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汉语方言的研究中,已经有不少研究指明判断动词发展为处所动词的现象。如粤语、徽语(平田昌司,1998、1999)、南部吴语(马贝加、蔡嵘,2006)、客家话和湘南土话(谢奇勇,2014)都存在系词“是”“係”发展出处所动词、介词等功能。这些方言的演变方向为“判断>处所”。在闽东福清话中有一个多功能词“敆[kaʔ5]”,既有处所动词、介词、进行体标记的功能,又有判断动词、焦点标记等用法。本文认为“敆”的判断动词用法是从其处所动词的用法发展而来的,演变方向为相反的“处所>判断”,是福清方言的创新性演变。 2. “敆”的功能表现与句法语义限制 2.1 处所动词及相关用法 “敆”是福清方言中主要的处所动词之一,表示人或事物的处所、位置,例如: (1)有蜀头犬囝敆门口嘞。有只狗在门口。 根据吕叔湘主编(2010),普通话的介词“在”可以跟处所、方位、时间等词语组合表示处所、时间、范围、条件、动作行为的主体等五种不同的语义。介词“敆”可以表示前四种意思,例如: (2)敆黑板悬顶写字。在黑板上写字。 (3)时间定敆下礼拜拜二。时间定在下周二。 (4)温度著控制敆二十度以下。温度要控制在二十度以下。 (5)敆师囝同学其关心下,小王进步野快。在老师同学们的关心下,小王进步很快。 除动词和时空介词功能外,“敆”还进一步虚化为体标记。 一种是进行体标记的功能,独立或与方位词弱化形式“嘞”组成“敆嘞”,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如: (6)伊敆写字。他在写字。 另一种是持续体标记,“敆”必须与“嘞”或“著(嘞)”连用,用于谓语动词之后,表达持续的情状,如: (7)汝伓使带锁匙,门开敆嘞/敆著(嘞)。门开着呢。 2.2 判断动词及相关用法 判断动词“敆”的表语可以是名词、“其的”字短语、介词短语等,可以表达识别/等同、分类、命名和描述等多种不同的语义,例如: (8)阿斗伊爸敆刘备。阿斗他爸爸是刘备。 (9)汝伓讲话就敆无意见。你不讲话就是没意见。 (10) [伊敆师囝]这件待业,无侬会相信。他是老师这件事情,没有人相信。 用作判断动词之外,“敆”也可以作为焦点标记用于表达对比焦点,例如: (11)敆许隻侬逐我行其是那个人赶我走的。 福清话判断动词“敆”的使用受到一定限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敆”不能直接否定、用正反格式提问以及单独回答问题。 福清话中不存在“伓敆”否定式。判断动词和焦点标记的否定式为“伓是”或“伓是敆”。 判断动词“敆”不能直接构成正反问,必须改用“是伓是”或“是伓是敆”来提问。“敆”也不能直接单独回答,肯定回答只能用“正是”,否定回答是“伓是(敆)”。例如: (12) A:汝是伓是(敆)学生?你是不是学生? B1:正是,我敆学生。是,我是学生。 B2:伓是(敆)/*伓敆,我伓是(敆)学生。不是,我不是学生。 第二,“敆”没有表示确认的功能。如: (13)*敆/*是敆/正是下雨去,无骗汝。是下雨了,不骗你。 第三,判断动词“敆”语义上比较中性,如果是强调或辩驳等非中性语境,那么更倾向于用“是敆”或“若敆”[naʔ5 kaʔ5]。 2.3 小结 从本节中看出,福清话中表示判断的词有“敆”“是敆”“是”“正是”等多个。几个词的分工差异可列表如下: 表1 福清话判断动词的句法分工 虽然福清话的“敆”未完全替代“是”承担其所有功能,但是表示肯定判断和焦点标记已是其成熟用法。 3. 从处所动词到判断动词 3.1 闽东话判断动词“敆”的创新性 “敆”在福清方言中既有处所动词、时空介词、进行体标记的用法,也有判断动词、焦点标记等用法。我们认为“敆”的判断动词用法,是部分闽东方言处所动词的创新性演变。 “敆”的处所类功能,在整个闽东方言中都非常普遍。在是否有判断动词类功能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福州、罗源、福安、连江的“敆”或“是敆”没有判断动词类功能。