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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系统与汉魏六朝文学的综合性研究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编写,除了关注以“人”系“文”的传统思路,还应该注意到文本细节、文本系统层面蕴含的时代性文学价值与思想价值。汉魏六朝文学文本中正文文本、注文文本等不同文本文字的共生共存,文学文本与其他部类文本(如经部、史部、子部等)之间的交流、互动,造成了文学文本的多层次和多系统。这是文学文本复杂性产生的重要根源,为汉魏六朝文学的综合性研究提供了条件。多系统文本具有“衍生性”与“开放性”特征,由此可以使我们重新认识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生产与再生产、文本形式的变化、文本的书写与传播以及当时文学史的真实进程等问题。多系统文本的综合性研究,可以从更大的文化意义上扩大中国古代文学史、文学思想史的书写视野,拓展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为探寻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形成与衍变提供新思路。
    关 键 词: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系统/衍生文本
    作者简介:孙少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新世纪十余年来,如何实现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创新”与“突破”,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经多次学术讨论,理论和方法上虽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但并未影响研究者对古代文学读书法、研究法的思考与探索。近年来,“回归文学文本”,逐渐成为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北美的文学研究者如宇文所安、柯马丁、田晓菲等人,已经在中国古代文学文本研究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引起了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的广泛注意。从目前的研究实践效果看,“文学文本研究”不仅可以拓展传统文学研究的思路,尽可能还原文学史的真相,帮助我们从理论层面认识、诠释文学在内容、形式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而且还可以上升到文学史或文学思想史层面,透过文本层次、文本系统的复杂性,寻绎中国古代文学史、文学思想史形成与发展的脉络。
    “文本”是西方阐释学中常用的一个术语。拉丁文中,“文本”的原意是“编织”。①所谓“文学文本”,西方学者目前多数接受保尔·里克尔(或译作“保尔·利科”、“保罗·利科尔”等)的定义,即“把文字固定下来的任何言语形式都叫做文本”。②这充分体现了文学文本的开放意义,③不仅包括狭义上的文学实体——“作品”,而且将广义上的字、句、段、章、篇等等,都纳入“文学文本”的范畴。
    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心目中的“文本”概念,与西方阐释学不尽相同,研究方法上也必然存在很大差异。这是由东、西方不同的语言组织与结构形式所决定的。根据中国古代文学的构成特点以及古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笔者尝试将中国古代文学语境中的“文学文本”的定义理解为:狭义上指的就是文学作品(选本、单部著作、单篇作品等);广义上指的是由一个或几个句子组成,具有相对完整意义和封闭结构的独立系统,最基本的单位是句、段、节等(单个汉字仅作为构成文本的基本要素之一,不作为中国古代文学文本的独立单位)。本文将结合广义、狭义两种概念开展研究。
    “文学文本研究”,④与中国传统的文学鉴赏、文献考据、理论分析皆有很大不同。最近,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开始在理论层面思考“文本层次”、“文本系统”、“文本复杂性”等问题,从不同角度推进了文学研究的进展。然则,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在具体文学文本中的应用情况如何,还亟待进一步讨论。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来考虑,所谓的“文本研究”,绝非仅止于通过诸多文本比较来确定某一文本的文字写法或史料记载之正误,而是应该通过文本研究深刻揭示文本承载着的思想史、文学史或社会史价值。本文拟主要从汉魏六朝文学的“文本系统”入手,考察对其开展综合性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以往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大多较为关注单一层面的文本分析,要么对其正文,要么对其注文,对二者形成的“综合性文本”则鲜有考察。事实上,正文、注文以及二者结合之后产生的新文本,蕴含着著者、选者、注者的多层次的综合学术考虑,甚至还包含着历代读者复杂的阅读体验与学术思考。这种“文本层次”,预示着文学文本具有了“多系统性”。
    汉斯—乔治·鲁普雷希特称“学者们视文本为多系统研究对象”,他认为要思考“文本共性的问题”,“首先应该思考一下‘总体文本’(TG)的概念”。他引用格里韦尔的定义,认为总体文本是“可默记的或已经熟记的‘活’文本的整体,是现有文本——我以为应该是现实化后的文本——的文本间性的背景,因为它们比肩而立,遥相呼应”,总体文本是“具体文本的材料”。⑤这其实就已经关注到文学文本的“系统性”问题。这种认识,与一般的“互文性”概念具有某种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针对中国古代文学文本来说,这种认识也是成立的。也就是说,中国古代文学文本,完全具有开展多系统性研究的可能性,是对文学文本更为深入研究的尝试。
    为方便研究,结合中国古代文学文本的特性,笔者将汉斯—乔治·鲁普雷希特所言“总体文本”与“具体文本”的提法,修正为“一般文本”(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由众多具有独立性的文本共同构成的一个综合性文本系统,并且能为其他文本提供材料来源,其中包含更小的文本单位如句、段、节、篇等)与“个体文本”(某一独立的特定文本如单个句子、段落、章节或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单篇作品、单部著作等)。
    一、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结构
    中国古代文学文本,从产生之日起就存在复杂性与多系统性问题。所谓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即指文学文本之间,或文学文本与古代其他部类文本(如经部、史部、子部)之间,由于文献选择、记录、交流、互动而产生的复杂的文本整体性、层次性与结构性。任何一个貌似独立的文学文本,在“多系统”文本结构形成之后,都成了诸多文本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交流、互为补充的重要一环。在文学研究过程中,独立文本、多系统文本都是研究者关注的重要对象,而多系统文本则是拓展文学研究并将其提升至思想史研究层面的基础。
