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民”字。在古代,“民”字的戈钩多与上通。其实,这种写法渊源有自。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称:“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萌”,古通“氓(méng)”,指人民、百姓。许慎虽然没有见过甲骨文,但他认为“民”的小篆字形“从古文之象”,确是真知灼见。图一是“民”的字形演变。 由“民”的字形演变可以看出,“民”字这种写法源于甲骨文和金文。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臣宰》中考释“民”字称:“周代彝器作一左目形,而有刃物以刺之。……周人初以敌囚为民时,乃盲其左目以为奴征也。”故“民”字是一把锥子刺进眼睛而失去了瞳子的形象,它记录了古代奴隶制社会的一段血泪史。在我国奴隶制社会,奴隶主用残酷的手段把奴隶的一只眼刺瞎,强迫他们劳动,所以“民”的本义就是奴隶,后来引申为被统治者。虽然文字发展到小篆,已经看不到原来字义的形象了,但在篆、隶、楷、行、草诸体中,“民”字的戈钩多与上通,依然承袭了文字的原初形体。如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所书的《大总统誓词》,其中6个“民”字基本都出头。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通用规范汉字表〉8105字形音义源流研究》阶段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