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在《作家》杂志上通过《女孩》第一次接触到王怀宇这个名字的。他文中的第一句话“那时候平安镇经常停电”,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了,我们经历过同一个时代,那个时代确实经常停电。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他写了女孩去看他大姨,下火车之后下错站了,在冷风当中遇到了狼,遇到狼之后意外脱险,总算回到家里。最棒的是小说的结尾。11岁的女孩回到家里之后,正赶上家里吃饭。母亲说:快吃吧,一会儿凉了。女孩试图把遭遇跟母亲倾诉,她对母亲说:我遇到狼了。母亲说:是吗,你大姨挺好的?所问非所述。女孩紧张的情绪并未平复,又说:那狼可真吓人啊!母亲说:你大姨夫最近没出门,也在家?女孩还试图把危险性向母亲倾诉:我差点让狼给吃喽,多亏……母亲又说:对了,布票带回来了吗?三次对话,一下子把那个年代的状态生动地呈现出来了。作为母亲,她已经不关心孩子的情绪或者安危了,她只关心生存方面的事情,女儿遭遇到的生命危险让位于残酷的生存困境。我当时写了一篇评论叫《十二个1998年的孩子》,把这个“女孩”放在1998年的12个孩子里面。所以1998年,我对这个小说印象特别深刻。 2000年以后,我读到了王怀宇的另一篇小说《平安县的长跑冠军》。程海生是平安县的长跑第一名,他能把第二名甩出两三圈,一开运动会,大家就都来看他,他就像个英雄一样。而这个时候小说话题一转,写了冠军的一次失误,写了冠军抢解放军的军帽事件。《平安县的长跑完军》写得非常洒脱,他为什么要抢军帽?20年后变成老程,变成锅炉工,冠军的光环没有了。小说中有一句话,“用今天的话说,程海生也是坏在了女人身上。”其实很简单,有一次在路上,程海生听到两个女孩在议论他,突然听到一个女孩甜甜的声音:“我那天看到程海生了,他穿着劳动服戴着军帽。”其实程海生只有劳动服,从来没有戴过军帽。但听到女孩子的话之后,程海生就非常想拥有一顶军帽。可是抢完军帽之后,他一天也没有戴过。因为发生抢军帽事件,老程的人生发生了逆转。我觉得这篇写得太洒脱了,简直才华横溢,写得一派天真。 最让我感到元气淋漓的是《公鸡大红》。开头写公鸡大红被杀,大红嫌女主人刀子太钝了,手脚太笨了,它想死在男主人手里,那样会死得比较利索一点。对于一只鸡来说,大红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谁能想象诞生于普通农家炕头上的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鸡崽能有几年后的荣耀?这一方面是生命本身之不易。在这并不算漫长的时间里,大红眼睁睁地看着多少兄弟姐妹说不见就不见了。世间险恶,活下来仿佛就是一种了不起的胜利。另一方面是属于鸡的权力之路。当初那么一群让人分不清谁是谁的小鸡崽,怎么就它大红偏偏成了族群的领袖?它躲过了狸猫鹞鹰又如何躲过兄弟争权的明枪暗箭?最重要的还有人,他们掌握着家里任何一只鸡的命运。但小说讲的并不仅仅是一只鸡,在这个被充分人格化了的“大红”的故事里,人与鸡又有多大区别?鸡有鸡的战斗,人有人的盘算。其中写到,“除了母鸡之外,春天到来之前,只有一两只公鸡能够作为种鸡存活下来,其余的公鸡都被杀掉吃肉。对于任何一只公鸡来说,危险随时随地存在,死亡警报一刻也得不到解除,警钟长鸣,好像是为公鸡们创造的。举步维艰,是每只公鸡的真实写照。”王怀宇小说中写的那种黑色幽默,有一种不动声色的气质,写出来又觉得特别健康乐观,写的那种动感特别奔放。 所以我在王怀宇的小说中看到一种元气,这种元气无论是写小人物、小事件,还是小动物,都是当成生命来写,呈现出了一种生态性。他一视同仁,不管是小鸟、小鸡、小羊,还是人——女孩、抢军帽的少年、交错而过的少女,我觉得这里头都有一种在困境当中,在艰难当中,特别坚强乐观的一种底色。这种坚强乐观成就了王怀宇的生态性写作。这是我们在王怀宇的小说中应该关注的,那里面有一种苦尽甘来的微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