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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也:向T.S.艾略特致敬


    关键词:路也 T.S.艾略特
    
    T.S.艾略特
    从希斯罗机场乘地铁抵达伦敦市区。当我从罗素广场地铁口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半了。这是二〇一九年的一个秋夜,平生第一次来英国。我在长长的地铁扶梯上对自己说:这是他坐过的地铁。扶梯上升到了地面,我对自己说:这就是他的伦敦了。对于我来说,这里不是狄更斯的伦敦,不是伍尔芙的伦敦,不是乔叟的也不是弥尔顿的伦敦,不是济慈的拜伦的甚至不是莎士比亚或者其他什么人的伦敦,这里只是艾略特的伦敦,它是《荒原》。
    夜幕下,拖着行李箱,背着双肩包,踽踽前行。包里塞着打印出来的《荒原》《四个四重奏》的汉语版和英语版。汉语版都是汤永宽的译本,比照着英语对比过所有译本,还是最喜欢他的,因传达出了作者舒展的语感和节奏。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我十九岁,开始读《荒原》。山东大学图书馆文科阅览室有一大套丛书《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八十年代初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袁可嘉等人选编,封面是抽象的几何块状,以蓝绿黄紫等不同颜色来区分卷册,版权页标注着“内部发行”。这套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放在倒数第二排右上角最顶层位置,每次都要掂起脚尖儿来取书。这套书的某一本上有T.S.艾略特的《荒原》,译者是赵萝蕤,名字笔划太多了,里面还有几个草字头,所以记住了。我把《荒原》读了一遍又一遍,连注释也不放过,头昏脑涨,似懂非懂,但就是喜欢读。我对这首长诗渐渐有了一种“不懂之懂”,我对这首诗的评论文章并不感兴趣,一首诗原本可以有很多种解释或者干脆不解释,诗并不是用来解读的而是用来感受的,那是一些幽暗的胚芽。那时候,作为一个书呆子,《荒原》恰好满足了我对“博学”的莫名的向往,还有,里面某种东西模模糊糊地对应了我那青春期偶发的虚无感和躁狂感,当然,我更迷恋的是诗中的音响效果,虽然这已经是译成汉语之后的音响效果了,对于一首诗来说,语音的重要性并不亚于语义。时间到了一九九六年,我尝试写作相对长一些的诗,算小型长诗吧,写了《洪楼》《舜耕路》《北井村》,诗中增添了叙事因子,并被统一在某种语势之中。就这样,在诗歌写作的早年,我并未有意识地效仿过艾略特,但也不是绝对未曾受过影响。
    得承认,多年以来,我缺乏一把通向艾略特世界的有效的钥匙,一直都在门口徘徊,直到二〇一三年开始细读《圣经》。艾略特很多构思和诗句都与《圣经》原文有直接的或间接的关联,有时二者几乎一触即发。那是他的精神背景,更是精神核心,我认为已经找到了钥匙,就像西方人要读懂李白,就得懂一些儒释道一样。二〇一三年我偶得一张艾略特朗诵诗歌的CD,听了许多遍,接着写了一首长诗《T.S.艾略特的声音》,二〇一九年春天完成了一篇两万字的论文《〈荒原〉〈圣经〉对照记》。另外,我课上讲艾略特,每学期都有不同的体会。
    
    似乎没有上面这些来作底,我就不好意思来伦敦,来看艾略特。