    汉魏六朝是中国古代文学从内容到形式全面、深入发展的时期。纸张的发明与应用,注疏体的出现与流变(包括自注、子注与他注的使用和传播⑥),写抄本的盛行与流传,传统意义上的选本、诗文评的产生,可以说带来了中国古代史上的一次文本革命,造成了文本形式、文本生产与再生产、文本接受与传播的重大转变。这一方面快速增加、提高了文学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造成了文学文本(包括其他文本)的多层次、多系统性。尤其是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问题,对了解当时与儒学、史学、玄学并列的“文学”发生与发展的进程,拓展汉魏六朝文学研究的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汉魏六朝文学文本具有“多系统性”文本结构,我们可以从“正文文本”与“注文文本”两个文本形态入手,展开讨论。
    第一,正文文本。
    所谓“正文文本”,是一个与“注文文本”相对的概念,即文字写定、作品完成后的原始文本形态。为了研究方便,我们拟从选本、单部著作、单篇作品三种文本形式入手进行分析。至于更小的文本单位如句、段、节,则分散在这三种文本中综合考察。
    1.选本
    本文所说的“选本”,既指对诸多作品的选录,也指同一作品对前代文本文献(语词、句子、段落)的综合性选录与使用,其“选”的特征格外突出。
    如果将“选本”理解为是从众多文本、文献中选择材料而成,先秦的《尚书》、《诗经》、《春秋》、《论语》与汉魏六朝的《史记》、《汉书》、《三国志》、《诗品》、⑦《文章流别集》、《世说新语》等等,都可以算作“选本”之列。其中被排除在外的文本或材料,就成了与选本文字相辅相成、互为犄角的佚文或“余料”。有人将《孔子家语》、《孔丛子》看作《论语》之“剩余”材料,就是这个原因。这种“选本”及其佚文或余料,构成了一种基于复杂材料基础上的文本关系,为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尚书》文本,其篇目本身就说明了文本背后有一种取舍、选择关系存在。逸《诗》、逸《书》材料的发现,也证明它们曾有一个“选”的过程。《史记》、《汉书》更是在诸多文本、文献基础上选择形成的。钟嵘《诗品》,从诸多作家、作品中选择出作者属意的人名或篇名进行评价,而未被选入者,就会与《诗品》中被选人者形成一种文本、文学上的对应关系。将二者互相比较,可以深入揭示一般文学史上难以发现的问题。
    同一选本中的不同“个体文本”,很容易形成多系统文本关系。《诗品》前录李陵,称“其源出于《楚辞》”;后录魏文帝,称“其源出于李陵”。此处所言“源出”,当然首先指的是二者之间的整体文学风格,但就诗歌源流与文本发展的角度而言,也有前后文本继承的关系。也就是说,读者读到《诗品》提及的作家时,除了想到他们作品的文学风格,还会联想到与其风格相近的其他文学作品(文本),并在头脑中以回忆、想象的形式将其纳入《诗品》文本中来,以印证钟嵘所言“源出”的合理性。这就在同一选本中形成了不同“个体文本”的对应关系。今天我们所见《诗品》中虽无李陵诗、魏文帝诗与《楚辞》作品,但在《诗品》内,则确实呈现出李陵与魏文帝、李陵诗与魏文帝诗、《楚辞》与李陵诗的不同对应关系。
    《诗品》中,李陵、魏文帝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五言诗发展线索:李陵“其源出于《楚辞》”、魏文帝“其源出于李陵”,其下,应璩“祖袭魏文”(陶潜“其源出于应璩”)、嵇康“颇似魏文”;王粲“其源出于李陵”(刘琨、卢谌“其源出于王粲”)(张协、张华“其源出于王粲”,袁淑、王微、王僧达“其源出于张华”、鲍照“其源出于二张”)(潘岳“其源出于仲宣”,郭璞“宪章潘岳”)。此处虽不能完全揭示当时五言诗传承之关系,但钟嵘的认识,却可以给读者提供一个不同作家、作品构成的文本系统图:《楚辞》、李陵诗是一个初级文本发展线索,王粲、魏文帝与李陵诗构成一个二级文本发展线索;应璩、嵇康与魏文帝诗构成一个三级文本发展线索,刘琨、卢谌、张协、张华、潘岳与王粲诗构成一个三级文本发展线索;陶潜与应璩诗的文本关系在四级发展线索层面上,袁淑、王微、王僧达与张华诗以及鲍照与二张诗、郭璞与潘岳诗皆构成四级文本发展线索。⑧如果按照《诗品》的说法,将作家、作品分别追根溯源并将其作品风格一一对应、比较分析,可能会揭示出更多层次、更多系统的文本关系。这样的话,就将本来看似简单的文本复杂化,有利于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审视作者文学思想的源流与影响、作品文学风格的形成与变化,文学的审美意蕴也就能够得以更大程度地揭示。
    同一选本中的某一“个体文本”,也可以与选本外的文本构成一种“虚拟式”多系统关系。钟嵘《诗品》卷上有《汉都尉李陵》,⑨未收苏武诗,但《文选》卷二九《杂诗上》录李陵《与苏武诗三首》、苏武《诗四首》。逯钦立怀疑苏武诗“本为李陵诗,好事者以其总杂,故妄增苏武名字”,⑩但无论如何,《文选》、《诗品》时代,已经有文本开始同时接受苏李诗,则是事实。《文选》选李陵、苏武诗,《诗品》选李陵、舍苏武,其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这种文本呈现,从文学接受与传播的角度看,却给后世读者以不同的文本体验:《文选》选同时代李陵、苏武五言诗作品,表面上呈现的是单一的文本层面,但李陵《与苏武诗》和苏武《诗四首》文本却还可以互相作为对方的“补偿文本”(能够为理解另一个文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或线索的文本,二者不一定在同一文本层面,但却具有某种内在的文本关系),成为阅读者理解、体验双方诗歌主旨与思想情感的重要参考;《诗品》选李陵、舍苏武,使得李陵诗成为《诗品》文本中的一分子,而与李陵诗关系密切、保存在《文选》中的苏武诗,却成了《诗品》文本之外、阅读者头脑中的“虚拟文本”(即真实存在,但尚未与同类作品出现在同一文本层面,而是保存在同时代其他文本中,可以在阅读者头脑中形成想象,并与不同文本内的同类作品形成阅读互补关系的文本),熟悉李陵、苏武的阅读者在遇到李陵诗的时候,头脑中自然会将《文选》苏武诗纳入《诗品》文本与李陵诗比较,从而使得“虚拟文本”通过读者的回忆、想象等方式进入《诗品》,成为读者阅读体验中有价值的“补偿文本”。由此可见,“补偿文本”无论是否在同一文本之内,二者皆可形成一种文本系统关系,为文本研究带来更多可能性。另外,汉魏六朝“拟作”,对文本多系统关系的反映更为显豁,如蜀汉郤正《释讥》模拟崔骃《达旨》,而《达旨》又与东方朔《答客难》、扬雄《解嘲》、班固《答宾戏》一脉相承;江淹《杂体诗三十首》拟古诗,既有字模句拟,也有意境、句法、声律、体式等方面的继承与创新。这些拟作,无论是否在同一文本中,它们之间形成的“补偿”、“虚拟”等多系统关系更为明显,值得研究。
    汉魏六朝文学选本的文本“取舍”,既能体现出选家的文学观念,也能体现那个时代的整体文学风气。《诗品》选李陵而舍苏武(《文选》同时选二人)、选徐淑与班婕妤而舍蔡琰、选赵壹而舍张衡(《玉台新咏》有其五言《同声歌》)与蔡邕(《玉台新咏》有其五言《饮马长城窟行》,《文选》题“佚名”),皆有选家对“文学文本”的不同认识。与钟嵘、萧统同时,已经有对文学作品真伪的争论,如《文心雕龙》即称:“辞人遗翰,莫见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见疑于后代也。”(11)这说明大致同时代的四部书对一些作品的真伪认识各有差异:《玉台新咏》选蔡邕,《诗品》、《文选》、《文心雕龙》三书皆不选蔡琰、蔡邕,可知四书对二人作品真伪或其文学价值认识有差异;《诗品》选李陵、舍苏武,《文选》同时选二人、《文心雕龙》及《玉台新咏》同时舍二人,可知四书对李陵、苏武诗的真伪认识也有差异;《诗品》、《玉台新咏》选班婕妤,《文选》、《文心雕龙》皆舍班婕妤,可知它们对班婕妤诗的真伪认识也有不同。此类不同的文本取舍,足以从细节上揭示当时文学观念的差异与文学审美价值的取向,甚至能够反映时人对文学性质与功能的不同认识。
    从这个意义上说,看似简单的“选本”,其实也有着复杂的文本系统与文本层次。不仅《诗品》,汉魏六朝其他作品如《古诗十九首》、《文章流别论》、《翰林论》、《文选》、《玉台新咏》等等,都存在此类文本系统问题。
