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徐峥主演的《我不是药神》,深受触动。这是现实主义,一刀切在了生活的病处。这是有功德的一部影片”。——冯小刚 最近在朋友圈最火的关键词应该是徐峥和他主演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了。这部完成度很高的现实题材作品,上映当天票房一路飙到3亿,九天后更是突破20亿大关。就连因涉税问题搞得焦头烂额的著名导演冯小刚,也在百忙之中到电影院观看,并在微博上分享了感受。 在《我不是药神》里,没有正派反派,没有好人坏人,只有众生。医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依法办案是警察的天职;赚钱是药贩子的营生;而病人,只想活命;似乎谁都没有错。 程勇,一个卖壮阳药的底层药贩子,从印度走私仿制药,一开始只为赚钱给父亲治病。为了不进局子,他出卖代理权,开办服装厂,摇身一变成为中产阶级。然而,在得知无数病人,像老吕一样因为买不起药,病情恶化时,他决定冒着被抓的危险,重操旧业,这次不为赚钱,只为救人。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徐峥主演的程勇,在“有钱”后没有忘本,甚至“以身试法”,把廉价的救命药撒向苟延残喘的病人,病人送其锦旗“悬壶济世”。 所以,当宣判后,程勇坐在“牢车”经过街道时,看到两侧密密麻麻夹道送行的患者,老吕、黄毛、思慧,以及无数他帮助过的陌生人,他们纷纷摘下口罩,以示敬意。我想他当时的感受是,就是再多判几年也值了。 作为“奸商”的张长林,接管代理权后把药价提高了数倍,不少病人为此倾家荡产。而意外的是,被捕后,他没有出卖程勇。人之初,性本善,在此处也有一个巧妙的展现。 俗话说,法大于情。而作为警察的曹警官,在了解到“假药不假”,甚至让病人受益后,放走了违法购买印度“神药”的患者们。没有“识时务”,也没有选择“明哲保身”,而是以牺牲个人前程为代价,放弃了案件的办理,这可能只为了病人的那句话,“我不想死,我想活”。曹警官作为程勇的小舅子,鉴于程勇与他姐的关系,他本应该对程勇这个“罪犯”充满憎恶与痛恨。而三年后,他去接程勇出狱,那一句“找地喝一杯去吧?!”充分体现了他对程勇的理解与包容。 尊重生命,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剥夺。这就是价值观,也是这部影片最打动人心的基石。 “穷”和“病”是贯穿全片的两个字。然而,最可怕的不是穷人吃不起药,而是在大病面前,所有人都可能变成穷人。对于渺小的个体而言,能做的可能只有两件事:1、工作再忙,也要早睡早起锻炼身体,千万不能等有钱了,再拿钱治病;2、无论心态多么佛系,也要想办法多挣点钱。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遇到只有钱才能解决的问题。 另外,不仅要靠实干勤劳致富,还要居安思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自己及家人买一份保险,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嘛。 当然,最终解决还是要依靠政府发挥其统筹协调的作用,不断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及司法制度的建设。使其更加健全化、合理化、公平化。通过资源的合力调配和科学统筹,让更广泛的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我不是药神观后感(二) 一个人躲在宾馆的被窝里看完了《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当真是赚足了眼泪,不管是从唯利是图到最后自己贴钱买药的程勇,还是带着女儿独自过活忍受酒吧客人和经理无礼行为的刘思慧,亦或是只为了听儿子叫一声“爸爸”忍痛坚持的吕受益,还有很多很多人…… 阿婆对曹斌说:“警官,求求你们不要再查印度药了,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其实,每个人都不过是想活着而已。这世间诸多的苦难,接踵而来的绝望,你以为永远不会出现的希望,那么多那么多的阻拦,可我们最后,还是想活着。 “人人都在生活,人人都在享受生活。”无论那是怎样的生活,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永不再来的生活。 这部影片要表现的不仅仅是每个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它更想要揭露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的嘴脸,他们眼里只有利益,他们看不见底层的人,也听不见他们的呼唤。 这就是人性,你可以牺牲自我做圣人,你也可以只顾自己成为一个冷漠的人,我能理解,但不敢苟同。 最开始警察告诉程勇,卖假药少则八年多则十五年,甚至严重的会判无期。但最后判了程勇五年,他三年出狱,这点让人很感慨。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的同时也注定会有法大于情。法律不可能按情理来走,否则还有何法可依?可在这里我看到了法律在不容情的同时也容了情,这是国家的法律,也是人民的法律。 程勇去看守所时街道两边站满了患者,他们没说什么,只是摘下了自己脸上的口罩,但这个动作,胜过千言万语。 《我不是药神》,没有人谁是神,我们都只不过是,是想活着而已。生活好与坏,人情冷与暖,希望与绝望,快乐与悲伤,我们都只是想活着,能呼吸到空气感受到心跳看得见阳光地活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