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从主人”?
——名称翻译的语用学思考* 李捷1 何自然2 (1.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 摘 要:本文认为将“名从主人”这一翻译原则理解为按音移译会导致误解:“名从主人”成了“音从主人”。这使得该原则在解释和指导名称翻译实践时让人们产生不同程度的困惑。为较好地解决这些困惑,本文从语用翻译论的观点出发,提出在名称翻译时应立足于“为译文读者而译”,应围绕“名从主人”这一主要原则再释出 “音从主人”、“音、义从主”、“音、形从主”、“形从主人”、“重命名”等五大通则,以解决名称翻译中的移译问题。 关键词:名从主人;语用翻译;移译;名称翻译 Ming Cong Zhuren? ---A Reflection of Pragmatics on Name Translation Abstract: This paper holds that it is misleading to view the principle of Ming Cong Zhuren in name translation just as sound shifting. It would result in difficulties to some extent in the practice of name translation. To overcome these difficulties, the paper suggests, as a full complement of Ming Cong Zhuren, a principle of “rendering names for the target reader”, which is supported by the theory of pragmatics in translation. From this perspective, the principle of Ming Cong Zhuren for name translation can be perfected by adding to it five general maxims for shifting source names to the target text – “sound shifting”; “sound and meaning rendering”; “sound and form copying”; “form shifting” and “renaming”. Keywords: “Ming Cong Zhuren”; pragmatics in translation; shifting; name translation 1. 引言 在翻译中如何对名称进行有效译写,不仅是翻译界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也是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的热点之一。前不久由国家语委主持召开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联席会议上[①],与会专家、学者讨论了外语词中文译名及简称如何规范其译写的问题。他们指出,由于外来词语激增,名称译写不够统一的情况日趋严重;而译写不够规范则不利于人们提高交际效率。译名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周有光先生认为,外语中文译写规范工作涉及理论与实践、学术与技术等层面的问题[②]。因此,从理论-实践、学术-技术方面探讨名称翻译问题,势必带动译名规范化难题的解决。我们曾在《中国翻译》对名称翻译中的重命名现象进行过探讨(何自然、李捷,2012),在这里我们拟就“名从主人”这个名称翻译的基本原则,再次从语用学的角度议论一下名称翻译中遇到的另一难题,希望这些意见将对规范目前名称译写有所裨益。 “名从主人”指翻译时按事物原本所称之名为名。“名从主人”是翻译名称(人名、地名等专名)时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张廷琛 1981:40)。但长期以来,人们将翻译名称时的“名从主人”只理解为按音移译,即名称从原语移译到译语时必须按接近原语的读音转写。若这样来看待这条原则,它的应用范围大受限制。由于西方语言与汉语分属不同语系,而且语种复杂,互译时原语与译语的语词在读音上差别很大,给译音重现原音造成困难,使得“名从主人”的现实操作性并不很强。如语用学家Jacob Mey的名和姓,按“名从主人”的原则可从原语(荷兰语)的读音移译为汉语的雅各布·梅伊。但是,假如一见西方文字就按英语读音移译,Jacob就会译为杰可布,Mey就会按单音节译为梅,整个人名就译成了杰可布·梅。这里,译者既没有弄清荷语J的读音,也没有译出Mey中y原为合体字母ij的读音,犯了省音的毛病,导致“名不从主人”。 将“名从主人”这一原则只界定为按音移译,名称翻译中出现因错读音、增音或省音等导致“名不从主人”的情况就十分常见。错读音是因为不知道原西名的读音。