    类书也具有“选本”性质。《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等唐宋类书,在选用经、史、子、集文本时也有其特定的处理方式与文本层次的考虑。如《艺文类聚》选用材料时,多有“艺文”之考虑,故选用史学文本材料时,必然会删除大量的史实性叙述材料。但是,类书中也存在完整保留文本原貌的情况,涉及典章、制度、风俗时,尤其如此。如《初学记》“模范、表仪”条引扬雄《法言》与韩婴《韩诗外传》,文字与二书的今传本完全一致。但类书表现出来的文本层次,与《文选》注中同一则材料之下各个注本形成的文本关系有相似之处,如《初学记》“主善、司成”条,引《尚书》、《礼记》、《礼记》郑玄注;郑玄注附属于《礼记》,二者构成的文本,与《尚书》文本形成并列关系。与《文选》注本不同的是,《初学记》列举的文本,具有各自特定的文本功能,即看似并列的文本,其实针对的对象不同。这就大大扩展了类书的文本功能。另外,这种不同,又因为意义的接近被链接起来,构成了一个更为广泛而统一的完整结构,如上述《初学记》“模范、表仪”条,实际上《法言》释“模范”、《韩诗外传》释“表仪”。这种表面上的各自解释,却因为“模范”、“表仪”之内涵的接近而被黏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文本结构,其意义就在于:读者在有限的阅读时间与文本空间内,可以接触到更多的文献信息与文本内容。这种复杂的文本结构,大大浓缩了旧文本的信息含量、丰富了新文本的结构机制,在造成文本多系统性的同时,也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即多系统性文本下的新文本。这种情况下,读者不必大量翻检其他典籍,就可以迅速掌握大量的文献信息。唐代文学的繁荣,尤其是唐代文学文本的高产量,与汉魏六朝时期的这种文本多系统性不无关系。
    2.单部著作
    汉魏六朝个人自著的作品,属于文人的个人作品集。它们虽然偶尔也有“选”的性质,但主要出于作者本人的手笔,并非出于其弟子或后人的记录、编纂,故可单列为一类进行讨论。
    汉代子书如《新语》、《新书》、《新序》、《新论》、《论衡》等,以及魏晋南北朝别集,多为兼收百家、融合诸子各派、吸收前人文学思想的著作,其中的每一条文献,皆有可能在其他典籍中找到同类表述。但与原始文献相比,这些文献已经因为作者的不同撰述目的而发生了很大改变。这种以往总被视作传抄、袭用、雷同的文献,其实体现了个体文本材料的复杂来源。另外,汉魏六朝诗歌,皆与前代文学思想及文学形式存在继承关系。《诗品》称某某出于某,本身即是此类思想的体现。可见,汉魏六朝子书或别集,皆蕴含着不同时代的语言表述、形式结构、文学表达或文学题材。一个看似简单的文本,可能承载着不同时代文本的文学与学术思想,这为开展汉魏六朝文学研究带来了复杂性和矛盾性。
    我们看陶潜诗文集中的诗歌,即存在此类情况:四言诗如《劝农一首》有学习《诗经》痕迹,五言诗如《拟古九首》显然拟自《古诗十九首》,辞赋如《感士不遇赋》有董仲舒《士不遇赋》、司马迁《悲士不遇赋》影子;《闲情赋》乃学自张衡《定情赋》、蔡邕《静情赋》,等等。陶潜诗文集这一文本,就与前代诸多文本构成了多系统关系。读者在欣赏陶潜诗文文本时,就会不由自主将其与前代同类文本进行比较、分析,进而产生各种阅读体验;而通过这种多系统文本关系的比较,陶潜诗文文本的文学思想源流及其独特性就能得以深入揭示。按照《文心雕龙》、《诗品》等对作家、作品的记载与评价,汉魏六朝任何一部文学文本都存在此类系统性。对此类文本系统性的研究,不仅可以使文学文本的研究得以深化,而且可以使这个阶段文学史、思想史的书写得以立体化。
    至于后世注释文字(包括自注、子注与他注)进入单部著作,与正文形成的补充说明、解说提示、意义解释等复杂的文本关系及其带来的学术意义,更是值得研究者深入探讨的话题。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后文“注文文本”部分详细论述。
    新出土竹简,同样存在“多系统”问题。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虽无注释文字,但它与其他出土竹简以及传世文本的文字差异、传世注释文本与出土《老子》表述的异同,皆能产生文本歧异与文本系统关系,承载着不同时代的学术认识、思想观念甚至其他社会需求。同时,就文本内部来说,汉简文字的字体、行数、篇章安排、抄写格式以及物质层面的竹简制作方式、竹简上的划痕等等,都是研究汉代抄写者的学术心态、思想观念与简牍制度、抄写规律的途径。这就使得出土汉简具有了更广泛意义上的“多系统性”。
    3.单篇作品
    单篇作品也存在文本系统性问题。班固《两都赋》、张衡《二京赋》,其中掺杂着儒家、道家、墨家、黄老思想,并有对诸子各家典籍与思想的广征博引。这就在一篇文章中,显现出不同文本的影子,为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诸多线索。王延寿《鲁灵光殿赋》,除了这些思想的影响,还有其他文本的参与。据《文选》六臣注,《鲁灵光殿赋》及其注释涉及的文本材料很多,按照后世四部分类观念看,经部有《诗经》、《周易》以及郑玄注、《尚书》以及孔安国《尚书传》、《论语》、《孟子》等,子部有《孔子家语》、《孔丛子》、《韩诗外传》、《淮南子》、《列子》等,史部有《国语》、《汉书》、《东观汉记》,集部有《楚辞》、司马相如《长门赋》与《子虚赋》、扬雄《甘泉赋》、班固《西都赋》、张衡《西京赋》、李尤《德阳殿赋》、王褒《洞箫赋》等,其他还有纬书如《春秋汉含孳》、《春秋命历序》、《春秋元命包》、《春秋运斗枢》、《春秋合诚图》、《春秋说题辞》、《尚书璇玑钤》、《尚书考灵耀》等,字书如《尔雅》、《小尔雅》等。根据注文文本的引书情况,我们不仅可以看出《鲁灵光殿赋》的材料来源与撰写模式,而且可以了解王延寿通过不同文本构建《鲁灵光殿赋》这一新文本的过程:不同部类或不同性质文本的理性思考与历史记忆,谶纬文本的空间想象与神话传说,字书涉及的与现实生活相关的文字记录与交际功能。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鲁灵光殿赋》之时,同时会受到注文所引典籍文本的影响,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文本多系统关系。而这种文本情况下的《鲁灵光殿赋》,除了与其他典籍构成了文本多系统关系,本身也存在记忆、想象和现实三重文本层次。这样一个本来看似简单的单篇作品,其实也成了一个多系统的文本复合体。处于历史、现实和想象的文化汇集中的《鲁灵光殿赋》,就包含着作者更多的文学观念、历史体验和思想认识。
    与正文文字相比,单篇作品中的自注(如谢灵运《山居赋》、颜之推《观我生赋》中的自注),其目的除了注释性质的解说,还有作者由于在正文行文进程中意犹未尽而使用自注进行的深度阐发。这种深度阐发,可能并非完全具有“注释”性质,但其与正文文字大致同时产生,且并列构成多系统性文本关系,有利于研究者正确了解作者当时的创作心理与写作旨趣,从而进一步研究文本形成后带来的阅读层次与鉴赏需要。
    单篇作品中,还有一个现象早已引起研究者注意,就是单篇作品中“序”与正文构成的文本关系。很多单篇作品中的“序”,其作者身份不一、成文时代不一、写作目的不一、与正文的关系千差万别,这就与正文文字构成了复杂的文本系统。这对于了解正文文本的成篇问题,甚至总结整个汉魏六朝“文集”的编纂过程与规律,都是很有价值的线索。
    出土竹简,如北京大学藏汉简《苍颉篇》、《荆决》、《日书》、《周驯》、《赵正书》、《儒家说丛》与《阴阳家言》等,也涉及此类问题。《赵正书》具有与《史记》记载差异较大的材料,(12)其实这正反映了历史事件发生之后,同时代不同记录者因政治立场、历史态度、取材渠道、写作目的以及文本性质等差异导致的文本歧异。陈寿《三国志》的文本记载与裴松之注文文本中的《魏书》、《吴书》、《魏略》、《英雄记》等文字的差异,也是如此。那么,《赵正书》与同时代史书的文本歧异,就自然形成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文本多系统关系。
    第二,注文文本。
    正文文本产生后,后世会出现大量的注疏文字,从而在“正文”之中产生一种“注文文本”,呈现出鲜明的文本层次性与多系统性。
    《文选》与六臣注,就是由多种文本层次组合而成的“综合文本”,呈现出“多系统性”文本特征。在《文选》中,正文文本呈现出与注文文本不同的文本性质与文学意义;而注文文本,则从不同的层面补充、阐释正文文本的文学内涵。如班固《西都赋》“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众流之隈,汧涌其西”文本下,注释依次引《长杨赋》、《梁州记》、《盐铁论》、《汉书》、《尚书》(出现两次)、《山海经》,用六部(篇)作品,组成了三个文本层次:第一,列扬雄《长杨赋》释“褒斜”,列《梁州记》释“褒”;第二,列《盐铁论》释“陇”,列《汉书》释“陇首”;第三,列《尚书》释“河”,列《山海经》释“泾”,列《尚书》释“渭”。(13)这三个文本层次,又与正文之“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众流之隈,汧涌其西”自成文本,合成了一个《西都赋》中的“个体文本”。在这三个注文文本中,虽然所举作品较多,但所释皆为地名,并不妨碍读者的阅读进程,从而使其与正文文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本系统。《西都赋》整个文本,就是由正文与注文文本综合组成的一个一个的文本系统构成的,从而造成了整个《西都赋》的多系统性。再如,“是故横被六合,三成帝畿。周以龙兴,秦以虎视”文本下,注释者相继引《汉书音义》、孔安国《尚书传》释“横”与“被”;引《吕氏春秋》注“六合”,引高诱语注“六合”与“三成帝畿”;引《乐稽嘉耀》释“帝”,引《周礼》释“畿”;引《史记》注“周”,引孔安国《尚书序》注“龙兴”;引《史记》注“秦”,引《周易》注“虎视”。(14)这五个注文文本,构成了一个可以解释正文文本的完整文本单位,并与正文文本构成了全部文本的一个子系统。
