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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是堕落的生物,只不过他们通常堕落到床上去 菲利普·罗斯的关键词

http://www.newdu.com 2019-02-13 上海译文(微信公众号) 斯蒂芬·阿米顿 参加讨论

    菲利普·罗斯是美国当代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在大洋两岸,每次他有作品出版,都会是最受期待的文学大事,除他之外,几乎没有哪位作家能在满世界评论家的认可和大众青睐之间左右逢源。
    罗斯于 1933 年生于新泽西州纽瓦克市,是第一代犹太裔美国人、罗斯夫妇赫尔曼和贝西的长子。
    他十六岁高中毕业,和索尔·贝娄一起去芝加哥大学深造。他的处女作《再见,哥伦布》( 1959 年出版)1960 年获得了国家图书奖。那是他荣膺一系列大奖的开始,但直到 1969 年那部口味很重又引人入胜的《波特诺伊的怨诉》现世,他才跻身畅销作家。罗斯当然长销不殆,但在九十年代,他的作品一度蓬勃,五年之内,他令人惊讶地把美国四个文学大奖统统收入囊中——还是凭四本不同的书。
    他成功的秘诀之一是能够一边探讨最沉重的话题诸如信仰、婚姻、家庭,一边在商圈里当最黄的作家。自打《波特诺伊的怨诉》出版,罗斯的作品就对性一路大感兴趣,有的甚至在打色情书的擦边球。然而,他的小说仍然相当严肃地探讨在日益狰狞的世界中,人类微不足道的地位。与众多前辈一样,罗斯也将人视为堕落的生物。只不过他通常认为人堕落到床上去。
    罗斯小说的另一特征是有种戏谑的自传色彩。他有句名言,说自己写东西总在“造假自传”。关注罗斯的人总能在他的书里找到作者的生平痕迹,无论是他对母亲的感情,两度沸沸扬扬的婚姻失败,还是他对名声的患得患失。为了扭转注意力,这位深居简出的作者创造出了他的代言人“内森·祖克曼”,一个好色的美籍犹太作家,凭着一部下作的小说名声鹊起。祖克曼堪称千里挑一的文学形象,一个诙谐风趣、艳遇不断的骗子,他让他的作者赢得了比自己更多的读者。
    关键词一
    菲利普·罗斯是男人
    罗斯的小说明目张胆地描绘了一个男权中心主义的世界,这对曾写过《我作为男人的一生》( My Life as a Man,1974 年)的作者而言毫不奇怪。男性的性欲是他显要的主题。他也从中获利丰厚,第一部性色彩浓重的作品《波特诺伊的怨诉》,卖出了四十万册精装版,使他一举成名。之后,他的小说中充斥了肆无忌惮的色情描写。
    罗斯笔下的男人总是在踟蹰徘徊,好像他们都与《人性的污秽》( The Human Stain,2000 年)里的考尔曼·希尔克一样,需要伟哥来给脚底加个发条。从亚历克斯·波特诺伊的自白:青春期即意味着“我一半醒着的时光耗费在上锁的浴室门后”,到《垂死的肉身》( 2001 年)中七十岁的大卫·凯普什细模细样地描述他年轻恋人的阴部,罗斯对性描写的直白程度,无一严肃同侪可与比肩。这理所当然引起正经人士的愤慨,罗斯像诺曼·梅勒一样成为女权主义者众矢之的。确实他的女性角色往往看起来人性不足,而他对此的回应一贯是自己“只写男人的生活”而已。
    关键词二
    菲利普·罗斯是犹太裔
    尽管罗斯很反感被称为犹裔作家,但事实就是如此。他的作品常常流露出一个犹太人在现代世界中的意味。早期的小说很多方面以生花妙笔“抱怨”犹太文化和传统的茫昧感,以致激起同族的骂声一片,说罗斯自我憎恨,甚至说他是个反犹太主义者。(著名犹裔美国批评家欧文·豪,曾说过句有名的话“任何一个拿着《波特诺伊的怨诉》的人所能做的最残酷的事就是把它读上两遍。”)罗斯的后期作品对传统的反叛情绪有所减弱,特别是《反美阴谋》( The Plot Against America,2004 年)中那个被亲纳粹美国政府骚扰的犹太社区,被写得招人喜欢,细腻入微。
