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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汉语乡土语言翻译 展现中国真实风土人情

http://www.newdu.com 2019-01-30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 周领顺 参加讨论

    乡土语言的翻译要处理好几对关系。概括起来讲,即静态意义求真对动态语境务实;文学文本性质对文学应用语境;文本意义阐释对译者意志性目的;评价标准的“准不准”对“好不好”;信息传递对风格再现;作者行文的目的对人物角色的目的;作者的目的对翻译的目的等。但归根结底处理这些关系是研究译者的行为,从意义阐释的“准不准”到语境中的“好不好”,无不涉及人的问题。
    中国乡土文学创作史上群星璀璨。20世纪20年代,主要有鲁迅、王鲁彦、许钦文、冯文炳、蹇先艾、潘漠华、台静农;20世纪30年代,主要有丁玲、欧阳山、茅盾、叶紫、谢冰莹、萧军、萧红、萧乾、废名、芦焚、沈从文;20世纪50年代,主要有孙犁、赵树理、房树民、西戎、马峰、韩映山、丛维熙、古华;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莫应丰、孙健忠、郑义、李锐、张石山、路遥、贾平凹、莫言、汪曾祺、高晓声;20世纪90年代,主要有陈忠实、张炜、阎连科等。可以说,乡土就是中国的底色,因此舒晋瑜在《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5期)采访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丁帆教授时,就将题目命名为《关注乡土就是关注中国》。
    乡土语言传递风土人情
    文学越是本土的和地域的,就越能走向世界。乡土是文化个性的体现,越有个性的文化就越值得传播。“乡土语言”是“乡土文学”的物质外壳,有“乡土文学”之谓,却无“乡土语言”之称,无论如何是交代不过去的。
    笔者将“乡土语言”定义为“一切具有地方特征、口口相传、通俗精练,并流传于民间的语言表达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以往对于乡土语言的翻译,聚焦于它能不能翻译和该怎样翻译等技术层面,而今我们需要选取新的角度,分层次地摆道理,才能更加有效地指导翻译和研究。
    单纯的乡土语言翻译,追求的是对于原文意义的求真,是静态的;语用环境(比如文学作品)中的乡土语言翻译,追求的是语境的效果务实,是动态的。换句话说,前者追求的是原文意义之真,评价的标准是“准不准”;后者追求的是译文之用,评价的标准是“好不好”。打个比方说,前者就像是旨在求真的考古,从研究角度说属于考古学的范畴,“准不准”也是“真不真”;后者就像是借展出历史文物而盈利的旅游,从研究角度说属于旅游学范畴,“好不好”就是“利益大不大”,也就是利益方的利益是不是达到了最大化。
    意义求真不能妨碍语境务实
    “准不准”,讲究的是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距离,原文是客观存在的,翻译时要尽量朝原文靠拢;“好不好”,讲究的是译者怎样使用译文并希望译文达到怎样的语境效果,“希望”是主观的,至于客观上的效果是否如译者所愿,均由读者和市场做主。比如“爱屋及乌”一语的翻译。在静态环境里,翻译努力求真于原文的意义,所以《中华汉英大词典》将其译为“to love a house including the crows frequenting it”,而当它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时,才可能出现文化配对的产物“Love me, love my dog”等翻译。这类翻译已经超出了意义阐释的范畴,只不过是用异文化中相似的表达,实现了与原文相似的语境效果。
    语境是动态的,译者为了实现各种目标,甚至会删改或省略不译。原文是作者写给原文读者看的,作者认为什么样的语言表达会产生理想的语境效果,自然乐而为之。而译文是译者译给译文读者看的,译者行为亦然。译者的选择基于动态语境,如果译者将静态环境中求真于原文意义的做法不假思索地用于动态语境,那么译文的务实效果或不尽如人意,比如增添了译文的厚度而不利于销售、详尽阐释了原文语言表达的意义而使语境中出现偏离主题或喧宾夺主的现象。张璐将“华山再高,顶有过路”译为“No matter how high the mountain is, one can always ascend to its top”,并没有对“华山”的意义进行详尽的阐释,毕竟位于陕西省的“华山”与现场的语境无关,简化为“mountain”,达到了相当的语境效果,而归化为听众熟悉的表达,立刻使语境得到有效互动,使现场交际得以顺利进行。对待“三顾茅庐”“卧薪尝胆”“负荆请罪”等负载浓厚文化信息的典故,莫不如此,当然专门传递文化信息的翻译除外。
