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以“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序列”(NPAH)为理论框架,对比探讨了英汉属格语在进行关系化、话题化和焦点化这三类句法操作时所表现出的句法可及性。初步研究结果显示,汉语主语属格语的可及性高于宾语属格语,在进行句法操作时,前者常可采用无格空位策略,而后者一般必须使用复指代词,两者之间存在不对称现象;而英语则无这种不对称现象,在进行句法操作时都必须采用复指代词或有格关系代词。这一结果表明,汉语属格语的句法可及性并不完全符合NPAH普遍语法理论的预测。
关 键 词:
名词短语可及性、属格语、关系化、话题化、英汉对比
作者简介:
许余龙,上海外国语大学
相关信息:
本文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英、汉语中名词短语的可及性与关系化对比研究”(14BYY006)资助。
(本文刊于《外语教学与研究》2015年第47卷第5期) [!--empirenews.page--]分页标题[/!--empirenews.page--]
1.引言
许国璋先生生前特别推崇和提倡普遍语法视角下的具体语言研究,因而对《马氏文通》在这方面所做出的开拓性贡献予以高度评价。他指出,“曾经有不少学者认为马建忠是把拉丁语法硬搬进来用在汉语语法,其实马氏考虑的是普遍语法原理,不是某种语言的具体语法。即从具体语法看,他倒是处处注意汉语和欧洲语言不同的地方”(许国璋1986:10)。他认为,“我们对普遍语法的研究太不够了”(同上)。
秉承许国璋先生倡导的这一研究理念和旨趣,本文拟从Keenan&Comrie(1977)首先提出、Hawkins(2004,2014)进一步论证的“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序列”(Noun Phrase Accessibility Hierarchy,简称NPAH)这一普遍语法理论假设出发,具体探讨英汉属格名词短语(genitive NP,简称“属格语”)在进行关系化、话题化和焦点化的句法操作时,是否遵守Hawkins所归纳的语言共性制约。
2.相关概念
2.1 属格语
属格语是领属结构中表达领有主体的名词短语,其语法功能是做定语,修饰表达领有客体的中心名词(刘丹青2013:142)。领有主体与领有客体之间的领属关系通常区分为不可让渡(inalienable)和可让渡(alienable)两大类:前者表示固有的领属关系,如身体部位John’s hand和亲属关系John’s father;后者则表示非固有的领属关系,如John’s friend和 Larry’s bike。根据中心名词在小句中的语法功能,属格语又可分为主语属格语(GENSU)和宾语属格语(GENOB)。例如:

2.2 关系化、话题化和焦点化
关系化、话题化和焦点化都是对某一句法位置上的一个名词短语所做的句法操作。例如,汉语(3)、(4)和(5)分别是对例(2)中主语“张三”和宾语“李四”进行关系化、话题化和焦点化句法操作的结果(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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