    去牛津大学寻他的踪迹,那些建筑有着真理的形状,据说某学院的图书卡上还留有他当年的签名。那个普鲁弗洛克的原型,那个青年,曾在这里研究他喜欢的哲学家布拉德利,哲学家对时间概念的看法,直接影响了这个对时间原本敏感的诗人的一生,帮助他在多年以后寻找到了解决时间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只能是“道成肉身”这一最高原则。“现在的时间和过去的时间/ 也许都存在于未来的时间,/ 而未来的时间又包容于过去的时间。/ 假若全部时间永远存在/全部时间就再也都无法挽回。”(《四个四重奏》之《焚毁的诺顿》),他在牛津时还没有写出这些句子,只是正通过研究哲学为将来写这些诗句作准备。那时他只有《J.阿尔弗雷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这首没有爱情的情歌,正为前途迷茫。在学术生涯和写诗之间,在返美和留英之间,必须做出选择,这对于一个像哈姆雷特一样犹疑不定的天秤座人士真是一个大挑战,须有强大外力用切断后路的方式来替自己下决心,于是他接受了庞德关于做一个诗人的教唆,又放弃了学位,最后还用一个老婆把自己牢牢地拴在了伦敦,导致父母断了他的经济供给,就这样他成了家族的反叛者和文化意义上的出走者,成了一个“伦敦漂”,在美国和英国都成了“局外人”。当我离开牛津时,天已黄昏,低气压中雾气迷蒙,正是艾略特所说的那种“肺气肿似的天气”,脑海里响起了那熟悉的诗句:“那么就让咱们去吧,我和你,/ 趁黄昏正铺展着天际/像一个上了麻醉的病人躺在手术台上。”
    在伦敦的双层巴士上,恍惚觉得会突然遇见他。他正坐在顶层,拿一份《泰晤士报》,做着纵横字谜游戏,去上班。他西装革履,上衣口袋塞一方白手帕,还戴了礼帽,他高而瘦,眼睛明亮有神,形象超然,书生气十足,却没有才子气,更无江湖气。还有,他看上去仿佛刚刚从伤风感冒中康复。
    他处在最严肃的那一极,充满罪感,压抑欲望,过着纯洁的清教徒生活,几近圣徒,为整个人类文明操心,有着改良社会的蓝图,他还相当有社会责任感,战时曾申请参军做情报工作,朝九晚五地上班养家糊口,兢兢业业地劳作扶植青年作家,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然而,与此同时,他又处于最不正经的另一极,个人化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吸很多烟,喝酒,喜欢俚语,偶尔哼下流小调、往脸上抹绿粉涂唇膏,爱挖苦人,给别人起绰号,养猫画猫写猫,沉溺于纸牌,讲鬼怪故事,对凶杀案兴趣盎然且能大段背诵福尔摩斯,喜欢杂耍、爵士乐、交响乐和芭蕾,隔三并五地要搞一下恶作剧。没错,这两极都是他,除了他自己,谁都定义不了他,他绝不板结,于是,从最严肃那极到最不正经那极,处于这两极之间的大片中间地带,全都属于他了,他天地辽阔。
    平衡,是这个天秤座诗人的关键词。他把创作和学术、世俗和信仰、肉欲表达和禁欲主义、怀疑主义和理想主义、神秘直觉和逻辑理性、亲切友善和不近人情、身心脆弱与强力意志、遁世与声誉、自我中心与慷慨大度、极度痛苦与天堂喜乐……统统放置在了翘翘板的两端,靠着神经末梢这个支点,在所有的这些两者之间寻找着巧妙的平衡。另外,他在具体诗歌写作过程中也体现出优异的平衡能力,选择、压缩并加工材料,使之进入同一个空间并形成回音。他似乎从未野心勃勃,倒经常表现出枯竭感、疲倦感甚至僵死感,他不断地否定自己又开辟新的道路,为失衡的生命一次又一次寻找到新的平衡。
    在伦敦,我找到了他去世时的故居、他与庞德去过的小酒馆、他工作过的劳埃德银行以及费伯-费伯出版社。找到出版社时是一个黄昏,盯着那幢维多利亚时代的红砖楼,想知道哪个窗口是他的办公室,为躲老婆而逃跑的防火梯在哪里,还想象“二战”时他做空袭民防员如何在房顶上站岗……这时,有个自称来自希腊的女孩过来搭讪,让我为她在这幢全伦敦最没特点的楼前拍照,我处于魔症之中,以为她也是来寻访艾略特的,全世界的人理所当然都爱艾略特,接下来她把我引向楼侧面的昏暗角落,使我一下子陷入犯罪团伙包围圈,我敏感预知且迅疾逃掉,一路狂奔。这个堕落的人世啊,艾略特知不知道,他离开之后的西方世界并没有变得更好?这些抢劫犯在我看来似乎是从那首长诗《荒原》里跑出来的,而大街上行色匆匆的人们,看上去多么像《空心人》,“空心人”也是从《荒原》里溜出来的吧,“这就是世界结束的方式 /并非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
