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与“西方学”一字之差,属性全然不同。“西学”是指“来自西方的学问”,而“西方学”则是中国人站在东方的立场上“研究西方的学问”。中国的“西方学”,意味着中国人把西方作为对象加以研究,凸显自己的主体性与文化立场。归根到底,它是中国文化主体观念的产物。 来自西方的现代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都有自己的学科名称,而且事实上不必再有“西方”的标记,它们已经成为全世界共通的学问,具有全球共同的学术标准与研究范式。但是,人文社会科学就不同了,它必须也必然会有自己的文化标记。 “西学”命名的由来 学问与学科的文化标记,鲜明而集中地体现在学科称谓(名称)上。因为分科之学是近代以后才产生的,在“自国—外国”、“东方—西方”的文化结构中,学科命名也自然会带上民族文化或国民文化的标记。例如,在现代西方,不分科的总括的学问有“古典学”(研究欧美自身历史文化)、东方学(研究亚洲与北非文化)、人类学(研究非洲、拉美等地原始部落的文化)三种形态及其称谓。而在中国,我们把研究自身传统文化的学问称为“国学”,这与欧洲的“古典学”相对应。但是,中国学人从事的以西方为对象的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例如西方哲学、西方史学、西方文学、西方美学等,固然都有各自的学科称谓,而要把这些学科统合起来,该如何称谓呢?想来,似乎还没有一个公认、通行而又恰当的名称。相关的概念,只有一个“西学”。 《现代汉语词典》“西学”释义:“旧时指欧美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政治学说。”《现代汉语大词典》“西学”条释义:“旧时称从欧美传来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二者释义基本相同,都说明了“西学”的属性,是欧美的或是来自欧美的。不过,问题是“旧时”固然把欧美的学问称为“西学”,而今时又是怎样称呼的呢?实际上直到如今,并没有公认的其他称谓,不得已仍然叫“西学”。 西学研究的主客体之争 纵观近代以来关于“西学”的看法与论争,可以概括为先后三种形态:第一种是19世纪末改良主义者的西学观,他们确立了“西学—中学”对跖的概念,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理论本身固然不谬,但在实践中往往把“西学”作为技术层面的工具而不太深究其本体与实质,没有走进去也就无所谓走出来。第二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产生的,源远流长直至今日的启蒙主义者的西学观,表现在学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就是拿西学的观点、方法、价值观来看待、阐发和研究中国问题。在上述两个层面上,“西学”还都保留了原本的“欧美”或西方的属性,因而称之为“西学”,的确是名实相副的。 在中国,“西学”称谓的区分标准不是研究主体而是研究对象,即客体。这样,凡是研究欧美的学问都叫“西学”。例如西方哲学、西方文学、西方艺术,这些总括起来,都只能叫“西学”。但是,一门学问总是由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的,其中研究对象是相对客观的存在,而研究主体则必然具有其主体性、能动性。与自然科学不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研究者的主体性更为本质和重要。 于是,在上述两种形态之外,还存在第三种形态,就是强化主体性,是把“西方”对象化,把西学拿来,作为借鉴和参照,入乎其内而又超乎其外,就是回到明代较早译介西学的徐光启的初衷:“欲求超胜,必先会通。”(《历书总目表》)。学习西学、翻译西学是为了中西会通,是为了“超胜”于西学,从而体现充分的文化自信,树立真正的文化主体性,这不妨可以称之为“文化主体主义者西学观”。这是第三种形态,也是第三个层面,并且是最高的层面。 凸显中国主体性的“西方学” 文化主体主义者不仅把西学作为传播的对象,而且作为“研究”的对象。而真正的研究,就要以中国人自己的眼光,作出中国的阐释与判断。于是,在中国人的观照、审视之下,在中国人的表述中,“西学”则已不再是原本西方人的“西学”,也不是“来自”西方的“西学”,而是中国人自己以西方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这种学问应该怎样命名呢?