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人类最主要的交际工具,是区分不同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一部分少数民族还使用本民族文字。 少数民族语言 少数民族使用语言情况有几种:一是自己没有通用的语言,如回族、满族一般都使用汉语。二是本民族内使用多种语言,如裕固族有东部裕固语和西部裕固语;瑶族内部分别使勉语、布努语、拉珈语;高山族使用布嫩语、排湾语、阿眉斯语等。三是本民族使用多种民的语言,如锡伯族除了本民族语言外,还能用维吾尔、哈萨克、蒙古、俄罗斯等民族的语言和文字。因此,我国的56个民族使用的语言,实际上就不只56种,据统计约在80种以上。 除汉语外,还有:壮、布依、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傣、侗、瑶、苗、水、仫佬、毛南、黎、羌、门巴、珞巴、彝、傈傈、纳西、白、拉枯、哈尼、基诺、阿昌、景颇、独龙、普米、怒、土家、畲、亿佬、京、撒拉、乌孜别克、塔塔尔、柯尔克孜、土、东乡、保安、鄂伦春、鄂温克、满、锡伯、赫哲、朝鲜、佤、德昂、布朗、高山、俄罗斯、塔吉克、嘉绒、载佤、登、东部裕固(尧乎尔)、西部裕固(恩格尔)、勉、布努、拉珈、布嫩、排湾、阿眉斯语等。 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吸收了一些汉语词汇。由于各少数民族与汉民族长期交往,许多少数民族群众兼通汉语,许多汉族群众也会当地少数民族语言。 少数民族文字 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有的民族在古代就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并且从古至今一直使用这种文字。有的民族使用过古文字,其间又换用其他文字。有的民族使用几种文字,但由于历史的的各种原因,有的民族还没有创造和使用文字。新中国建立以前曾拥有和使用本民族文字的,有藏、蒙古、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朝鲜、傣、彝、俄罗斯、苗、纳西、水、拉祜、景颇、锡伯等民族。 少数民族文字大都是拼音文字,但在书写形式上各有不同,比如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是从右往左书写;蒙古文、锡伯文是从上往下书写,行序从左往右;有的标点符号也不同,如藏文标点,短词和句尾用一条垂直线表示,章节段落结尾用双垂直线,全文结束用四条垂直线;蒙古文用一个点表示逗号,两点表示句号,段落末尾用四个点表示。 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一些少数民族改进和创制了文字,先后对傣、彝、景颇、拉祜文字行了改革,同时采用拉丁字母帮助壮、布依、苗、黎、纳西、傈僳、哈尼、佤、侗等十几个民族设计了十四种文字方案,以便于书写、学习和印刷出版。目前,我国已正式使用和经国家批准推行的少数民族文字有19种,它们是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朝鲜文、壮文、哈萨克文、锡伯文、傣文、乌孜别克文、柯尔克孜文、塔塔尔文、俄罗斯文、彝文、纳西文、苗文、景颇文、傈傈文、拉祜文和佤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