    去了圣斯蒂芬教堂,那是跟那首长诗《圣灰星期三》相关联的地点。整整二十五年,诗人在这里做大主教委员会委员,还发挥银行工作经验来管理那些奉献账目。一个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一直摇晃着脑袋的人把我引到一个角落,参观墙上那有着艾略特夫妇照片的纪念铭文。如果说《荒原》是在地狱里,那么《圣灰星期三》就是在炼狱中,而《四个四重奏》则是从炼狱上升并抵达天堂。
    接下来离开伦敦去往东南方向的坎特伯雷,那里的大教堂是艾略特的诗剧《大教堂凶杀案》的首演地及故事原发地,上演位置与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被刺杀位置紧挨着。对殉道者的兴趣在某种程度上源于诗人自身的同类型气质。“我把我的生命/交付给上帝的律法而不是人间的法律”“每一种恐惧都有它确定的意义/每一种忧伤也都有个尽头”,这既是在写那位大主教,也是在写诗人自己,我的脚步就踏着这些句子的节奏,踏着里面的鼓点,步入辉煌而阴森的教堂地宫。诗人从这个诗剧的那个语调之中,顺势开启了《四个四重奏》的写作,后者的音乐性里当然还有艾略特偏爱的贝多芬某段奏鸣曲,但这个诗剧和这部长诗的那种听觉想象力以及其中的演说意味,读起来确实颇为相近,舒展而清朗,还有率真。
    来伦敦的第五天,天不亮即起,乘上由滑铁卢开往西南部的火车,车窗外可见正在开花的花楸树。两个多小时后,到达南萨默塞特郡的约维尔小镇火车站,有一首英式摇滚就唱过《18点10分去约维尔火车站》。我从那里转乘公交车去了东科克村。
    东科克村美如明信片。这是艾略特的祖居地。见过一张艾略特当年骑自行车在东科克拍的黑白照片,若从同一角度看,景物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只不过如今在手机里变成了彩色。戴厚帽子的茅草房,排屋,小酒馆,全都在呢。阳光正往高处升,一缕微云像一声带着赞美的轻轻叹息,淡淡地抹在瓦蓝的天上。他写过的农场还在,田野和深巷还在,木栅也在,真的有大丽花,果然有枭鸟在叫……他将自己定义为城市诗人,而诗里却并不缺少大自然,光《四个四重奏》里涉及植物就可以列出一大堆,而在那首《干燥的萨尔维吉斯》里写了他终生热爱的河与海。他曾经明确表达过要防止人类对大地的掠夺,他还预警未来将有高科技占主导地位的长时期野蛮时代。啊,诗人犹如先知。
    在来英国之前不久,有一天一边吃早饭,一边温习关于艾略特的课件。忽然,似有一道光照进了昏暗小屋,我茅塞顿开,从《东科克》中读出了《传道书》的意味和节奏。看艾略特那些诗句:“屋宇有生也有死:有建造的时候/ 也有供生活和繁衍生息的时候,/ 有给大风吹落松弛的窗玻璃/摇动田鼠在来回奔驰的护壁板/吹起绣着沉默箴言的破挂毡的时候。”以及“有四季更替和星辰出没的时间/有挤奶的时间和收获的时间/有男人和女人匹配成婚的时间 /也有野兽交配的时间。两脚提起和放下。/ 吃和喝。拉撒和死亡。”这几段的语调、句式和内容与《传道书》三章一至八节的意味何其相似:“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对比它们各自的英文版,句式也是相同或相近的。