除了上述的Jacob被误译为杰可布外,关联论学者Gutt的读音也因为不是[g∧t]而是[gut]而被误译为格特;大家熟知的童话故事木偶奇遇记里的主人公Pinocchio,就有译本将它移译为皮诺曹。即使有较新的版本译为匹诺奇欧,但对比它的原读音[pi`nɒkju:] ,还是有点走样。增音、省音也都是译者不熟悉西方语言读音导致的,如Stowe,现译为斯脱威,其实词尾的e是不发音的,译为斯脱威显然是增译了。和增音相反,违反“名从主人”原则的还有省音。上面说过的Mey只译为梅,就是把读音省略了。其他如加拿大语言学家Vitale,以为只须译为维塔尔,却不知道这个姓氏最后的元音还是要读出来的,应译为维塔里。 在翻译实践中,“名不主人”的引发的困惑现象远不止错读音、增音和省音,它几乎存在于所有语言的互译过程中,因而很值得我们细心思考。 2. “名从主人”的困惑 尽管“名从主人”是翻译专名时倡导遵循的原则,但在翻译实践中, “名不从主人”的现象却比比皆是,远不止上述的错读音、增音和省音。它几乎存在于所有语言的名称互译活动过程中,令人困惑。例如: 在台港澳地区,为方便当地人早日熟悉在那里工作的西方人的名称姓氏,往往不按这些西方人名的原读音移译,而是找一个发音虽与原名稍为近似、却是典型的中国人姓名来转写,这样移译,似乎谈不上“名从主人”:英国前首相Margaret Thatcher转写为戴卓尔夫人, John Major 成了马卓安;末代港督Chris Patten称为彭定康; 美驻港现任总领事Stephen Young转译为杨苏棣,美在台协会刚卸任的William Stanton 则是司徒文。 在移译日、韩人氏的姓名时,习惯将里面的汉字直接转写到中文文本,这样做似乎也从来就没有遵守“名从主人”的原则:国际语用学会(IPrA)上一届主席井出祥子(イデ サチコ),移译时不将姓名按发音Ide Sachiko转写为依迭 莎琪珂,而是将日文汉字“井出祥子”直接搬到中文文本里,按中文的读音读出。 其它专名移译时不遵循“名从主人”原则的更不胜枚举。在汉译英时,英文译文的阅读对象是外国人,移译的名称应以中文文本里的形式和发音为依据。如中山一路,应按音移译应为Zhongshan Yilu,但现在竟然转写为“Zhongshan 1 Lu”。我们不禁要问:这个1让外国人怎么读呢?英语的 One和汉语的 Yi读音是不一样的,“一路”作为一个概念,转写为Yilu才符合“名从主人”的原则。汉英两种语言对数字各有自己的读音,转写的数字忌用汉英语读音不同但形义均相通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就像我们常用阿拉伯数字“8-8”表示“再见”,但转写为英语时,若保留汉英语中形义相通、但读音不同的“8-8”,外国人只会将这个“8-8”读成“Eight- eight”,一点“再见”的意思都没有,只会让他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了。 在学术翻译中,各个专业领域学者的知名度越高,他们的名字往往会有一个约定俗成的通用译名,这样移译时就有所依从,容易取得一致。但是,对出版界的编辑们来说,因他们不可能对所有的学科都熟悉,也就无法得知众多领域的国际学者们“约定俗成”的译名,如果他们疏于查证,只按坊间的译名手册或译音表自行转写,就会犯错。如国际语用学家Verschueren,学界通译为维索尔伦,可是就有出版社的编辑将它转写为“费许尔”! 这样转写的结果是,“名从主人”的原则倒是遵守了,但因与约定俗成的译名相去甚远,学界读者对编辑们自译的译名自然不认识,有时甚至以为是另有其人。即使在译名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加注了原名,但在篇幅较大的文献里查对很费时,动辄求助于书末提供的中外人名对照表,也不方便。所以,学术翻译虽恪守“名从主人”的原则,但不认真求证,就容易出错,倒不如将原语文本中的西方学者名字直接搬到译语文本中。学界读者见到熟悉的名字,反而觉得方便,且不致于产生误解。 同音名称如仍恪守“名从主人”,一律按音移译,就会产生困惑。广州暨南大学的“暨南”和山东济南大学的“济南”,两者音译都是Jinan,如何区分两所不同的大学呢?再如地铁站名,广州地铁2号线的萧岗站和8号线的晓港站,一南一北的两个车站,音译相同,都是Xiaogang。尽管这些名称都正确地按音移译,但同类事物,甚至同一地区出现同音译名,总会感觉不妥。 更令人困惑的还有同音的“陕西”和“山西”。“名从主人”按音移译是不显示汉字声调的, 和萧岗/晓港一样,这两个省名只好用约定俗成的办法处理:以前约定分译为Shensi和Shansi;如今改用另一种约定,分译为Shaanxi和Shanxi。可是,无论新译还是旧译,这两个地名外国人读起来都会感到难以区分。 以上例子说明,如果将“名从主人”仅理解为按音移译,并将其运用到翻译实践中,译文并非总是很理想的。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一原则进行重新考究和拓展,以便该原则更好地指导翻译实践。要做到这一点,最好就是从语用翻译入手了。 3. “名从主人”原则的语用学思考 语用翻译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语用学研究的兴起和发展而提出的(何自然、段开诚 1988;何自然 1992,1996,2000;杜承南、文军 1994;杨自俭、刘学云 1994),主要解决如何处理翻译中的语用问题。