    注者对注文文本的设计,有其特定的学术考虑。如上文“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众流之隈,汧涌其西”,因为多涉及地理,故以明物之汉赋(《长杨赋》)、记录地理之史书(《汉书》)或地理志(《山海经》、《梁州记》)与经书(《尚书》)为主;对具有政治意义的文字如“是故横被六合,三成帝畿。周以龙兴,秦以虎视”,则主要以经(纬)(孔安国《尚书传》、《尚书序》、《乐稽嘉耀》、《周礼》、《周易》)与史书(《史记》、《汉书音义》)为主。这种处理方式,既充分保证了注文文字的权威性,同时又突出了正文文字的学术地位,文本层次更加分明。
    在注文文本中,有时又单列子目,形成更小的文本单位。如《西都赋》“乡曲豪举,游侠之雄。节慕原、尝,名亚春、陵。连交合众,骋骛乎其中”文本下,注者引《庄子》、《史记》、《文子》、《汉书》、《楚辞》等进行详细注释,大致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中,注者引《庄子》、《史记》、《文子》、《汉书》分别解释了“乡曲豪举,游侠之雄”中的“乡曲”、“豪举”、“豪”、“游侠”的含义与来历;第二个层次中,主要据《史记》解释了“原”、“尝”、“春”、“陵”的具体所指;第三个层次,以《楚辞》、《说文解字》为例,说明“骋”、“骛”二字的本源与含义。(15)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个层次中,《文子》这一文本,实际上是对其前之《史记》文本的进一步解释;第三个层次中《说文解字》的两条资料,是对《楚辞》文本的进一步解释。这种文本之下又有文本的情况,加强了文本的复杂程度与多系统性。另外,在这种注释中,有掌故介绍、文字解释、人物事迹介绍等,还是相当复杂的。这里包括史、子、集三大部类的文字,与正文文本构成了复杂的结构形态。在解释正文的同时,其实每一个单一注文文本,都可以为读者带来大量知识性信息。正文文本有其特定的文学任务,注文文本也承担着特定的文学功能。
    多层次、多系统文学文本形成之后,在历史的长河里不断得以接受与传播,文本中的文学素材不断丰富、人物形象不断丰满、叙事结构不断复杂化,为文学文本从内容到形式上的进一步衍化,提供了条件。
    二、多系统文本的“衍生性”与“流动性”问题
    多系统文学文本,既对文献具有开放性,又包含着作者(编者)对文本的精心设计与考虑,会造成文学文本中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变化(如文本叙事的“扩大化”)以及文本复杂性、丰富性的不断增加,反过来又会导致“衍生文本”(即某文本产生之后,后来又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文学主题基本一致、但具体表述有所改变的新文本,二者之间具有成书时间上的先后关系)的不断产生。相应地,文本叙事的扩大化与衍生文本的产生,又不断增加了文本系统的复杂程度。
    注文文本的存在,从直观上证明了正文文本文字的来源或出处,从而使得注文文本的“原始文本”(即注释文字所在的原始典籍,有时并非照搬原文。在这里,无论是对“注文文本”还是对“衍生文本”而言,“原始文本”指的就是它们演变或被选用之前的最初文本)成为“一般文本”,并且成为正文这个“个体文本”的材料来源;而“正文文本”则具有了“衍生性”,从而成为注文“原始文本”的“衍生文本”。但正文有时截取的仅是注文“原始文本”的个别信息,作者认为无用或无关的信息就被人为忽略了。这是“衍生文本”产生的一个基本原因。例如,左思《蜀都赋》:“其间则有虎珀丹青,江珠瑕英。”《文选》注引扬雄《蜀都赋》:“瑕英江珠。”扬雄《蜀都赋》原文则为:“于近则有瑕英菌芝,玉石江珠。”《文选》注仅仅截取了扬雄《蜀都赋》的“瑕英江珠”,使得与左思《蜀都赋》“江珠瑕英”的表述完全一致。(16)在这种情况下,读者很容易将扬雄《蜀都赋》此句视作“一般文本”,左思《蜀都赋》此句就成了“个体文本”,且是在“一般文本”基础上产生的“衍生文本”(某种程度上,“个体文本”实际上就具有“衍生性”特征)。比较二者文字,可知左思《蜀都赋》截取的仅仅是扬雄《蜀都赋》的个别文字(即:“瑕英”、“江珠”),“于近则有”、“菌芝”、“玉石”等文字则被忽略了。但二者的文字“交集”(“瑕英”、“江珠”),则将两个文本联系起来并形成一个复合文本的同时,又给读者呈现了一个崭新的文本结构与视图。从这里很容易看出来:在多层次的文本中,“一般文本”在“个体文本”的遮蔽之下,但却是“个体文本”的重要文献来源之一;“个体文本”是借鉴、改编、接受“一般文本”文字材料的产物,并且具有“衍生性”特征。
    这是从具体文字上说的,从作品的整体评价上说,也是如此。同一个文本材料,在不同文本中的差异性表述,会呈现出不同的人物形象。如陶渊明《五柳先生传》,沈约《宋书》卷九三《隐逸列传·陶潜传》与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九四《隐逸列传·陶潜传》皆有记载,二史主要的不同在史书文本正文对陶潜的叙述:《宋书》“潜少有高趣,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17)在《晋书》则为“潜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18)其中“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显然是唐人的评语。《晋书》的史家评论之词,较《宋书》为多。如果不看《五柳先生传》文字,读者从《宋书》获得的陶渊明形象,就与《晋书》获得的有所差异:如果说《宋书》的“少有高趣”仅仅涉及陶渊明的个人情趣,《晋书》中的“少怀高尚,博学善属文,颖脱不羁,任真自得,为乡邻之所贵”则涉及个人情趣、文学才能、性格与交际情况等各个方面,已经是一个较为丰满、完整的人物形象。如此说来,《宋书》、《晋书》就给我们提供了两种文本表述。这是文本衍生的开始。
    作者(编者)对文本的刻意安排,使得不同文本呈现出不同的文本面貌。这一点上,《五柳先生传》表现得尤其明显,如与《宋书》、《晋书》相比,唐李延寿《南史》卷七五《隐逸列传·陶潜传》的记载已有变化:第一,将本来在《五柳先生传》中的“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调整到正文文本,并修改为“宅边有五柳树,故常[尝]著《五柳先生传》”,删除了“因以为号焉”;第二,将《宋书》、《晋书》的“尝著《五柳先生传》以自况”之“以自况”调整到《南史》正文,放在“其自序如此”与“时人谓之实录”之间。(19)李延寿这种删改“原始文本”文字的做法,不仅不符合史家撰述传统,也违背了文学的基本规律。但无论如何,《五柳先生传》在不同时期与读者群中,已经衍生出不同的文本面貌。
    如果说,《文选》正文文本、注文文本所载陶渊明诗或其他相关文本(如颜延之《陶征士诔》),尚不至于使读者对陶渊明的人物形象、文本表述产生困惑,至《宋书》、《晋书》、《南史》的《陶潜传》,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上文为例,对于三个史书文本中陶渊明的形象与文本记载,读者应该信从哪一个文本的材料呢?从文献成篇时间来说,当然是《宋书》的记载最早,但结合陶渊明诗文理解,又不能轻易说《晋书》、《南史》的记载毫无道理。就陶渊明的形象变化而言,后世读者很容易将《宋书》之后的记载视为“衍生文本”表述。