    一条雪松和红豆杉掩映的长长小径通向那埋葬着艾略特骨灰的古老教堂。把门环轻轻一转,门就开了。里面无人。墓在教堂内部一个墙角,姜黄色铭牌镶在墙壁上,铭牌上刻着名字和生卒日期,还有《东科克》里的句子“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在我的结束中是我的开始”,光从铭牌上方的高窗照进来,一直照到地板上,窗台上倚放着他中年时期的照片。自印的小册子《东科克》,标示两英磅一本,把钱放在台子上自取即可。我在那里呆坐了半个时辰。我终于来到了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他。
    骨灰是埋在地板下还是砌在墙体中?村子里难以见到人,于是跑到一个小酒馆里去问询,服务生和正在吃喝的男女老幼要么表示无法确定,要么认定是砌在墙体中了。我上网搜,搜到的唯一线索只是一个聊天网站的某条留言,认为埋在地板下面。我不甘心,再次返回教堂,这次竟在教堂附近遇见一个园丁,一个清洁工,一个遛狗的,还有一个警察,加上我,五个人和两条狗一起涌进了教堂,聚扰在艾略特墓前,大家议论了一阵子,坚定地告诉我:砌在墙体里了。我指着角落的地板,固执己见:应该在地板下面。大家哄笑,嘲笑我。那会儿不知何时插进来的一个中年妇女,她听明白原委,指着我,对众人说:“她是对的!”她又作证,六七年前艾略特的遗孀瓦雷莉去世,来此合葬时,她亲眼看见过的,就是埋在了此处的地板下面。最后她还补充:骨灰盒是铜的。
    一个伟大的诗人埋在东科克村,而东科克的居民对这个诗人并不关心。
    又过了两天,依然以伦敦为根据地,向西北方向进发,辗转到达那个叫小吉丁的村庄。这就是《四个四重奏》最后一首诗《小吉丁》所写的地方,是英国国教的重要地点。村庄小教堂的门楣上刻着金字,意思是“这里正是天堂之门”,绕过堵在门口的石棺,在由诗人写过的山楂树和苹果树下,在那“处于/生的和死的苦恼之间”的树篱旁,我游荡着。这首长诗中有一个段落我极喜欢,曾抄写并张贴在书桌上方:“玫瑰飘香和紫杉扶疏的时令/ 经历的时间一样短长。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不能从时间得到拯救,因为历史/是无始无终的瞬间的一种模式,所以,当一个冬天的下午/ 天色渐渐暗淡的时候,在一座僻静的教堂里/历史就是现在和英格兰。”仅是里面的语感,就能让我莫名激动,而如今我竟将自己整个人都搬到这首诗里来了。
    附近有一个休息室,花木环绕。女主人有日头般的热情,体型胖大,大大咧咧,使我高度怀疑她是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她主动提出领我去周围转转。她指着不远处一条稍有起伏的沙土路,告诉我在一九三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诗人艾略特就是从那条路上走过来的。我问:“他总共来过几次?”她答:“只来过一次。”我问:“住了几天?”她说:“没有住下,当天就返回了。”我惊呼:“只来了这么一个下午,就写出了那么长的一首诗!”她领我去看诗中写过的农场的猪栏,拐过一个谷仓,果然有一排小拱门被漆成深绿色的红砖矮房,就是当年的猪舍或者说猪栏了,猪栏保持原样,只是已没有了猪,旁边停靠着一辆摩托车。“当你离开崎岖的小径/在猪栏后面拐向那阴暗的前庭和墓碑的时候”写的就是这里。
    花两英磅买了一壶咖啡,透过落地窗望着明媚阳光下树丛中的小吉丁教堂。休息室的墙上有根据长诗《小吉丁》所绘的一幅彩画,上有摘录的诗句,有“国王”“鸽子”“火”等关键词以及示意图,看这张图可了解全诗大致思路。一边喝咖啡一边研究那张解析图,我发现,长诗《小吉丁》其实可以称得上一部微缩版的《神曲》。联想小教堂门楣上那关于天堂之门的铭刻,顿然觉得此时此刻站立之处,正是整个英格兰的拐角,正是时间的枢纽。
