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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颜:我一直穿着我的那件睡衣到处晃

http://www.newdu.com 2019-09-13 《花城》 丁颜 参加讨论

    在临潭,我一直穿着睡衣到处晃这是真的。在生活中我很难对很多事情动感情,常常不爱出门,也常常感觉麻木。但对若干过眼的细节,却在某个时刻会丝毫不差地回忆起来,大脑像一个镜像,跟眼睛联结起来,自己放映自己看,非常清晰。
    《有粮之家》这篇小说,也是穿着睡衣到处晃的时候,得来的素材。那是一个雨天,阴雨绵绵,我写东西写到一半儿,闷得发慌,穿着睡衣在阳台上晃来晃去,弟弟问我要不要出去溜车,当然要去,于是一起开车出了门。走至一片空场地,发现旁边有一个巨大的坑,非常大,在临潭我从小到大都没见过那么大的坑。守场地的人神神秘秘地说这是以前一户大姓人家用来储粮的粮仓,现在要用来建地下车场。
    回来后,我随便写了篇小文,很轻巧,算是做了个小记载。这种记载性的小文,我几乎每天都写,写完也容易忘记,不及小说那一个虚构出来的悲欢离合,一想起来就是一个难忘的小世界。
    《有粮之家》这个题目是我见到那个大坑之后,立即就想到小说题目,所以无论怎样这篇小说我是一定会写的。
    小说易让回到旧时代,参考历史,询问老人,认真而细致的布局,对人物尊重,对文字和言语讲究。像极了一个心思重重的人,想要进入这个世界打破它,又想游离在这个世界外面观看它,让它自生自灭。
    而那些景象可能都是我的基地,有时有些伴随成长的基础,自己没刻意,但像是日日饮下去的茶水,头脑意识里清清楚楚,创作时不请自来。以前一直看人讲故乡,一种浓得化不开的情结在里面。现在有点明白了,故乡就是血液脉搏里跳动流淌的声音,是心跳,跳得时候自己都忘了它在跳,但一旦停止人也就罢了。这是故乡的重要。尤其对一个创作者来说。
    我对临潭一直半生不熟,所以一直都喜欢以临潭为背景写小说,同时也一直都弄不清楚自己写的哪篇小说好,哪篇小说不好,觉得每出来一篇都一样,讲的是不同的故事,个人比较喜欢新写出来的故事,因为新产生的认识,而对早期的一些小说会产生一些羞耻感,挑剔到一无是处,感觉可以当作垃圾丢掉。丢出去的一瞬间,又觉得沉甸甸的,像小时候写完的作业本,各种笔迹,各种字体,各种感受和体会都在里面,后来能顺利识字算数,也得得益于那些作业本。所以,它是有用的。
    正式写小说不足四年,却格外厌烦起写小说这件事。大概是感觉到其中的无趣和奇怪,捏好一个瓶子,往里面不停地灌各类饮料,灌久了,都一个味儿,还要继续灌,瓶子不能空。我倾向于那种清净而恬淡的写作。跟修行或者悟一样的,闭起眼睛参悟的时候,无边无际界,整个宇宙空间都可以接触到,睁开眼睛,心迹明了,万物有序,能站起来,能跳起来,却也永远够不着天空,这是写作的局限,也是乐趣。
    无限的空间无限的想象力,不停地发生,不停地变化,都有各自的轨迹和各自的生命。万物不同才是理所当然。某种类型的写作被大量广泛地制造,犹如一种花被种一园,齐刷刷地开出一大片是一种孤独,中间开出另外一种,分外刺眼也是一种孤独,立即拔掉或者被当作异种,保护起来,猛烈夸赞,更是一种孤独。
    话题有点跑偏,继续回到说《有粮之家》这篇小说上来,刚说了这篇小说的题目是我见到那个巨坑之后,立马就有的。可是写的过程艰难险阻,改稿改了好多次,改得我自己又哭又吐又难受,崩溃了好一阵子,最后想将它当作写废了的稿子,彻底删除,眼不见心不烦。
    但小说里那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人物,一闭眼就出现,感觉像是进行了一场谋杀,杀又没杀死,半死不活的挂在那里,怪难受的。于是牙一咬将先前写的都删了,将小说的主人公由梅格换成了茉莉,一下子思路就开了,顺杆儿往上爬,爬到顶端,小说顺利收了尾,一排排坟墓让作者我自己都有些唏嘘,在时间的长河里什么都会被消磨不见,坟堆会随风而逝,尸骨会腐烂为泥,粮仓空畅,变为别人的场地,苍茫的未来是一个巨大的未知数,我聊以慰藉的是,我用它写了一段故事,来照亮我的眼睛,我的心。我自己还挺满意。创作谈,就这些了,再写下去,感觉像打开了话屉,在没完没了没营养地瞎扯。
    非常非常感谢《花城》及编辑。感谢你们。
    2019年8月21日
    写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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