    同样,文学文本带来的“碎片化”问题,更容易造成文本系统的复杂化,导致衍生文本的生成。唐胡曾《咏史诗》卷下《彭泽》:“英俊那甘屈下僚,便栽门柳事潇条。凤凰不共鸡争食,莫怪先生懒折腰。”其注所引《晋书》,是一个高度浓缩与概括的《晋书》,也可以说是简略化的文本。尤其是对《五柳先生传》的转引,仅保留了“先生不知何许人,不详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后面的“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等等,就完全被省略了。(20)这当然是为了使得史书文本适应诗歌中的“门柳”和“懒折腰”。但这种处理,就会使得不同读者从这个文本中获得不同的陶渊明形象。史书文本的文学化(或者说文本叙事的“扩大化”),是造成文本结构发生变化、不断产生衍生文本的主要原因。这就给读者带来了“文本流动”的感觉。
    其实,“文本的流动性”也有其积极意义,即造成了文本文学性的不断增强与衍生文本的再生产,进而导致叙事文本的“扩大化”。以“凤雏”形象为例,我们可以来说明这个问题。后世常将庞统与诸葛亮“卧龙”并列,称其为“凤雏”。陈寿《三国志》记载庞统称“性好人伦,勤于长养。每所称述,多过其才,时人怪而问之”,(21)其纵论天下大势,口吻、胸襟如诸葛亮,确有与诸葛亮相提并论的资格。但以“凤雏”称庞统,且将诸葛亮、庞统并称“卧龙”、“凤雏”,最早记载见于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记》(又称《襄阳记》)所引西晋张辅《先贤传》,(22)其后,《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文选》李善注等多引习凿齿《襄阳耆旧记》之说。值得注意的是,张辅《先贤传》、习凿齿《襄阳耆旧记》曾称诸葛亮、庞统为“卧龙”、“凤雏”之说乃“乡里旧语”、“旧目”。(23)由此可知,当时襄阳一带,很早就流传着以诸葛亮、庞统为“卧龙”、“凤雏”的说法,张辅、习凿齿不过是将民间流传的“旧语”写进了文本。从这里我们看到,西晋张辅《先贤传》已有诸葛亮为“卧龙”、庞统为“凤雏”之说,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记》沿用此说,南朝刘宋裴松之注《三国志》、萧梁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包括后来的李善注《文选》)等已经引用习凿齿的记载,刘孝标写作《广绝交论》则使用了“龙翰凤雏”之说。这样的话,正史文本未曾记载的事情,经过杂史、杂传类文本之记载,进入文学文本(如《广绝交论》、《文选》注)后,就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说法。“凤雏”与“卧龙”并称,不仅符合中国古代叙事对称的习惯,而且更增加了文本的文学色彩和叙事张力。从《三国志》、《襄阳耆旧记》至《广绝交论》、《文选》注,文本的叙事在不断“扩大”,其文学性也在不断增强,文本衍生也在不断发生。
    多系统性文本的“衍生性”与“流动性”,是造成衍生文本的主要动力,其中蕴含着不同的学术、文学甚至政治思想的指涉。尤其是,除了以往我们认为的编纂者为本学派学术思想或者政治需要而人为地改造文本,民间素材进入文本之后,其传奇、异闻因素必然导致文本传播的迅速扩大,同时造成了文本叙事、文本改写的不断扩大。在这里,文学传播对文本变化与生产的作用就特别明显了。
    三、多系统文本的“开放性”及其文学意义
    衍生文本的产生告诉我们:文本在流传、阐释、再书写过程中,会导致大量新文本的产生,致使文本系统不断复杂化,并呈现出“开放性”特征(所谓“开放性”,即文本产生后,给读者留下了积极介入并进一步阐释的文本空间)。这种多系统文本条件下产生的“开放性”,会导致“衍生文本”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衍生文本”与产生于其前的“原始文本”产生在不同历史时期,二者具有非常明显的时间先后关系,且每一个衍生出的新文本,都是不同“时间点”上的产物;第二,“衍生文本”与最早产生的某“原始文本”在同一“时间段”内产生,是对同一材料差异性记载的新文本,数量可能不止一个。
    战国秦汉文献,常被视作一种“公共资源”而成为诸子百家皆能自由采撷的资料库。(24)材料的互相引用、文本的不断衍化、故事的屡被再书写,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文本复杂问题。在没有“版权意识”的古代,这种情况很容易被人理解。但是,在“版权意识”明确的今天,尤其是“自媒体”发达的时代,那些刚刚发生的事情,也很容易被迅速改写或讹传,并且很容易被人视作“谣言”而忽视造成这种现象的文本原因。
    其实,故事甫一发生,或者文本形成后甫一流传,即迅速被改造、被讹传的现象,古今屡见不鲜。例如,汉哀帝时期发生的“行诏筹”事件,经历二十六郡国传入长安以后,故事本身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最后被写定进入《汉书》不同的本纪、传或志之中,其叙事角度、文本目的也各有不同。(25)这就是同一时间段内出现的对同一历史事件不同记载的“衍生文本”。这启示我们:文本的产生是确定的,其生产与保存具有“封闭性”特征;而文本进入流传、阐释与再书写环节则具有“开放性”特征。具体说来,文本产生后,其阐释在流传过程中会有不同层次的累积与叠加,表现出鲜明的流传与再书写的开放特征;被反复阐释之后而被再书写形成的“新文本”,可能比最初的文本更真实,也可能更虚妄,但总体上也呈现出鲜明的“开放性”特征。这种在“开放性”基础上形成的阐释与再书写文本,无形之中造成了文本的多系统性。并且,那些被再书写的文本,有时比原始文本更具观赏性和阅读性。
    文学文本的这种“开放性”,具有一定文学意义,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认识汉魏六朝文学作品的“真伪”问题,进而了解当时文学史的真实进程,使我们能够建立更为客观、科学的“文学史观”,正确开展中国文学史、文学批评史的书写。历史上有很多文学作品,因为记载不详,其时代与作者难明,往往被文学史所忽略。从严格的学术史角度看,这种对历史上“真伪难明”作品的“屏蔽”,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真实的文学史发生角度看,这种文学史撰写却是不能被原谅的:因为文学史撰写者的个人理解,而将那些有可能曾经在文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伪作”屏蔽在文学史书写的“真实场景”之外,是不科学的。
    历史上有名的苏李诗,该如何理解?如果从考据学角度看,这些诗作当然可疑。但是从某些历史时期的文学史叙述看,苏李诗却真实存在过,并对后世文学作品产生过一定的影响。钟嵘《诗品》即云魏文帝:“其源出于李陵。”《文选》同时录李陵、苏武诗,就表明了南朝时期某些文学叙述对苏李诗的真实态度。其他如蔡琰、班婕妤诗或托名枚乘、张衡等人之诗,皆同此理。从文学文本的开放性角度分析,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文学史上某些被后世视作“伪造”的文本,在历史上的确真实存在过,但今天我们看到的文本,并非当时此类文本的“原始文本”,而是在流传过程中被迅速模仿、再次书写的文本,或者同时出现的同题文本,皆为同时期产生的“衍生文本”。这种“衍生文本”有的因为比“原始文本”更像“真作”而广为流传,倒是真正的文本被视作“伪作”失传了。这就启示我们:汉魏六朝文学,不能简单以作品“真伪”看待当时的文学发展进程;后世文学史书写,也不能以今律古,以后世“真伪”观念取舍文学作品,或以今人主观认识规划汉魏六朝文学史的书写,否则,就会造成汉魏六朝文学史的“残缺”或“脱节”。广而言之,中国古代文学思想史、文学批评史,甚至中国古代社会史、政治史等等的书写,是否也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其次,文学文本的“开放性”,有助于我们认识汉魏六朝文学复杂的文本世界(比如衍生文本的生成过程、各文本文献歧异产生的原因和彼此之间的文本联系),从而理解文本在作者、读者之间产生的不同的文本解读或阅读体验,以及文本在书写、传播等环节造成的不同影响。《三国志》即包含着多重文本系统:陈寿正文文本、裴松之注文文本、注本引三国其他史书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之文本、裴松之考证按语文本,等等。这些文本,体现了各种文本材料的不同性质:当世亲历、耳闻、口传与记载,后世阅读、考证、分析与判断。