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叙事学理论作为一种外来文学理论,曾拓展了古代小说戏曲研究领域,提供了以往中国学者不曾涉及的观察视角。但此种研究也存在一些弊端和局限,在我国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近年来,国内学者倡导构建“中国叙事文化学”,这一研究理论和方法在拓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视野上有着成功的实践,体现出明显的特色和优势。 西方叙事学理论弊端突显 法国学者托多罗夫于1969年提出“叙事学”一词,标志着叙事学学科正式确立。“将西方叙事学理论引入中国并应用于中国古代小说戏曲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苗怀明说。 30多年来,新理论、新方法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小说戏曲的研究,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但是在苗怀明看来,一味将叙事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套用到中国古代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作品上,不仅将叙事学研究模式化、简单化,变成一种纯技术性的劳动,而且对小说戏曲作品特性揭示的深度也将大打折扣。 有些学者根据中国自有的文学资源和话语形式,尝试构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叙事学理论,提出了构建“中国叙事文化学”的设想。 在长时间的学术实践中,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宁稼雨发现,西方化主体方法不能完全解释剖析中国本土研究对象的一些实际问题。在他看来,以文体史研究和作家作品研究为主体范式的西方叙事文学研究,面对由若干文体和若干作家作品共同构成的某个故事类型(如《西厢记》故事)时,由于研究仅限于各自侧重的关注点,势必造成对其故事类型整体认知和研究的缺失。 据了解,“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研究方法就是要在确定故事类型构成条件的基础上采用文献考据学的方法,对该故事类型所有原始文献进行检索,然后分析比较出不同历史时段,该故事类型文献材料在故事形态上的异同变化轨迹,并对异同变化原因作出合理的文化学和文学阐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