    如果留心到罗斯是那些被共产主义和大屠杀所封杀的欧洲犹太作家(如,普里莫·莱维)的捍卫者,那种反犹的指责就更无稽了。总之,罗斯与他心爱的角色内森·祖克曼一样,像是“不生活在犹太人中、不信犹太教、不拥护犹太复国主义、没有犹太人身份、没有寺庙也没有军队,甚至连一把手枪都不配备的犹太人,这种犹太人显然也是无家可归的,只不过是一样物什罢了,就像是一个玻璃杯或是一个苹果。”但他还是犹太人。
    关键词三
    菲利普·罗斯是美国人
    罗斯也许会透过犹太特质的多棱镜来观察他的祖国,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美国最锐利的观察家,尤其是在他近十年来写的一系列长篇小说中。
    《美国牧歌》( American Pastoral,1997 年)详细描述了一位父亲如何在六十年代后的美国寻找激进的女儿,成功地解剖了繁荣与理想的尽头。而《背叛》( I Married a Communist,1998 年)对五十年代麦卡锡猎巫运动的描写,令人印象深刻。在《人性的污秽》中,一位浅肤色的非洲裔美国作家假扮成白人,这出乎意料地拓宽了罗斯对种族和同化的视域。罗斯也在《我们这一帮》( Our Gang,1971 年)里写过尼克松,在《美国杰作》( The Great American Novel,1973 年)中写过棒球。
    也许除了一度当过他良师益友的索尔·贝娄,没有哪一位小说家如他这般为二十世纪后半叶美国知识分子的境遇描绘出如此淋漓尽致的画卷。
    关键词四
    菲利普·罗斯是内森·祖克曼
    《波特诺伊的怨诉》一经发表,罗斯的声望如日中天,也惹争议无数,这使他觉得有必要创造出一个虚构的代言人来替他解围,那就是内森·祖克曼,也是个犹太裔作家,在写了一部小说《卡诺夫斯基》后名声狼藉(此书的情节疑似《波特诺伊氏症》)。
    祖克曼至今已出现在罗斯的十部作品中,或许可以被视为其创造者的某种减压阀门。批评家迈克尔·伍德认为祖克曼是罗斯的“另一个本我”。这个替身让罗斯得以抒写他自己的情感和智思生活,同时又避免耽溺于赤裸裸的自传。祖克曼还给了罗斯一个报复欧文·豪的机会,后者在《被释放的祖克曼》( Zuckerman Bound,1985 年)里被改头换面成自命不凡的米尔顿·阿佩尔。
    早些时候,祖克曼是相当活跃的角色,其性生活和教授生涯都错综复杂,以致难以想象竟只是出自某作者的想象。随后,在《反生活》( The Counterlife,1987 年)中,祖克曼死于心脏病——但或许也未曾死。肯定的是,他后来又出现了,但已经不复是那个满心淫欲、周游世界、自我主义的色狼和文学工作者了,而是一位睿智冷峻的观察家,叙述了《美国牧歌》和《人性的污秽》。
    关键词五
    菲利普·罗斯玩世不恭
    罗斯曾有句名言,“我的生活就是从我生活的真实情节里伪造自传,虚构历史,捏造一个亦真亦幻的存在。”还有一次,他将自己的文学使命形容为炮制“严肃的恶作剧”。
    罗斯喜欢为难、愚弄读者。在《夏洛克在行动》( Operation Shylock,1993 年)中,他一本正经地写他怎么在希腊当以色列间谍,到了末尾却告诉读者“此番自白纯属虚构”,但他又在另一处暗示说这是以色列秘密情报局命他写在小说里的,使得这句话也模棱两可起来。在《反生活》中,罗斯的两个主人公都死了,接着又都活了过来。他的“小说家自传”《事实》( The Facts,1988 年)结尾是祖克曼的大段辩驳,指责罗斯把自己写成“你笔下的主角中表现最糟的一个”。
    罗斯的恶趣味似乎在 1989 年遭到了报应,当时有个自称是罗斯的人出现在以色列,鼓吹犹太国家解体。这个老滑头在 1993 年的《纽约时报》上做出回应时似乎痛悔前非,“我冒犯过的人听说此事理当快意:我对他们为何想杀我的原因,以及他们有过何等无论对错的经历,都毫不知情。”
    关键词六
    菲利普·罗斯离过婚