同时,这种文本系统,呈现出一种文本纵剖格局,其不同文本剖断面的叙事,后来被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选择性使用,成为《三国志》“衍生文本”的经典之作。例如,《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记载:“曹公南征表,会表卒。”题名王粲《英雄记》、王沈《魏书》分别记刘表“上备领荆州刺史”、“托国于备”,与《蜀书》不同;裴松之注考证称《英雄记》、《魏书》记载为“不然之言”。(26)《蜀书》、《英雄记》、《魏书》作者时代大致同时,呈现出同一时代对同一事件记载的差异;裴松之的考证在百年之后,呈现的是不同时代读者对同一时代不同记载的分析判断。这些问题,显然能够体现不同作者与读者对相同文本文献的不同解读或差异性阅读体验。在此,这些不同层面的文本体现出不同的文本系统及其开放性特征:《蜀书》的记载为亲历者材料,《英雄记》与《魏书》的记载为敌对国传闻材料,裴松之的考证按语为后世阅读分析材料。从文学性上说,《蜀书》较为写实,《英雄记》、《魏书》则具有传奇色彩。裴松之的分析虽有合理性一面,然而也属于“衍生文本”的附属文献,并不能完全遮蔽其他两个“衍生文本”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衍生文本”的文学性虽然有差异,但其性质是一致的。为塑造刘备这一人物形象,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后来接受了《英雄记》、《魏书》的记载,无疑是从文学创作角度将各个“衍生文本”放在同一水平面上考虑其材料价值的。这种做法,有尽量迎合读者欣赏趣味的文本目的,无疑会提高在综合性基础上形成的、经过修正的“新文本”的地位。从文学普及与鉴赏角度看,后世读者知罗贯中《三国志通俗演义》者多、知陈寿《三国志》者少,就是这个原因。这些问题,已经属于文本书写、传播等各个环节产生的综合影响。
    文本产生之后,在流传、阐释过程中出现的再书写的“衍生文本”,与“原始文本”具有内在的“血亲”关系。在“原始文本”亡佚、失传的情况下,开放性的“衍生文本”无疑成了研究“原始文本”的唯一线索。通过“衍生文本”,我们可能无法完全还原“原始文本”的旧貌,但这并不影响文本的文学价值,因为读者从“衍生文本”中一样可以获取文本阅读的审美体验与文学享受。《诗经》、汉乐府、《古诗十九首》等作品,无不是“衍生文本”的典范之作,我们从中欣赏到这些文学作品的魅力即可,不必穷根究底去找寻产生它们的“原始文本”的作者、时代或地域。文学研究有“回溯历史”的目的,更有“展望未来”的功能,而后者的意义应该更大。
    四、多系统文本的综合性研究及其存在的问题
    揭示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复杂性、多层次性、开放性等特征,是文学研究的一个进步。但如果止步于此,反复通过个案研究揭示这种特征,不仅会陷入重复研究的陷阱,而且会使得这种研究无法进一步提升至思想史研究的高度。我们揭示出的所有的文本多系统问题,最终都应该转化为文学研究的思想工具。
    多系统性文学文本的存在,造成了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的多元化,符合文学规律的发展要求。相应地,文学文本的多层次性与多系统性,会进一步加剧文学文本阐释与再书写的“开放”程度。文学中的人物形象与故事情节,存在差异性是合理的,是符合生活真实的;但文本的“经典化”,对人物形象的历史定型与故事情节的发展规划,存在一个剥茧抽丝、不断成熟的过程,不能简单地以所谓的新史料去否定传统人物与故事的文学或历史价值。
    文本的多系统性,为汉魏六朝文学研究的综合性提供了可能。在同一个文本之内,或者不同文本之间,正文文本、注文文本或原始文本、衍生文本等现象的存在,皆足以拓展文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例如,同一文本在不同选本中选录情况的差异,不仅可以体现出当时同类文学作品在流传过程中被阅读者接受、欣赏的程度,而且还可以展现当时选家文学思想的差异,为研究者提供更为广阔的研究视野,并拓展文本研究的思路。这种情况下的文学研究,其综合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文学文本接受与传播的角度看,文学文本同类性质的文献(即指文学文本对相同或相似材料的记载、模拟、改写或选录、注释,譬如不同文学文本对其前代文学思想的学习与模仿,后世对前代文学文本的批评、注疏、选录、使用、阐释与改写等等)在不同层面、不同系统中的互动、交流、补充与重组,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个更加丰满、全面的文本综合体,从而给读者带来全新的文本阅读体验。汉魏六朝算得上是中国文本史上发生重要革命的时期,文本与书写形式的变化(如纸张逐渐盛行,直至普遍代替简帛)、文本再生产技术的变化(如从小范围的漆墨书写到大规模佣书人的群体抄写或文人的私人抄写)、阅读方式的变化(如从为帝王的个人诵读到士人率领他人的集体诵读),等等,无不推动了文本在阅读、接受层面的深刻革命。读者与作者、抄写者、文本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处在不同关系层面的读者,会有不同的审美要求与文本阅读体验,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以往我们的接受与传播史的研究,大多关注某文本在共时或历时层面的流传与接受情况,很少注意到文本形式、文本再生产、阅读方式发生变化后给读者带来的文学影响,尤其是未曾留意这些变化给读者身体、心理、生理行为带来的复杂的阅读方式的转变(如文本再生产方式的变化中,抄写行为的产生,有可能会促进“默读”行为方式的盛行,这就从一定意义上带来了阅读方式的变化,反过来也会影响文本的形式与再生产)。(27)这其实与文学文本的“社会化”有关。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通过对多系统文本的分析找到合理的答案。
    第二,从文学文本研究的角度看,文学文本与其他文本(如经部、子部、史部等)同类或相近文献的互相印证与补充,既可以弥补其他部类文本记载的不足,也可以扩大研究者对文学文本的理解与阐释,从更大的文化意义上扩大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的书写视野。结合第一个问题中我们谈到的文本史的革命问题看,在多系统文本中,研究者在关注到文本体现出来的直观的文字之外,还会关注到文本形式、文本再生产方式、读者阅读方式发生变化之后,带来的深层的文学写作、文学审美、文学观念、文学传播、文学功能等各种复杂的转变问题,甚至包括文本之间的“社会化”交流与互动。例如,写抄本时代的文本多系统,会呈现出那个时代的文本抄写、文学写作方式与文学观念。另外,与文学文本关系密切的其他文本形式如图像、书法、绘画、仪式等等,都可以与文学文本中的文字记录形成对应、互证关系,从而将文学文本研究带入了一个崭新的领地。这个层面的问题,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的书写范畴,将文本纳入社会史、物质史、技术史层面,关注到文学文本再生产与社会生活、政治、经济、技术、文化、艺术的复杂关系。结合多系统文学文本研究,研究者在关注文本生产的内部因素之余,必须开展文学文本再生产的“物质层面”与人类“生活层面”的研究。这样的文学史、学术史或思想史,才更具有历史感、生命力与鲜活力。
    具体说来,对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综合性研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文学批评史、思想史的书写。汉魏六朝文学批评史、思想史的书写,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就是诗文评与文学文本的结合性研究。《文章流别论》、《诗品》、《文心雕龙》之前,汉魏诸多作品如扬雄《法言·吾子》、桓谭《新论·道赋》、班固《汉书·艺文志》与《两都赋序》、蔡邕《琴操》、曹丕《典论·论文》等等,已经出现了诗文评内容。除了要深入揭示诗文评文本产生、发展的历史,还要将这种诗文评文本与其品评文本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性研究。另外,从文学理论意义上看,文本的多系统关系,可以丰富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如文本的形式与变化、文本的生产与再生产、文本的阅读方式(如诵读与默读)、文本的写作与传播,都蕴含着不同意义的文学观念。若能从理论层面将这些问题提炼、总结、揭示出来,无疑会大大推进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的进程。
