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钢琴,他们以为自己是雅的。一日,家人丢给我一张报纸,指着一篇文章让我反省反省。原文记不清了,大意是关于雅俗之争的。其中有一句话十分抢耳:假如德国朋友送我们一套贝多芬,我们难道拿着《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去回赠他们吗?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当然无法与贝多芬相提并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拿流行音乐回赠古典音乐;假如我们有更好的、更超越的流行音乐作品,足以睥睨他们的“发电站”“天蝎座”“橙色梦幻”(Kraftwerk,Scorpious,Tangerine Dream,三者均为德国乐队),我想这并不掉份儿。 在我看来,雅俗之争早该住口了,里面其实是一些很常识的道理。不意国人总是看不开,动不动把两者对一下头,好像势不两立似的。于是不得不再说些废话。 雅与俗的概念,略略作大致的类型区分是可以的。但若推及到价值判断,雅俗之见则一无建树。雅不能代表高雅,俗也不能代表低俗。 雅乐的圈子,排除不了媚俗的行为、低俗的作品;涉身俗乐的人,只要精神高贵,照例可以用这种形式完成十分崇高的东西。 不言自明的另一面是,附庸性的雅无法与独创性的俗相较。仿制增加了垃圾,独创推动了文化。而无论在哪个圈子里,二三流的滥竽都太多太多了。揭露它们,并用最微妙的耳朵去发见真正的价值,才是乐评今日应急赴的责任。 在我不长的聆听时日里,我曾有过数次被音乐强烈震撼的经验,其中多例居然是源自古典乐!虽然我接触它们相对来说要少得多。 流行音乐远远没达到古典乐所达到的精神高度和深度,也许它永远也达到不了。但这就能成为贬毁它的理由吗? 艺术不是淘汰赛。音乐作为人类的精神现象,不同的作品之间其实是无法一较高下的,大锅饭式的类的比较尤其不可取。真正的艺术,由于其独特的生命体悟,已经深深种下了它存在的理由。当然,从精神的崇高、胸襟的广博入眼,作品之间并非完全不能比较高下,但这一工作必须非常小心、非常细致才行。一般来说,这种比较是个篇的而不是混杂的,是印证的而不是抹杀的,一方的高大不能反证另一方的低下。 真正能贬毁流行音乐的理由,只能存在于流行音乐的自身:它自身的精神和意味、它创立的语言和法度是不是出了毛病。 尼采有一个灵魂是精神的对立面的发明,对认识今日人们惯指的雅俗两界——古典乐与流行乐间的分野,非常富于启发性。他认为,灵魂是生命赖以存在的原理,而精神是属于被人类理性合理地规定的、人为的原理,它反对灵魂,限制并破坏灵魂的自由。我们必须承认,灵魂并不是清一色的、全都是合理的东西,但是正由于有了这类东西才有了自由的生命。古典音乐与摇滚乐、灵歌、布鲁斯、爵士乐,正是在这两大心域各有侧重而形成了它们内在的分水岭。古典乐是理性的、节制的、自律的,流行乐是激情的、铺张的、放纵的;古典乐是沉思的、对神的倾诉,流行乐是狂欢的、自我的狂想。古典主义对美的观念是秩序和统一,摇滚精神对美的观念是极端和出格,为了达到表现的力度,牺牲美感也在所不惜。古典艺术家的态度是怪力乱神吾不取,流行创造者的方式是随心所欲无藩篱;一个是成熟的智者,另一个则像青春期的小子。 灵魂,现代流行乐就成之于斯;如果最后要贬毁它,贬毁的理由也必将从此产生。应该看到,艺术的极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自律,或者说是自律与自由的奇妙的调和。那么,流行音乐自由的边界在哪儿?灵魂是精神的对立面,只是对流行乐一个极其简单化的概括,而且这种观察仅仅局限在流行乐既成部分的一个有限的侧面。对于一个正在生长的事物,过早的用某种认识去框定它是不公正的。历史的自在者还远远没有站起来发言的时候,我们现在所能肯定的是:这是在另一个领域的探险和开拓。这个开拓进展到了哪一步?这种进展对作为精神史的音乐和作为艺术史的音乐写下了怎样的一章?它与古典乐是如何既分野又融合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即便仅仅只是说说它有多么复杂,本文都将难堪重负。还是让我们回到雅俗界说的小道上来吧。 目前而言,古典音乐早已是一个结果,而流行音乐还远未到达结果。它匆匆走在路上,是开放的、兼容的、生机勃勃的。它不断汲取着与它的现在时全然不同的东西,一天天扩大着自己的疆域。它最终会发展成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谁知道呢。即使只是看看今日流行乐中的众多支流,感觉对它已不能拿流行、通俗这类俗词一词以蔽之了,笼统地称之俗乐已属非分。 聊举数例。 约翰·麦克拉夫林的《母语》,一九八九(John McLaughlin: "Mother Tongues")。