    罗斯离过两次婚,很难判断哪次破裂更糟糕,或者影响更大些。1963 年,他与原配妻子玛格丽特·马丁森离异。这次婚姻灾难给数部小说提供了素材。马丁森激发了《波特诺伊的怨诉》中的“猴子”(玛丽·简·瑞德)和《我作为男人的一生》中的莫琳·塔诺波的灵感。后者是个要命的丧门星,把他的作家丈夫骗进了婚姻(罗斯发誓说玛格丽特就对他干过这码事,她在怀孕测试之前从一个流浪女人那里买了尿样)。
    1990 年,他娶了长期的伴侣、英国演员克莱尔·布鲁姆,但五年后又离婚了,还吵得一塌糊涂,以致布鲁姆觉得不得不给这段婚姻来一个刻薄的回顾:《离开玩偶之家》( Leaving a Doll’s House,1996 年)。在书中,她把罗斯写成一个充满控制欲、厌恶女人的恶魔,因为不喜欢布鲁姆那个十八岁女儿的谈吐,就把她赶出家门。罗斯针锋相对,在《背叛》里创造了一个恃宠而骄的女演员夏娃·弗瑞恩,她是个野心家,写了部捅出一切的自传,毁了她丈夫。
    关键词七
    菲利普·罗斯是他母亲的儿子
    家庭关系始终是罗斯小说的中心。波特诺伊把自己那霸道老妈索菲亚形容为“我生平所见最难忘的人物”,应该说罗斯对他自己的母亲贝西也有同样的感受,虽然她对他而言更像圣人而非恶魔:“我母亲是犹太移民中特别用心的女子,她把在美国干家务活提升成了一种伟大的艺术。(别跟我家里任何人讨论清洁工作了,我们可是曾经沧海。)”他父亲赫尔曼,一位保险推销员,在作家的想象中同样形象高大,并成就了《遗产》( Patrimony,1991 年),此书深情款款地描述了老罗斯最后的日子。
    关键词八
    菲利普·罗斯多产
    自从 1959 年的处女作《再见,哥伦布》,到七十五岁时已经发表了二十八部作品。罗斯丰盛的创造力最厉害的一点是,他愈老愈能写。
    关键词九
    罗斯是凡人
    罗斯年事渐高,他的主人公们亦如此。死亡替代了——嗯,基本替代了——性,成为他们的主要心思。在《垂死的肉身》中,大卫·凯普什说道,上了年纪,“你意识到所有那些至今不显眼的人体器官(肾、肺、静脉、动脉、脑、肠、前列腺、心脏)都令人沮丧地开始显眼起来,而你生命中最显眼的器官却注定要变得微不足道。”
    《凡人》( Everyman )正是一份人到老年尊严失落的真实的采购单——叙述者开玩笑说,如果他来写自传,书名会是《一具男性身体的生与死》。而罗斯这本小说带着一个不祥然而却有其特色的游戏书名,借自于莎士比亚:《退场的鬼魂》。
    关键词十
    罗斯非凡人
    二十年前,罗斯也许能跻身美国最优秀的前十名在世作家,但九十年代那惊人的创作力将他推上了这批人的顶峰。
    菲利普·罗斯自评
    《波特诺伊的怨诉》的接受度
    很多人声称受不了其中的手淫。但那是愚蠢的。大家都知道手淫。他们真正受不了的是对一个犹太家庭描写的残酷程度。
    作为一个犹裔美国人
    我对身为犹太人的意味一清二楚,这一点都不有趣。我是美国人……首先是美国人……这是我的语言。身份标签跟一个人实际上如何生活毫无关系……我不认为自己写的是犹裔美国小说。我不买那些谈论黑人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的混账文字。这些标签无非为了加强某些政治题目罢了。
    如何比较厄普代克和贝娄对世界的烛照
    对当下世界的呈现 我挖个洞,把我的烛光打进洞里。
    他的文学替身
    我是罗斯还是祖克曼?都是我……谁都不是我。
    他的广度
    纯粹游戏和绝对严肃是我最好的朋友。
    工作
    通往地狱之路是由进展中的作品铺就的。
    年老
    激情依旧,但你变了——你老了。对女人的渴望变得更痛苦。性在哀怜中产生前所未有的力量。
    恐惧死亡
    害怕籍籍无名,害怕自己不是活着的,简单地说,害怕没能感受生活,没闻到生活。但今天跟我十二岁时的区别在于我想开了,不再觉得人要死真是大不公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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