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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履生:让“国宝”有尊严地存在

http://www.newdu.com 2018-03-19 文艺报 陈履生 参加讨论


    “国宝”通常认为是国家的宝物,具有国家的属性,有物品与非物品两类。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宝”,大都是宝中的无价之品,是国家的骄傲和象征,并受到所在国家的特别尊重与保护,也受到世界人民的拥戴和珍重。早在成书于战国初期(大约作于公元前403—前386年之间)的《左传》“成公二年”就记有:“子得其国宝,我亦得地,而纾于难,其荣多矣。”杜预“注”:“国宝,谓甗磬。”这已经说明“国宝”是国家的宝器。唐白居易《除孔戣等官制》:“浑金璞玉,方圭圆珠,虽性异质珠,皆国宝也。”这是讲“国宝”所具有的特别的质地与工艺。唐崔曙《奉试明堂火珠》诗:“遥知太平代,国宝在名都。”则是讲国宝在国家名都的深藏。可是在民间,人们往往也会把一些稀世之珍称为“国宝”,随口说说而已,以显其珍贵。但上升到国家层面,在文博领域,就不能随便说说。
    何谓“国宝”,不能用秤称,不能用斗量,更不能用具体的货币数值来界定。然而,既然是“国宝”,国家就不可能不管,所以,在文博专业内,考量其价值的专业词汇不是随便说说的“国宝”,而是由国家认定的等级。所依据的是,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次修正的版本。其明确规定,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这之中又有与价值判断相关的“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它们都是国家认定的一级文物,但高于一级文物,属于一级文物中的特级。2002年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规定64件(组)珍贵文物禁止出国(境)展览。此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即“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未曾在国内正式展出的文物,不得出境展览。”此后,2012年6月26日,国家文物局又发布《第二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书画类)》,共37件(组)一级文物;2013年8月19日,国家文物局继续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共有94件(组),含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等四类。
    如此,大致可以明确,属于文物的“国宝”应该在“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之中,如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新石器时代的鹳鱼石斧图陶缸、商代的后母戊鼎,湖南省博物馆收藏的战国中晚期的《人物御龙帛画》,湖北省博物馆收藏的秦云梦睡虎地秦简《语书》,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西晋陆机的《平复帖》卷、隋展子虔的《游春图》卷,如此等等。不让出国(境)展览,就是为了保护而传之久远的国家深藏,是国宝的待遇和礼遇。这里的“国宝”是有着国家认同的。珍贵文物分三等,说明有高下,显然,不是所有的国家收藏都是“国宝”。如果国家收藏都是“国宝”,那国将不国,宝将不宝。以国家博物馆为例,现公布有140余万件藏品,其中有6000件国家一级文物,但也不乏一般文物,如果把馆藏140余万件藏品都说成“国宝”,显然是不合适的。
    可是,自从商业绑架文化之后,自从将圆明园遗物中的西方人的水龙头称为“国宝”开始,“国宝”的称谓被商业所利用就愈演愈烈,其中还是以那圆明园遗物中的西方人的“水龙头”的拍卖价格的不断攀升为代表。现在凡是在市面上能卖高价的几乎都冠以“国宝”的称谓,而一说“国宝”又往往立马抬高了价位。因此,这几年,出于对部分“专家”在电视上和民间内忽悠的反感,民间又多了一个相关的专业词汇——“国宝帮”。这个“国宝帮”就是专门说“国宝”、认“国宝”的;这个“国宝帮”肆无忌惮,假的说成真的,一般的说成是“国宝”的,而这之中的多数人是出自文博专业的体制内。显然,体制内的“专家”也在呼应社会上的“国宝帮”随便说“国宝”,那“国宝帮”的队伍将更加扩大。而体制内带“长”的不谈专业、只说“国宝”,那无疑将成为“国宝帮”帮主,这就更可怕。本来“国宝帮”行走在江湖上,现在传染到体制内,其问题的严重性就可想而知。
    有了商业的绑架,又有了娱乐的裹挟,则进一步把“国宝”这一“国丑”暴露在公众面前。对于普通公众来说,专家或是带“长”的说是“国宝”,不会提出什么质疑,尤其是在娱乐节目内,因为这个阶层的人士看娱乐的节目看得太多了,远比那些专家看得多,所以,他们知道也就是说笑、搞闹、娱乐而已。而那些业内的有良知的专家提出质疑,虽然义正词严,但声音又不可能高于商业和娱乐,甚至专业的质疑搅合在商业和娱乐之中,加上有体制内的呼应,真是秀才遇到兵。话语权现在旁落,已经不在真正的专家手里。如今“国宝”到了体制内都说不清的地步,可想“国宝”在当代的悲剧。有法可以不依,有专业而无专业认同,那怎么办?退一万步,如果说法规比较复杂,或者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不好认定,那也可以简化,至少下列可以说不是中国的“国宝”:一,不是中国人创造,不在中国制作,不表现中国文化精神;二,不辨真假、难辨真假,不明是非、不明来源;三,有价。关于“国宝”的无价,最简单的解释是,人们通常称熊猫为“国宝”,是因为它的珍稀,它受国家保护,所以,没有哪家拍卖公司拍卖熊猫的,因此,人们也不知道熊猫值多少钱——“国宝”无价。
    今天,在国家振兴与发展的新时代,在国家文化复兴的新时期,更需要全民尊重国宝。只有国宝有尊严,国家文化才有尊严。因此,通过各种手段让全民了解和认识自己的国宝,并通过专业的研究来丰富和发展国宝的内涵,才能让国家宝藏越来越富有而烁烁发光。与之相关的引导收藏更要引导全民的眼光盯在收藏的文化内涵上,而不是以价格和增值来稀释收藏的文化内涵,更不应该在文化复兴的“中国梦”中做着自己的“国宝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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