    二〇一〇年之后,我在理念和实践上都开始了正式的长诗写作,尝试着处理一些更艰难的事物。从艾略特那里可以学习怎样处理现代生活。生活中一些缺乏诗意的原生态资源,也可以成为诗之源头,现代生活是碎片化生存,需要进行整合,那些性质不同相距甚远的片断和碎片可以进入同一首长诗,而诗的音乐性和语调会形成一个巨大压强,这些片断或碎片就在这样的压强之下被重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应该是亚里士多德“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那样的整体。这时期我写了《心脏内科》《木渎镇》《兰花草》《老城赋》《城南哀歌》《随园》等长诗。这些长诗中的音响效果,当然是依据创作时的呼吸和情境而自然生成的,同时我在理念上也同意艾略特的诗歌三种声音之说,也同意他所强调的散文体对于丰富诗歌层次的重要性。
    曾经我并不真正懂得他所声称的“文学上的古典主义者”是何意,后来,我终于理解他讲的是要寻求“标准”和“秩序”,而这标准和秩序的顶点,在艾略特那里则是基督教。面对西方文明的衰落,艾略特以知识分子的方式表达忧虑,即使拯救不了这文明,至少可以守护它,他想用过去文化来滋养现代,想当一个传统的搬运者,让传统来鼓舞现代,让现代在传统中复活。现代性跟倡导传统甚至古典并行不悖,真正的强有力的现代性必须从传统和古典中才能生长出来。如果把接下来他那两句关于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宣言放在一起来看,那么,他是为人类社会和西方文明构想出了一个蓝图吧。提倡“非个性”或“逃避情感”,是为反击浪漫主义浮夸的自我表现,与他对于人文主义的反思以及对于无限制民主自由进行批驳的社会主张也是相一致的,提及克制和自律,强调纪律和权威,这大概类似于一种西方人的“克己复礼”吧,犹如中国唐宋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实践者们其实正是当时的文体改革先驱和社会改革先驱,是一个时代的先锋派。为扼制人类的堕落,就得让个体的虚无感、恐惧感以及粘连的欲望统统服从于一个外部秩序和至高主权,寻找到那个超越个人有限经验之上的绝对真理和宇宙法则的存在,这样的最终结果是从审美和心理上都走向了上帝……这也可以看成是诗人艾略特当年的“时代性”或曰“当代性”吧。没错,在艾略特那里,明显有一个从文学走向哲学又最终走向神学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对他的诗歌写作进行了反哺和馈赠。
    中国当代诗歌其实面临一个尴尬:世界上所有杰出诗人都离不开本民族传统的根系,甚至靠挖掘本民族文化潜意识而创作,可是中国百年新诗恰恰是在五四运动打倒中国传统文化并向西方倾心学习的背景下才起步和成长的,那么对于现代汉语诗人,传统究竟是什么呢?东方文化源头和西方文化源头,二者在至高处的相交点或交汇点又在哪里呢?作为一个现代汉语诗人,是不是也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东科克和小吉丁?
    最后一站将是利兹大学。那是诗人生前最后一次演讲地,图书馆存有艾略特近二百封亲笔信。第二任妻子是利兹人,在生命最后几年,他常到岳母家度假。
    火车又从伦敦一路向北,驶往约克郡。车窗外是英格兰的微雨的秋野,灰云有些低,牧场上黑头羊在埋头吃草。随身背着的那些艾略特的诗,因源于隐秘的个人感受而略显晦涩的某些部分似乎变得有些明朗起来,那些修辞正从纸页上站立起来,成为一场行动。那个伟大诗人的魂魄依然萦绕在英吉利海峡上空和奔宁山脉间,那伦敦腔的诗句仍然飘荡着,在清晨,在黄昏。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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