“语用翻译与语义翻译相对应,是一种等效翻译观”(何自然, 2000:231),它根据关联论提出译事是一种三元关系,即包括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语用翻译论认为,译者因自身所处环境、经历以及认知能力各不相同,对原作的理解也会产生差异。当译者将a cup of tea译成“一杯茶”时,他的“一杯茶”与原作者说的a cup of tea在具体的认知上是不完全相同的,而当译者译出的“一杯茶”传达到读者那里时,读者对“一杯茶”的具体认知同译者在译文上的传达的信息就也不一样。因此作为译者,不但要考虑忠实传达原作者的意图,更要考虑自已的译文给译文读者传递出去后会有什么样的交际效应。 译事的三元关系给译者一个比较大的移译自由。他在正确理解原文意图的基础上,可以针对译文的不同读者来灵活处理自己的翻译文本:他可以按译文读者的接受能力和需要来运用各式各样的翻译技巧,或音译,或直译,或意译;或神似,或形似;或异化,或归化;他可以按译文的用途来对原文进行加工,或全译,或节译,或选译,或摘译,等等。总之,译者可以对原文做出满足译文读者要求的译文。 基于语用翻译三元关系的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名称翻译要在处理好“名从主人”这个翻译原则的同时,必须增加“为译文读者而译”这条语用翻译原则。这就是说,要从“名从主人”这条原则释出包括该原则在内的更多通则,兼顾到译文读者的需要和方便,并以此作为名称移译的依据。只有这样,名称移译中的困惑才能解决,名称翻译才能有所适从。 4. “名从主人”与“为译文读者而译”:名称移译五通则 在移译过程中,如果按“名从主人”的原则按音移译,这个“从”不应是一种“盲从”(汪化云、刘正国 2001: 54-56)。当我们在翻译实践中出现“从”不下去的困难时,就要考虑“为译文读者而译”,为译文读者的需要和理解的方便对名称翻译做出灵活处理。这就是说,“名从主人”这条原则不是不遵守,而是要看按原语读音移译是否有必要,是否可行,是否方便译文读者对译名的理解。 考虑到“为译文读者而译”的语用翻译原则,我们根据翻译实践,在汉-外、外-汉名称移译过种中,从音、义、形三个方面,据“名从主人”原则释出名称移译的五条重要通则: 4.1“音从主人”通则 音从主人,即按音移译,指目前所谓的、狭义上的“名从主人”——在移译过程中将原语名称的读音以译语文本的文字转写到译语文本。 原语名称按音移译到译语文本,对一些非学术性的原语文本是很有必要的。早在198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编辑工作手册》(p.26)就告诉我们,“没有通用译法的人名、地名等,在翻译时一律以“名从主人”为原则,按其本国读音翻译”。我们以最近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的译本(管延圻等译,2011)为例,人名Steve Jobs,Laurene Powell,就是按音分别移译为“史蒂夫·乔布斯”和“劳伦·鲍薇尔”。 一些学术性文本,译者除了要准确掌握原名的读音之外,还要注意这位学者有没有通用的或约定俗成的译名。如Lakoff,正确读音是“雷可夫”,不是“拉可夫”。Gutt正确读音是“古特”,不是“格特”。Verschueren的约定俗成的音译是“维索尔伦”,而不是随便地译为“费许尔”。 地名的按音移译:如广州地铁站名“公园前”移译为Gongyuanqian; “体育西路”转写为Tiyu Xilu,“林和西”按音移译为Linhexi。“东涌”转写为Dongchong。值得注意的是将“东涌”的“涌”转写为chong, 这是按广东方言的读音,是“音从主人”须按主人的读音转写的佐证。 4.2“音、义从主”通则 音、义从主,即音义转写,指原语名称除按音移译之外,该名称须表明意义的部分也按义移译到译语文本中去。遵守“名从主人”的原则,按音将原文的名称整个移译到译语文本,会给译者带来方便;但是,如果不考虑译文读者而只守“名从主人”原则按音移译,却往往与我们的翻译实践相悖的。例如,在上面提到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译本中,地名South Los Altos的South是Los Altos的一个方位词,移译时South就不按音移译,而是按义转写,整个地名按音义转写为:南洛斯阿尔托斯。再如广州市的“环市西路”,现译也不纯是音从主人,而是音义转写:Huanshi West Road/ Huanshi Road (West)。这样转写,对译文读者来说,当然比按音移译为Huanshi Xilu要明白得多。以上的处理方法可看成是音从主人之外增列的一条“音义转写”通则,方便译文读者对该名称的理解。 按音义转写的人名、地名里,凡带有表示性质或特征的普通词汇部分,均宜按义译出。以广州地铁站名的英译为例,“白云公园”,移译为Baiyun Park,而不是Baiyun Gongyuan。