    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综合性研究,如果要上升到“思想史”层面,还必须以文本为基础并超逸文本,将纸上文本与地下文物、地上建筑结合起来。可以说,汉魏六朝是写抄本盛行的时代,也是文学由公共意志表达逐渐向私人情感表达转变的重要时期,这为文学与个性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很大空间。尤其是人才选拔方式的多元化,推动了音乐、绘画、舞蹈、书法等艺术门类甚至科学技术的极大发展。结合与人类生活相关的图像、器物、音乐、绘画、舞蹈、服饰等,结合推动文本产生与发展的物质变迁与技术因素,开展物质史、艺术史、生活史、风俗史的研究,成为这个时期文本综合研究的重要内容。
    2.文学史重写。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与综合性研究,为重新书写这个时期的文学史提供了新思路。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与文学文本形成过程有关,尤其是与文学文本中每一个文献的形成与写定有关。汉魏六朝文学文本的生成与流变过程中,文本内部有一个长期的文献积累、演化的过程,各种各样的文学元素不断被掺加进来,如口传、仪式、图像、文字等,文本的性质与文本风格等基本上都会参与到文献积累的过程中来;文本外部则有各种各样综合力量的参与,如学术、文化、政治、经济、技术、军事之目的,编著者的身份、地位、地域、文化水平等,都会对文本的形成产生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说,文学文本的多层次与多系统性,会使得其自身有多重抄撰者的身影,同时使读者产生千变万化的理解与诠释。这一方面造成了中国古代文学文本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另一方面也必然造成文本诠释的多样性与差异性。
    文学史重写过程中,在描述作家、作品的时代作用与意义的时候,还可以关注其文学思想、文学文本形成的综合影响,进而揭示各种文献进入文本的过程及其产生的文学与学术影响。以往的文学史书写,主要关注文本在形成之后的思想价值,忽视了文本在形成、流变过程中的文献元素及其综合作用。这样的研究,无法给文学文本研究带来“立体感”与“历史感”。学术史的研究也是如此。任何一种学术思想的产生,离不开其所在社会的历史、文化、政治、技术、军事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离不开口传、仪式、图像、文字等多种因素对文本形成与流变的综合作用。文学史撰写,如果不能揭示这些元素的综合作用与影响,必然会给文学史书写留下某种缺陷。相反,这种综合性研究,不仅可以打开汉魏六朝文学的研究视域,而且对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甚至整个文化史研究,都有全新的学术意义。例如,中国古代艺术史的研究,可以借助文学文本的综合性研究开拓思路。目前,海外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较为注意将中国古代建筑、图画、书法、收藏品等与中国古代文学相结合的艺术史研究。他们的研究结论,与原始文本的真实意思可能存在扞格之处,但他们能够紧密结合文学文本开展综合性研究,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3.汉魏六朝文学个案研究。汉魏六朝文学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一般是结合具体的文学作品与史书记载,互相印证,尽量还原特定时段文学史的原貌。通过上文我们对陶渊明的考察可知,不同史书对其记载各有差异,后世史书的记载一般更趋丰富与翔实。但是,结合文本系统的复杂性分析,研究作家、作品,对后世史书那些看似“层累”、“增益”的材料,还不能轻易剔除,而是应该在关注我们认为的“可靠”的文献记载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后世史家对其“层累”、“增益”材料的阅读、分析、判断与接受的心理过程,以便于更为深入地认识研究对象的原始记载与后世变化;对不同时代产生的文本歧异,除了关注能够通过比勘、考证基本落实下来的文本文字,其他我们认为的所谓“误字”,也不能轻易剔除,而是应该结合相关作品,分析这些“误字”产生的原因及其进入文本之后造成的差异性“阅读体验”。进一步而言,对作家、作品或者文体、文论的个案研究,既要关注它们所在的“原始文本”的说法,还要关注对其有所记载的其他文本的描述,或真实、或虚构、或夸张、或贬抑的记载,会让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研究对象的文学衍化或历史演变,并深入了解同时代人对它的认识与评价、不同历史时期人对它的批判或改变。这种研究法,能够使得我们的研究对象在文学史中“站立”起来,并得以多维度观察。
    第三,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文学文本与其他部类文本的综合性交流与研究,呈现出更为丰富多样的文学研究法,拓展了古代文学研究的思路。这种研究思维的开放性,必然会使得研究者摒弃以往“疑古”、“信古”的学术争论,突破“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的局限,以文本内部材料表述的差异性,复原特定时段文学史的真实风貌,进而建构那个时代的文学思想史,包括文本内部反映出来的文人物质生活史和社会风俗史。而文学文本的形式、文本的生产与再生产、文本的接受与传播等问题,以及文学文本与艺术、技术的互动关系,相应带来了文学研究法的多样性。这就自然将经学、史学、子学以及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其他学科中最适合文学研究规律的方法援入文学研究领域,在推进文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的同时,反过来又为汉魏六朝经、史、子部研究提供方法论的启示。
    就此而言,文学研究的综合性,基本的方式是比较、分析、重组、复原与重新建构,其目的是还原真实的文学史状况,揭示文学发展的历史进程,总结文学的理论内涵。更进一步来说,文本研究的终极目的,就是在文本的真伪商榷基础上,考察造成文本多系统性的学术与非学术因素,重新建构尽可能接近文本与历史真实的文学史,进而建构具有“中国传统”、“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
    当然,汉魏六朝文学文本、史学文本的研究皆存在很多问题,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首先,中国古代史学文本,愈往后世就愈受到政治的干扰,其文本有一个被选择、被改造、被定型的过程。这就造成了史学文本的“不可靠”。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种“不可靠”也符合一定社会的主流观念;而“不可靠的文本”经过长期的沉淀、宣传和再叙述、再书写,逐渐具有了一定的“合法性”与“可靠性”。那些一上来就被视作“不可靠”的文学文本,在当时的社会上未必受到重视,但其对与史学文本紧密相关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细节补充,经过长期的流传、接受与改造,也会逐渐进入正史文本的叙事层面,并且会逐渐具有与正史文本相同的地位和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也是以“不可靠”登场,最终以“可靠性”落幕,与史学文本一同成为理解、诠释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重要依据之一。也就是说,虽然文学不能成为绝对“以诗证史”的样本,但文学与历史一样,也具有“真实”的一面。我们反对完全以文学解释历史,但不否认文学文本承载着多种多样的历史信息。在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后,文学在某种程度上又具有了历史的部分功能:文学细节的真实,会成为填补正史罅隙的重要史料。如何处理好文学虚构与历史真实、文本改造与历史真相之间的矛盾,是一个难题。
