫悲吟,周公越裳。”在《清商曲辞》中,对《龙笛曲》的注文中转引《古今乐录》中对马融《长笛赋》的引用文字:“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龙鸣水中不见已,截竹吹之声相似。”
    从《宋书·乐志》以及汉魏六朝时期以后的部分音乐文献资料中引用众多汉魏六朝时期“乐舞赋”作考证之资的情况来看,官方在编纂音乐正史和后人在论述音乐时,对当时的“乐舞赋”是非常重视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乐舞赋”文中的很多内容是具有很高研究价值的,可以为研究当时音乐的发展提供重要史料补充,是我们研究那一时期音乐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汉魏六朝‘乐舞赋’史料研究”(16YJC76006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齐鲁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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