但上面提到的“公园前” Gongyuanqian,因单纯是一个地名,并不理解为公园的前面,它早已失去其本身的方位意义而成为一个纯地名了,故只是按音移译。表示方位的词语一般须按义译出的,如广州东站,要音义转写为Guangzhou East Railway Station。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些高校的译名[③],除其中的人名地名按音移译之外,表示学校性质的专有词汇也有照用音从主人的原则转写的,“上海交通大学”就译为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这里的“交”“通”之意源于《易经·泰卦》,指“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不是“交通运输”的意思,因此,按名从主人按音移译的原则译为“Jiao Tong”,而不是望文生义地译为Transportation (详见:何自然 李捷,2012)。至于如将“中央民族大学”译为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西安石油大学”译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 “西安翻译学院”译为Xi’an Fanyi University。如此译法,亦非罕见,可能是汉-英对译过程中,难以找到在外延或内涵意义方面都贴切、对应的词汇。此举熟优熟劣,其接受程度如何,亟需时间的考验。 4.3“音、形从主”通则 音、形从主,指音形转写,将原语文本的名称,无论是哪个国家的人和事物,也无论哪个地方的语言,其音、形都原封不动地转写到译语文本中去。这是学术性文本名称移译的最稳妥的方法。“人名径附原文,不译”……如“强以‘音译’译出,如此音译并无任何价值(罗鑫,2009:642)。” 学术论文的读者是某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如在有关的学刊提及某外国学者的名字,无须音译,而应直接转写该学者的原名,这样“可避免对人名各命其名,人言言殊的混乱情形出现,也确实便于读者进一步检索(罗鑫,2009:同上页)。”我国知名学刊《现代外语》创刊初期,王宗炎、翁显良等先生就主张,在外国学者的译名无法统一的情况下,文章引文提及的人物无通用译名者,一律用原文。直至今天,《现代外语》和国内出版部门强调“名从主人”、按音移译的惯常做法不同,仍遵循着前辈这些指导性意见来处理稿件,即人名音形从主,原名照录。我们认为,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学术上引用外国专家学者的真实名字,远比同一人被译成各不相同的中译名更有实用意义,更便于我们和他们互动和交流。这也是语用翻译论中“为译文读者”的一种做法。它还可以避免在名称移译过程中因错读音、增音、省音导致的错译或误认。 4.4“形从主人”通则 形从主人,即按形移译,指将原名的形状转写到译语文本,但按译语的读音读出。这是专为与中文字形相同或相似的东方文字互译而设立的一条通则。典型的例子是日语文本名称的移译。下面是2008年日本语用学学会几位主要负责人的名字。我们移译时照录日本当用汉字到汉语文本,这样,这些日本当用汉字就成为汉语中的汉字,其中的文字有繁体字(如“進”)、中文不用的日文字(如“冨”)也照录,按形转写到汉语文本中,例如: 日语读音 汉语读音 山梨 正明 YAMANASHI Masa-aki SHALI Zhengming 久保 進KUBO Susumu JIUBAO Jin 冨永 英夫TOMINAGA Hideo FUYONG Yingfu 林 宅男 HANASHI Takuo LIN Zhainan 有意思的是,进入汉语文本的这些日语人名并不按日语的读音读出,而是按汉语的读音读出。如果我们从日语或汉语文本中的日本学者名字转译为英语时,我们就必须懂得这些日本学者名字的日语读音,按“名从主人”原则将这些日语读音以先名后姓的顺序移译到英语文本中去。 4.5“重命名”通则 重命名,指名称不按音移译,改而结合主人名称的音和义,选用译文读者熟悉或合适的名称对译文重命名。译者要采用这个方式翻译名称,就必须有广博的知识,了解原名称的来龙去脉,重命名时须有一定的历史依据,最好得到广大民意的支持。例如,要实现“为译文读者而译”,消除“名从主人”只按音移译造成的困惑,上面提到的萧岗、晓港两地铁站移译时出现同音的问题,就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将其中之一改名来解决:据了解,地处广州城区南面的“晓港”最初只是一个公园名,地铁站恰好就在该公园的附近,因此名称转写时不妨 将该站重命名为Xiangang Park(晓港公园)。重命名这个地铁站名之后,地处广州北部的Xiaogang(萧岗)站名就可以原样保留,两站同名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至于济南大学,也已弃用Jinan University,将英译名定为the University of Jinan,从而与仍用Jinan University的暨南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