    其次,这种综合的文本研究,有一个问题:研究者在传世文本基础上,结合衍生文本的文学研究,是否如西方形式主义学者所言已经不是“纯客观”的、科学性的研究,而是基于原始文本基础上,同时参合后世有意构建的带有“中国传统”性质的文献进行的“中国性的编造”式研究?(28)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就是后世制造的新文本,符合前代经典文本的主流叙述,符合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其实不仅中国,即如西方经典文本的形成与诠释,也存在这个现象)。这就造成了后世文本与前代文本之间“文化传统”的自然形成。文学文本具有很强的“衍生性”与“开放性”,对其开展综合性研究,符合学术发展的规律。
    最后,关于文学文本研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汉魏六朝文学文本产生于中国,却属于世界。然而,任何对汉魏六朝文学的“文本”研究,必须是符合中国文学与学术传统的“文本”考察与研究,而不是研究者本人“心目中”或“想象中”的“文本”研究,更不可能是脱离汉魏六朝历史与文化的“文本”研究。
    但无论如何,文本的多系统性与综合性研究带来的新方法与新思维,不仅可以应用于文学文本研究,还可以应用于经学、史学、子学文本的注文与正文的比较研究,从而给经学、史学、子学研究带来新的思路和成果。更为重要的是,文学文本的多系统性、综合性研究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可以帮助研究者了解中国古代文学、历史、哲学思想不断积淀、层累直至最后形成思想史、文化史的过程。中国古代文学和历史,有其特殊的传统性、民族性和统一性,文本系统正是承载这些要素的重要载体。某一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要素,因文本流传、阐释、改写进入文本的不同层面,也有赖于文本系统得以保存。从这个意义上说,文本系统其实具有更多、更大的功能,值得我们深入讨论。
    注释:
    ①汉娜·阿伦特编:《启迪:本雅明文选》,张旭东、王斑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216页。
    ②马克·昂热诺等主编:《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论》,史忠义、田庆生译,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译者序”,第4页。
    ③林清:《论保罗·利科尔的文本理论》,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第10页。
    ④本文所谈“文学”,指的是一种“大文学”观念。从广义上说,古代文学文本包括经、史、子、集四部文本,但是,由于经学文本产生于先秦,本文讨论汉魏六朝文学文本,所用文献即主要以本时期史部、子部和集部的文本为主。另外,从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文本又可分为哲学文本、社会学文本、心理学文本等,本文对此不作讨论。
    ⑤马克·昂热诺等主编:《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论》,第55页。
    ⑥以往的认识,以“子注”即为“自注”,赵宏祥《自注与子注——兼论六朝赋的自注》(《文学遗产》2016年第2期)以为二者并非同一概念。其说可从。
    ⑦传统的观点,一般认为《诗品》就是单纯地评论作家、作品,没有选录诗歌作品,但《隋书·经籍志》著录“《诗评》三卷”,并称“或曰《诗品》”,知隋唐之前《诗品》多被称作《诗评》,或有“选”诗、“评”诗之实。后人接受了此类认识,如陈延杰《诗品注》、徐达《诗品全译》中附相关作家五言诗作,梁临川《钟嵘<诗品>原貌考索》则认为“诗歌选录原是《诗品》文本构成的一部分”(《文学遗产》2010年第4期)。本文采用此说。
    ⑧关于五言诗作家的传承关系,王运熙等学者也有相似的图表制作,但未从文本角度进行分析。(王运熙、杨明:《中国文学批评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550页)
    ⑨钟嵘著,陈延杰注:《诗品》,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第18、82页。
    ⑩逯钦立:《汉诗别录》,《逯钦立文存》,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6页。
    (11)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66页。
    (12)赵化成:《北大藏西汉竹书<赵正书>简说》,《文物》2011年第6期。
    (13)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2页。
    (14)(15)萧统编,李善注:《文选》,第22、23页。
    (16)孙少华:《文本层次与经典化——<文选>左思<蜀都赋>注引扬雄<蜀都赋>相关问题》,《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17)《宋书》卷93《隐逸列传·陶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册,第2287页。
    (18)《晋书》卷94《隐逸列传·陶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册,第2461页。
    (19)《南史》卷75《隐逸列传·陶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册,第1856页。
    (20)胡曾:《咏史诗》卷下,《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083册,第446页。
    (21)《三国志》卷37《蜀书七·庞统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册,第953页。
    (22)习凿齿《襄阳耆旧记》卷一“庞德公”条:“《先贤传》云:‘乡里旧语,目诸葛孔明为卧龙,庞士元为凤雏,司马德操为水镜,皆德公之题也。’”舒焚、张林川《襄阳耆旧记校注》(武汉:荆楚书社,1986年,第39页)与舒焚《楚国先贤传校注》(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75-76页)考证,此《先贤传》即西晋张辅《楚国先贤传》,可备一说。
    (23)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55刘孝标《广绝交论》李善注引,第758页。
    (24)徐建委:《战国秦汉间的“公共素材”与周秦汉文学史叙事》,《中山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25)孙少华:《周秦汉唐经典文本的“记录传统”与“诠释义法”》,《复旦学报》2016年第1期。
    (26)《三国志》卷32《蜀书二·先主传》,第4册,第877页。
    (27)罗杰·夏蒂埃:《书籍的秩序——14至18世纪的书写文化与社会》,吴泓缈、张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19页。
    (28)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中文版序”,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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