这位英国吉他手于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带着他的爵士三重奏组将这首18'37″的作品公演于伦敦皇家音乐厅。我觉得,它比其他爵士乐曲更有一种秩序的光辉,而这依然是在自由即兴中展现的。它以一种不同寻常的结构和章节感,将细部结构的复杂叵测与整章结构的简洁有力漂亮地融为一体,演绎了一出自由的骚动与永恒的静谧之间的冲突与交织,而唤起东方哲学式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遐想。 大卫·西尔维恩的《去地球》,一九八六(David Sylvian: Gone To Earth),一辑神秘、辽阔,包括十七首歌、曲,长达八十分钟的大作。基本说来,这是流行音乐积累的全部财富的再实验,并越过小品发扬光大成一幅令听者深深陷入全无自拔之力的大型乐章。在声音的反转、声音的无限循环、给人太空感受的回声效果等电子音乐的背景上,鼓的语言、吉他的语言、爵士吹奏乐的语言,都统一在一个宏大的构思里。它让我们在无垠的、冷漠的宇宙遨游,屏住呼吸,感觉到生命的渺小和无助。 808邦的《联邦90》,1990(808 State: Utd State 90)。英国乐队808邦长度为一个小时的专辑,几乎只是由节拍构成,却生机盎然地让我从头听到尾而并无厌倦之感。也许它会是极好的实用性音乐,比如用于时装表演,比如用于刺激画面的生长和剪接。它既背弃了古典乐,也背弃了流行乐,而把音乐变成仅仅是控制紧张和松弛的艺术。它仅仅是一些辨不清音高的、控制精微的节奏吗?你听听,那里面却有气氛、色彩、超现实的感觉在闪闪烁烁,这种审美你以前曾经历过吗? 约翰·凯尔的《福克斯兰组曲》(John Cale: Folkslands Suite),与苏联Gosteleradio交响与通俗乐团首演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凯尔是位摇滚乐的先锋艺人,他将诗人迪兰·托马斯的《不要温柔地走进那个良夜》等四首诗作连缀成一部各篇之间无间断的组曲,有引子和间奏曲Ⅰ、间奏曲Ⅱ,它的乐队是古典的,演唱是流行的,结构和乐句则二味俱全。 还可以举一个和我们关注的问题相关联的另一方面的有趣例证。一九九三年的中国,古典音乐家何训田带来了他的《黄孩子》。这辑既Classic又Pop的大作,它的缺憾正在于作者缺少对流行音乐艺术的了解和继承,流行音乐不羁的、活力性的语言对这辑作品的呆板、僵硬将是一味多好的解毒剂。当然,从另一个方面说,全然采用古典的乐思,难道就不能做成一个佳构吗?不过,我们从作者试图完成的创作意图、从作品已显露的苗头所直指的理想国,还是最终得到了现在这种答案。 当八十年代接近尾声时,西方评论界普遍以为摇滚乐到头了。九十年代过去了四年,人们惊异地发现摇滚乐又走进了一个新的领地。像醉人(Lush)、燕子(Swallow)这样的乐队已经最大限度地抛弃了摇滚乐昔日的内容和形式,诸如布鲁斯、黑人宗教音乐、民歌等,而变成一种常常带着噪音毛边的新的和声组织,歌唱则是若即若离的、内敛的,使局外人始终无法过于接近。作为主流音乐的民谣等,已经成熟美丽或精致或复杂得足以安慰每一个不存偏见的心灵。也有像枪与玫瑰乐队的《十一月的雨》(Guns N′ Roses: November Rain)那样的作品,提醒我们流行音乐的世界与古典音乐的世界共同存在;在一种共同体里,它们只是两类不同的乐思和素材而已。 归根到底,真正的雅俗,价值的高下,并非由形式分,而是看由音乐显现的人格与精神的丰寡去判定。 而此时的中国正到处是一片振兴高雅音乐的呼喊。如果它是针对着流俗、商业和哗众取宠,呼唤包括流行音乐在内的各类音乐中的高雅追求,那确是十分的及时和必要。但我看到的情况是,说高雅音乐,靶子就对着流行音乐;振兴则都不加批判地指着既成的东西:交响乐、华人经典、革命年代的老流行歌曲,甚至拿来了京剧,天真地全忘了其当年耍把式卖艺的出身。唐诗宋词是中国艺术上的一座高峰,但如果今天有这么一个反感现代诗的大喉咙吵着要振兴它们,你觉得可不可笑? 抱着昨是今非的自以为高雅的人,还是睁开眼睛看看正在发展中的事物吧,请不要用前人的大树去压倒今日的幼苗。锄去杂草,认清真的,要振兴就振兴振兴这些正在生长的生命之树。 如是我说,作为欣赏的人、批评的人,真正的雅,是那种能体悟雅俗两界不同东西的价值;并能深刻地看清它们各自局限的境界。有此,大俗也能大雅;无此,大雅也会大俗。对创作者而言,个人行为地排斥他类,有时对保持艺术的纯洁性和原创性是有益的。至于挥舞着统一真理的大棒,视一切不同为异己者,早已在历史上留下太多的血迹,也远远超出雅俗之论的范畴了。 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草于红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