    “‘烟花三月’怎么翻译?”这是我们常见的问话形式。如果脱离语境,在静态环境中只能求真于原文,要么求真于原文的事实,把阴历的“三月”改为阳历的“四月”;要么求真于原文的风格。“烟花三月”来自文学作品,彼得·纽马克将其归为表达型文本,翻译要朝原文靠拢。多数情况下,问话者是基于语境而发问的,但在心底期盼的却是求真于原文意义的译文,这是不合乎情理的。译者作为意志体,会根据动态语境的需求而有帮助利益方(比如旅游管理方)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主观意愿,因此把“三月”延长至整个“春季”(Spring)或“季节”(Season),也是可以理解的,即把纯文学做成应用文学。当然,此时译者的身份已经发生了改变。
    一般情况下,追问怎样翻译,实际追问的是翻译得“准不准”,而文学译者讲究的却是“好不好”。也就是说,你看到的是原文的意义,所以希望对原文意义作注经式的解读,而译者是翻译活动中具有意志的人,他把务实社会看得更重,所以才有代换、删改和省略不译等行为。也就是说,翻译虽然是解读意义的,但翻译活动却是复杂的,特别当涉及意志体人的因素时,更是如此。而对于专门解释原文意义的词典来说,如果也追求这样的动态语境效果,就不会有该词条的存在了。所以,发问要有针对性,而答问也要做到有的放矢。
    求美层次高于传信
    谈乡土语言的翻译,我们在潜意识里将目光聚焦于能不能再现原文的乡土风格上。但这样一来,未免把问题简单化、笼统化了,因为“土味”是可以分出不同层级的。比如,有的很土,土到连所在方言区的人们也很少使用,用文字难以表达,只能近似写出,作者使用时显然是有意而为的,是为了风格上的需要。而有的表达是方言区里的“大众语”,大家都那么说,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比如莫言作品中山东方言“精湿”中的“精”,无非表现的是“彻底、很”的程度,把“精湿”翻译为“completely wet”或“be soaked through”,足以做到信息的准确传递。仅从信息传递的角度讲,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就能够正确翻译。至于美国汉学家葛浩文所说“贾平凹的作品里面满是西安方言或是陕西地区山里人的土话,时常把我搞糊涂。方言对译者来说是一个难题;也许这是一个全世界范围内的难题,小说翻译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多不过是理解上的问题。文学作品特别是以情节取胜的文学作品中的乡土语言,既要能写得出来,又要维持一定的阅读面,所以不会太土,这就为翻译的可行性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将翻译过程定义为:“译者在进行翻译时,要用译语最切近、自然的对应项再现原文的信息,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在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做到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其中,“信息”和“风格”(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顺序值得注意。信息是用来交际的,风格是用来装饰的。风格不是屈居第二,而是更高层次、更难达到的追求。比如菜谱“蚂蚁上树”中的“蚂蚁”和“树”是喻体,是风格意义,但如果翻译为“Ants climbing a tree”或“Ants climbing trees”而使理解错位,就影响了最基本信息(肉末和粉丝)的传递,那就不妨直白地译为:“Vermicelli with spicy minced pork”。汉语善于修辞,当转为英语时,尤其要顾及信息的交际作用。
    乡土语言具有地域性,流行于一定的方言区,但讲话者和听话者只是把它作为信息传递的语言载体。而着意风格的翻译,与使用者(作者和人物角色等)有关。比如,是作者在行文时有意使用的,还是人物角色有意使用的?使用者借地域风格表现自己的文化水平、地域背景、身份地位、语言特色、行话暗语等,翻译时通过附注、同位解释、修饰语限定等各种方法,最终使作者或讲话者的着意之处得到凸显足矣。
    乡土语言的翻译要处理好几对关系。概括起来讲,即静态意义求真对动态语境务实;文学文本性质对文学应用语境;文本意义阐释对译者意志性目的;评价标准的“准不准”对“好不好”;信息传递对风格再现;作者行文的目的对人物角色的目的;作者的目的对翻译的目的;还有其他一些关系等。但归根结底处理这些关系是研究译者的行为,从意义阐释的“准不准”到语境中的“好不好”,无不涉及人的问题。因此,不管对于具体的翻译还是研究,借助笔者构建的译者行为批评理论而开展相关的“人本研究”,都有望突破传统思路的桎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汉语‘乡土语言’英译实践批评研究”(15AYY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翻译行为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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