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知语言学的隐喻理论,将卖家欺骗、敲诈顾客说成“宰客、宰人”是一种THE SELLER IS A BUTCHER(卖家是屠夫)的概念隐喻。 现在人们一说起“宰客”、“宰人”,都知道这是喻指向买东西或接受服务的人索取高价。然而,“宰”字的这个比喻义是近二三十年才出现的。 《现代汉语词典》1983年第2版中,“宰2”字只有“杀(牲畜、家禽等)”这一释义。但该词典1996年修订本开始有了“比喻向买东西或接受服务的人索取高价:挨~|~人”这第二个释义。该词典2005年第5版和2012年第6版中,加上了“宰客”和“宰人”两个词语,并举例解释为:“[宰客]……指欺骗、敲诈乘客、顾客等:有的导游和商家串通起来~。”和“[宰人]……比喻向买东西或接受服务的人索取高价:卖得这么贵?太~了。” 罗竹凤主编的《汉语大词典》第三卷(1989年第1版)中“宰人”这一词条只有两个释义:“1.周代冢宰的属官。后泛指官员。2.掌管膳食之官。”后来,该词典编委会在《汉语大词典》基础上重新改编而成的《汉语大词典简编》(1998年第1版)又增加了第三个释义:“3.喻用暴利坑害顾客。”这就是说,“宰”字“欺骗、敲诈”的比喻义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才进入汉语词典的。 《说文解字》对“宰”字的解释为“辠人在屋下执事者。此宰之本义也。引伸为宰制。从宀。从辛。辛,辠也。辛即辠之省”。这就是说,“宰”是一个会意字,由上面表示房屋的“宀”和下面的“辛”两个部分组成(“辛”代表“辠”即“罪”的繁体字),合起来表示有才能的罪人在屋下管理事务以赎罪。于明善主编的《新华全功能字典》解释道,“宰”的甲、金文像房子里有一把刑刀,会意罪人从事各种劳动。本义指从事各种劳动的奴隶或奴隶总管。由此可见,“宰”字用于指“杀(牲畜、家禽等)”,就已经是引申义。今人更进一步将处于弱势地位的顾客被坑比喻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被卖家任意宰割,于是就有了“挨宰、宰客、宰人”的说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