闽东方言各点“敆”的功能差异,可汇总为表2: 表2:闽东方言点“敆”的功能 3.2 从处所到判断的演变及平行例证 由于早期闽东方言中,“敆”只有处所类功能,我们认为福清方言“敆”的判断功能是从其处所动词的功能中发展而来的。本文的观点有以下两方面的证据支持: 一方面,处所动词发展为判断动词具有重新分析的可能性。 我们认为处所动词发展为判断动词的环境是:A与B均表由处所成分充当的处所句,例如: (14)我厝敆福州。我家在福州。 (15)我读书其地场敆北京。我读书的地方在北京。 (16)最伓好做其地场敆这里。最难做的地方在这里。 这类句子多数表示A为B之内的小处所,但是在例(14)中,“厝”可以转指家乡,若此,则“我厝”与“福州”的所指就相同了;例(15)“我读书其地场”是比较空泛的处所,也可以表达与北京具有相同的所指;例(16)中A表示抽象的处所,与B中的“这里”也具有相同的所指。因此这类处所句就可以成为处所动词发展为判断动词的桥梁环境(bridge context),当处所类的认定关系拓展到非处所类的认定关系,那么就只能理解为判断句,此时“敆”就真正发展成判断动词了。 另一方面,处所动词发展为判断动词也有跨语言的平行性。 跨语言来看,“判断”和“处所”是两个关系非常密切的相关概念,二者存在概念转换的可能性。跨方言也确实存在处所动词发展为判断动词/系词的现象。如肯尼亚皮钦斯瓦希里语的iko就经历了这一演变。孙文访(2013)的90种语言样本中,鄂伦春语、锡伯语、蒙古语、东乡语来源于领属义的动词存在着“处所>判断”的演变方向。 综上,我们认为早期闽东方言中“敆”主要是表达处所类的功能,之后在福清等地发展创新出判断动词的用法。闽语的“敆”这一语法化表现未见于其他汉语方言的报道,可为此条语法化路径增添例证。 4. 结论与类型学意义 我们在孙文访(2013)“在”类动词概念空间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修改得到图2,并画出闽东方言“敆”的语义地图: 图2 闽东方言“敆”的语义地图 本项研究有两方面的类型学意义: 一方面,丰富了汉语方言判断动词的来源类型。 汉语学界关于判断动词的来源已有诸多讨论,如汉语史中“是”的来源有指示代词、确认义副词、正确义形容词等观点。汉语史及粤语中的“係”则来源于联系义动词(唐钰明,2009)。王健、顾劲松(2011)认为涟水话的“斗”可能由“正确”义演变而来。本文提出闽东方言存在“处所>判断”的演变路径,丰富了汉语中判断动词的来源类型。 另一方面,进一步支持处所与判断的双向演变关系。 跨语言研究表明,处所与判断之间具有密切的语义关系。汉语方言的已有研究支持“判断>处所”的演变,本文利用闽东福清方言的材料,指出了汉语方言也存在“处所>判断”的演变路径。可见汉语方言中存在“处所”和“判断”的双向演变路径。 参考文献: 吕叔湘(主编) 2010 《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商务印书馆。 马贝加 蔡嵘 2006 温州方言存在动词“是”的来源,《方言》第3期。 平田昌司 1998 《徽州方言研究》,东京:好文出版。 平田昌司 1999 徽州方言“是+处所宾语”的来源, 载伍云姬主编《汉语方言历时与共时语法研讨会论文集》,暨南大学出版社。 孙文访 2013 《“有、是、在”的跨语言研究》,北京大学博士论文。 唐钰明 2009 近代汉语的判断动词“系”及其流变, 《中山大学学报》第3期。 王 健 顾劲松 2011 涟水话的系词“斗”, 《中国语文》第6期。 谢奇勇 2014 汉语方言中的“是”字句,《中国方言学报》第4期,商务印书馆。 原文刊于《中国语文》2018年第6期 作者简介: 林少芳,女,福建福清人,北大中文系博士,师从李小凡、郭锐。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方言语法、语言类型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