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我曾住在上海市四川中路北京路北首的腾凤里。腾凤里西边弄堂口斜对着马路对面当时的青年会(今浦光中学)。青年会大门两边分别有两块石碑,一块上面刻着英文“To serve, not to be served”,另一边的石碑上刻着这个句子的译文“非以役人,乃役于人”,是文言句子,但这文言怪怪的,给我的感觉就像鲁迅先生在香港看见的标语“若要停车,乃可在此”。我想这译文虽怪,一定有出处。果然,这句英文原来出自文言本《圣经·新约全书·第二十章》:“非以役人,乃役于人”。我又查了后来白话文译本《圣经》,译文是“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服事”就是“服侍”,广州人常用,想来这些译文当时是广东人译的,所以我会想到香港那条标语。 后来进入翻译这一行,老想着那几个英文字,一个serve的自动词,一个serve的被动词,加个not,简单至极,照今天译法,这个句子该怎么译呢?serve译成“役”和“服侍”在今天都是不合适的,虽然serve的原义是“服侍”,故从sever来的servant是“仆人”。今天应该译成“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服务”。那么这句话应译成:“要为他人服务,而不要他人为自己服务。”但这就加上许多字,不能如英文那么简洁了。 可我最近发现,报上“被”字用得很广泛,如“被离婚”、“被出诊”等等。那么,这个英文句子不就可以干脆简单地译成“要服务,不要被服务”吗?大家说呢? (责任编辑:admin) |