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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视域中的女性散文文体之变


    20世纪80年代末,在逐渐形成的“散文热”潮流中,女作家创作队伍走进学术视野。1990年,针对这个富有性别内涵的文学现象,楼肇明使用了“女性散文”一词,并提出女性散文的三要素:对女性社会角色的思考;以女性自我的经历体验和心理特征作为观察社会人生、历史自然的视角和触角;体现女性偏爱或擅长顿悟、直觉、联觉的心理特征和想象力。1996年,女性散文概念第一次走进散文史,佘树森、陈旭光在《中国当代散文报告文学发展史》中提出:“并不是所有女性作家所写的所有散文都可以被称为‘女性散文’。”它表达了两重含义:女性散文是女性创作的、着重表现女性主观情感体验的文体。此后,张振金的《中国当代散文史》等文学史著述沿袭了这种观点。为此,有人认为女性散文是“派生”于女性文学的一种文体形式。
    然而,“女性文学”本身也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是女性创作的全部文学作品;或是不分作者性别,所有关注女性生活题材的文学作品;或是女性表现自我身体经验与生活感受的作品。乔以钢等人在《女性文学教程》中,将女性文学分为两类:女作家创作的“女性文学”和女作家创作的强调自我体验的“女性主义文学”。以创作主体的自然性别界定女性文学的方法避免了概念过于宽泛。同时,女性文学与女性主义文学两个层次的划分,又对80年代中后期具有女性主义倾向的女性新题材创作作出了范畴上的界定。90年代的女性散文概念的使用趋向于“女性主义”的散文创作,是女性文学的一部分。
    古代女性散文及其现代转型
    我国最早收录女性作品的诗文集是梁太子萧统编辑的《昭明文选》,这也是我国第一部诗文选集,体现了中国古代诗文不分的文体意识。其中有西汉班婕妤的五言诗《怨歌行一首》和东汉班昭的《东征赋》。由于经济发展,明代中后期出现了女性文学创作与刊刻的高潮,至清代则更加繁盛。据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所载,明清两代有女作家3750余人,后人仍有补遗。
    沿袭文选传统,明代一批文人在结集时收录了女性的作品,如《彤管新编》(张之象)、《诗女史》(田艺蘅)、《新刻彤管摘奇》(胡文焕)、《名媛玑囊》(池上客)、《丰韵情书》(竹溪主人)、《玉台文苑》(江元禧)等。明清女性自编作品集也是一种时尚。沈宜修的《伊人思》(1636)、王端淑的《名媛诗纬》(1667)、恽珠的《国朝闺秀正始集》(1831)、沈善宝的《名媛诗话》等,不仅进一步证实了古代妇女具有深厚的诗文创作传统,还“挑战了两种旧观念:其一是女性深受传统家庭束缚;其二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陈词彻底压制了明清才女”(魏爱莲)。
    在“文以载道”的传统文化观念中,底层社会的妇女“无权”参与文章的写作,但事实并非如此。沈宜修的《伊人思》是第一部明代女性自编的女性散文集。它表明,古代妇女非但没有退却于文章写作之外,还得到时代的认可。明代名气较大的女诗人柳如是,除有诗赋合集《戊寅草》、诗集《湖上草》之外,还有《柳如是尺牍》一卷,也证明女性散文在明代早有先例。
    中国古代散文是文学现代转型中最艰难的文体。诚如陈平原所言:“清末民初的文白之争,吸引了众多读者及专门家的注意力;而在这场惊天动地的‘文体变革’中,落败一方的古文,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女性散文必然身居其中。中国古代散文除了韵骈之外的一切散行文体统称“文章”,包括文学与非文学两种类型。非文学一类有政论、杂记、序跋、赠序、书牍、箴铭、哀祭、传状、碑志、公牍等;文学一类包括台阁名胜记、山水游记、书画杂记、人事杂记等。“正因为说到文章,就指散文,所以中国向来没有‘散文’这一个名字。若我的臆断不错的话,则我们现在所用的‘散文’两字,还是西方文化东渐后的产品,或者简直是翻译也说不定。”郁达夫的这种说法所强调的正是散文的古今之别及现代散文与西方文学之关系。
    在女权思想和梁启超“文界革命”的感召下,清末民初女性“女界新文体”架起了古代女性散文向现代转变的桥梁。与现代女性散文以白话进行自我言说的特质相比较,“女界新文体”以集体性的论说方式表达了男女平等的政治诉求;以不避俗语俚语、力求平易晓畅的文体,在女性书写中实践了“文界革命”;以白话或半文半白的“准现代语言”打开了古代妇女走向现代写作的道路。
    现代女性散文与小说的文体互动
    现代散文观念的确立向来被视为新文学的一项成就。1917年,刘半农在《我之文学改良观》一文中提出了“所谓散文,亦文学的散文,而非文字的散文”的观点,着力剔除古代散文的非文学成分。1919年,傅斯年在《怎样做白话文》一文中指出:“散文在文学上,没甚高的位置,不比小说、诗歌、戏剧。但是日用必需,整年到头的做他:小则一篇文,大则做一部书,都是他。所以他的做法的研究,虽然是比较的容易,可也是比较的要紧哩。” 由此萌发了新文学四大文体观念,古代散文的独特地位也被日益成熟的小说、现代诗和戏剧所取代。但是,“五四”以后的女性创作中,四大体裁的划分并没有打破诗文合一的文体传统。妇女报刊作为宣传女权思想、彰显女学成绩的媒介,在开设诗词专栏的同时,普遍重视政论文的写作。在女学生习作栏目中,囊括论说、游记、传记、杂感等诸多文体,可谓是女性写作的全面实践。
    清末民初女性小说创作堪称女性文学长足进步的标志。然而,新文学初期现代小说和散文文体的界限模糊在女性创作中更为突出。例如,1932年至1935年间河北省立女师学院师中部学生自治会主编的《女师学院季刊》,设有论说、学生生活、文艺、诗与词、漫谈、译作、科学小研究、讲演、小同学的园地、童声等栏目。起初小说与散文设在文艺栏目下,后来小说与散文变成一级栏目,二者仍然不作划分。直至现在所见到的最后一期,小说与散文的一级栏目下才分设二级栏目,将二者分开,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栏目,但作品文体的实质性划分仍不明显。
    根据上述文体观念来理解某些女性作家的文体形成原因就比较容易。恰如当代女作家林白所说,她从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中学会了写散文。萧红诗、文、小说相融合的文体风格在许多女性作家的创作中都有表现,而90年代后的女性散文创作甚至有意运用小说的意识流手法以求散文的突破。散文家胡晓梦坦言,说不清自己写的是小说还是散文,小说和散文“不都是那么一回事吗”。的确,“作为中国文学的基本文类,散文与小说在各自发展的紧要关头,都曾从对方获得变革的动力与方向感”(陈平原语)。小说与散文之间的关系既是难舍的又是互动的。纵观女性散文的传统及20世纪以来兼容并蓄的文体实践,女性散文概念的界定不宜过于“窄化”。
    综上,女性散文借助散文和女性文学的勃然生机,于90年代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文学概念。在文体演变的回溯中才能展示女性散文的传承与发展,因此,不应以90年代女性散文创作中某些特定时代的特质对其进行狭隘的理解。过分强调女性的个体生命体验并以此作为女性写作的共性特征加以渲染,可能导致两性写作规律与风格上相对立的认识误区,出现性别本质主义的倾向。主体性写作在女性彰显个体生命价值上具有突出意义,在文学传统的探寻中逐步确立女性群体在文学史中的合理地位,则是女性文学更为宏大的愿景。
    (作者单位: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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