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讨论北京话[数+量+名]短语中“一”字省略的允准条件:“一”字的省略不是纯句法的现象,而是语体、韵律、句法三者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导致同样句式却有“一”的可省和不可省之分,不但比较全面地解释了北京话的省略现象,而且也可以解释何以台湾闽南语不能省略“一”。两者的区分可归根于北京话和台湾闽南语在韵律上的基本不同行为———北京话,但非台湾闽南语,常以轻重音来表达讯息的强弱。 关 键 词: [数+量+名]短语 语音省略 韵律 核心重音 讯息弱化 北京话 台湾闽南语 作者简介: 李艳惠,美国南加州大学语言学系及东亚语言文化系。 冯胜利,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 相关信息: 感谢《语言科学》编辑部和匿名审稿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及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江苏 徐州 221009)的支持与帮助。 (本文刊于《语言科学》2015年第14卷第1期) 点击查看正文: “一”字省略的韵律条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