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微观研究深化 语法化微观研究涵括理论探讨、个案分析,研究过程既有历时梳理又有共时描摹;研究成果既涉及汉语(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又涉及方言(含少数民族语)和外语(含中、外对比)。 (1)理论研究的深化与再思考 尽管语法化研究理论基本成熟,但是在具体案例分析中,汉语研究者结合语言事实提出了一些更接近汉语事实的语法化研究理论新思考。比如:彭睿的《如何定位汉语语法化的“特色”》(《语言教学与研究》2017年第5期),吴福祥的《汉语方言中的若干逆语法化现象》(《中国语文》2017年第3期),王春玲的《方言接触引发的语法演变》(《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雷容的《汉语小称的语义演变机制》(《汉语学报》2017年第2期),彭睿的《同构项变化的方式及其在语法化中的角色》(《语言科学》2017年第2期)和莫启扬、文旭的《认知语法框架下的主观化和语法化》(《外语教学》2017年第3期)等。这些研究进一步探讨汉语语法化特征、演化动因、演化机制以及演化的理论阐释;研究对象涵盖普通话和方言,既有整体论述也有小类案例总结。例如,吴福祥的《汉语方言中的若干逆语法化现象》通过对汉语方言中四种逆语法化演变的分析,指出这些逆语法化的发生与汉语的类型特征密不可分,是汉语特异的结构类型的必然结果。逆语法化现象的发掘有助于研究者从一个角度反思语法化研究所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推动语法化,特别是汉语语法化的深入研究。 在理论的指导下,基于个案的研究更富特色。比如:刘永华的《计量单位词“日行”“日程”与时长表距离式的发展》(《中国语文》2017年第4期),任鹰的《语气词“呢”的功能及来源再议》(《语言教学与研究》2017年第5期),姚双云的《由“语义镜像法”看“而且”的并列用法》(《汉语学报》2017年第3期),陈顺成的《试析“搁”的语法化》(《汉语学习》2017年第2期),潘秋平、张家敏的《从语义地图看五味之词的语义演变》(《语言学论丛》第55辑,商务印书馆 2017)等。其中潘、张文较具有代表性,都是基于已有研究范式,选择较为合理的语法化理论针对汉语事实进行论述,论据充分,结果信实。 (2)语言类型学研究方法的突显 受语言类型学研究的影响,类型学视角下的语法化研究日益成为一种趋势。比如:雍茜的《违实标记与违实义的生成——基于大规模语种库的类型学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2017年第2期),董丽梅、戴昭铭的《汉藏语言句末功能词语语气词化的类型学性质》(《学术交流》2017年第7期),张姜知、张颖的《系词的形式与功能——兼论名词谓语句》(《外国语》2017年第2期)。雍文在大规模语种库的基础上,归纳出无违实标记和有违实标记两种不同类型的语言。不同的违实标记对应不同的违实义生成模式:无违实标记语言中的违实义通过语用推理形成,只限于过去时间框架,且可通过后句被取消或加强;非特定违实标记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语法化的过程,其传递的违实义不易被取消或加强;特定违实标记传递的违实义则不可被取消和加强。董文认为句末的实义词及其组合单位(如“罢、而已、好了”等)的语气词化是一种语法化现象。汉藏系语言在语气表现手段上具有蕴含共性,其类型迥异于印欧系语言,属于语气概念结构化语言。张文从共时和历时的角度,跨语言描写系词隐现的规律,揭示系词的功能并解释名词谓语句。 将汉语语法化置于类型学研究框架下,更有利于判定该现象反映的是语言演变共性,抑或是汉语特有的演变特征,这样更易于把握汉语语法化演变性质及其类型学蕴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