它的恰当的名称当然就是“西方学”。 “西学”与“西方学”一字之差,属性全然不同。“西学”是指“来自西方的学问”,而“西方学”则是中国人站在东方的立场上“研究西方的学问”。而且,“西方学”这一学科名称,和西方人研究东方的“东方学”的学科称谓也形成了对应。西方人的“东方学”从来都是站在西方立场上的,无论是对东方文化如何尊重,如何推崇,如何贬低,如何批判,都是西方人的主体行为。中国和东方在他们那里只是研究对象。 然而,一直以来,对于我国的西方研究或欧美研究而言,“西方学”的称谓却一直缺位。无论是学者个人写文章,还是官方机构的学科目录,很难见到“西方学”这一概念。只有极个别文章,在特定语境(例如在后殖民主义)中使用过带引号的“西方学”,指的是与东方主义相对峙的“西方主义”;或者指古代中国人眼中的“西方”(西域、印度)或“西方”观,而不是学科称谓。 现在看来,我们没有“西方学”的学科名称,不仅是名称本身的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观念问题,意味着我们只有“西学”的观念而没有“西方学”的观念。而这两种观念的差异是巨大的。我们研究西方哲学、西方美学、西方文学等学科领域时,若是下意识地把这些都看作是“西学”,则我们在研究中必然以“西方”阐释“西方”,就是拿西方的斧头,劈西方的木头,我们只做了一个单纯的劈柴人而已。 所谓“西学”,只是传播到了我们这里的西方的学问,只是中国人在对来自欧美的学问未加消化、理解和重构之前的那种原有形态与属性。诚然,如王国维所言,“学问之事,本无中西”。但是“学无中西”指的是知识的共通性、共享性,要有世界观念与全球视野,并非否定研究者的文化印记与文化属性。而一旦对“西学”加以中国化的审视、加入了我们的理解,就会成为中国人的“西方学”。中国的“西方学”,意味着中国人把西方作为对象加以研究,凸显自己的主体性与文化立场。归根到底,它是中国文化主体观念的产物。 中国学术研究的根本立场 通观中国的欧美研究学术史可以发现,“西学”与“西方学”两种模式都存在。“启蒙主义”的“西学”模式长期以来似乎处于优势,但“西学”模式在中国的优势,其实并不是中国学问的优势,而是对西学本身之强势的借重、依仗或认可,是学术上的“西化派”的基本姿态。 与“西学”的观念模式不同,在“西方学”的观念与模式中,谁的研究就是谁的学问,而不管研究对象如何。例如,一个中国人对西方文学、对莎士比亚的独到的解读与研究,体现的是这个中国人独到的思考和结论,在研究成果的归属上应该属于他本人;他本人是中国人,在背景属性上他应当属于中国的学问,应该属于中国人的“西方学”,而不是“西学”。 其实,严格地说,完全不带中国人的立场与理解的“西学”是不存在的,哪怕是纯粹的西学文献作品的翻译也有一个中西语言转换的问题,也会体现译者个人的风格,还会带有中国文化的色彩。但是,明明是“西方学”而不自觉,却在意识里以“西学”自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且,一些我们自以为的纯粹的“西学”,若拿西方人“西学”的标准对之进行衡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未必符合标准,但其在文化立场上却完全是西方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与分裂。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辨名”实际上就是“正名”。每一个研究欧美的学者都应该加以追问和思考:我们的根本宗旨和目的是弘扬“西学”,还是从事中国人自己的“西方学”?我们的欧美研究,究竟应该称之为“西学”还是“西方学”?对中国的欧美研究加以“辨名”,势在必行。 中国的“西方学”,正如中国的“东方学”,它们有“实”而无“名”的状态应该结束了。“西方学”绝不是我们杜撰出来的概念,它实际上早就在那里了,只是需要我们拿过来明确地使用它。如此,我们的欧美研究或西方研究才能实至名归。有了“西方学”的概念,加上我们研究亚洲问题的“东方学”,再加上我们传统的“国学”,这三个初次划分出来的基本的学问领域,便可成为中国学术文化体系形态中的三个元概念。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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