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文坛聚焦 >

逸形入灵是艺术的远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文艺工作者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发中国精神、展现中国风貌。 ”显然,这是艺术家的使命担当,是艺术创作的方向引领,也是艺术作品的审美承载、精神启迪。
    如何履行好这种使命、承载好这种审美,是挑战所予,也是作为所期。
    艺术,也要讲故事,即所谓艺术须有叙事性。
    故事,要进入艺术,即所谓故事需要精彩的艺术表达。
    好艺术,是好故事的载体;好故事,是好艺术的审美支撑。
    艺术的根本属性是表达心性,满足审美。也由此,艺术的至高价值,在于其原创性、唯一性与不可复制性。好艺术嫁接好故事,好故事的审美价值,即可体现于好艺术之中。
    讲好中国故事,诸多艺术形式,诸如文学、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等皆为好载体,如今均面临“原创性”的挑战。
    毋庸讳言,艺术“原创性”的反面是“非原创性” 。这种“非原创性”现象,具有诸多表现形式,突出呈现为抄袭、拼接、拷贝、仿制等。
    仅以绘画艺术言,复制、抄袭甚至停滞与倒退之尴尬窘境,并非始自今日,也似一大怪圈步入恶性循环,举目所见的是:既抄古人又抄西人,抄了名家又抄自己。凡此种种,不仅是对艺术母本的亵渎,也是对艺术活动本质特征的反叛。
    在艺术繁荣发展的命题与语境中,继承与创新是一直以来的认知、共识,也是别无他途的实践路径。不言而喻,继承与发展,虽一途两径,但为一车双驱、一个整体,不容割裂,缺一不可。然而,艺术实践中,被误读、误解乃至误为的现象并非鲜见。进而言之,继承如无创新,继承往往走向复制、抄袭(如前所述) ,甚至停滞、倒退;创新若无继承,创新往往误入荒诞不经、光怪陆离,甚至玩杂耍、鬼画符之歧途。
    毫无疑问,没有创新的继承没有价值,而没有继承的创新也无意义。艺术继承与创新面临的这种窘境,是艺术实践迷失方向使然,是艺术中人看不到艺术目标所致。简言概之,就是恍惚与茫然艺术的趋势与未来。
    艺术的趋势与未来,从艺术初心生发,隐含于艺术传统路径,引领艺术的发展,这个引领所向,就是艺术的大势所趋,就是艺术的繁荣与发展方向,就是艺术的未来高峰。
    从艺术史观,艺术文明迄今经历了具象艺术、意象艺术、抽象艺术。由此,一言概之,一部艺术史,就是关于象的感悟、表达、探索与演变的历史。
    同样在这个语境中,若依艺术表(现) “象”思维论,具象艺术对位于物象之象,由视物摹表、仿形状貌而来,经历了表象、形象到圆象(物象)几个层次与阶段;意象艺术对位于悟象之象,由寄情于物、蕴含赋形而来,经历了感象、寓象、丽象几个层次与阶段;抽象艺术对位于心象之象,由抛形离物、夸张与变形而来,经历离形、无形、超象几个层次与阶段。“三象”之后或由“三象”所延伸的,是三象合一。因具象、意象、抽象均为寻求物象的艺术之真,意为“真象” ,有求真、悟真等层次。
    显然,对艺术的认知与实践,艺术文明已经经历了由萌芽到初级、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也必将经历由高级进入更高一级的境界或过程。循此思路与逻辑,艺术之象已经呈现了由(自然万物)表象到物象,由物象到意象,由意象到抽象的过程,最终将由抽象、真象之象进入灵象之象,这是艺术之象的高级形式,也是迄今可以预见的艺术发展的最高艺术形式。
    灵象艺术是一种怎样的艺术?
    先解“灵”义。仓颉造“灵” ,原字为“靈” ,观其形,上为“雨” ,中有三“口” ,下方为“巫” 。说其义, “雨”代表上天, “口”表示祈祷, “巫”奉行沟通上天之责。由是,“灵”为天人交感之效应,是天人合一之境界。后说“象”名。以艺术学论,象从物来,象由形移,象悟由心。中国艺术之象追求无灵不艺,不入“象”无审美,而心源造化是“象”的核心真谛。简言之, “象”为物(自然万物)的心性表达,也是艺术对象的审美形式。
    灵,是中国传统文化之经典要义,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呈现出辉光灿烂的篇章。老子论:万物皆有灵性;庄子道:天人合一;如来悟:照见五蕴皆空;顾恺之叹:妙画通灵;石涛言:山川效灵;康定斯基说:色彩之美直通人类灵魂;现代科学语:量子纠缠。
    显而易见,灵是一种天人合一的高级精神境界,“象”为艺者通灵(进入天人合一之境)的高端审美与艺术造诣的物化与呈现。灵象,即为灵象合一,也谓灵之艺象,既是多层次天人合一的艺术大美,也是最高级形式的艺术之象。
    回过头来,再论艺术之象的生发过程,第一境界是求形,第二境界是寓意,第三境界是由心,第四境界是悟真,第五境界也就是最高境界是入灵。求形就是绘形写貌,就是描摹物象;寓意就是情感寄托,就是思想蕴含;由心就是境由心造,象自心生;悟真就是透表问质,去伪存正;入灵就是天人合一,就是大艺大美。从绘画艺术实践上看,至今仍或基本处于第一与第二境界之间,大部分艺者仍停留在描摹物象阶段,仅有极少部分进入第二境界者;而进入第三或更高境界者,更是几乎鲜见。
    要指出的是,抄写与复制,不管是抄具象、意象还是抄抽象,不管是抄写古典艺术还是现代艺术,也不论是复制韩滉、范宽、八大、黄宾虹,还是复制拉斐尔、梵高、康定斯基、毕加索,皆与求形写貌无异,没有任何艺术价值。因为,一种艺术风格、范式一旦“定格” ,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一种物化形象。
    同时,也不可回避的是,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探悟性、阶段性、渐进性、往复性与融合性,呈现出体悟、探索、回归、并置、交互、融合等现象与特征。但从根本上说,前行是铁律,目标是高峰,重复是停滞,倒退无未来。换言之,艺术走向最高境界,是艺术审美之必然,更是艺术文明之使命。
    绘画艺术如此,其他艺术形式亦然。
    方向明了,高峰正现,艺术继承与创新何待不为?何以不大为?而好故事有了艺术好载体、好形式,又何虞不入心,直达灵魂深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